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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各方反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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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引发轩然大波,随即多地出现的财产公证、房产加名等热潮,更是让新解释陷入舆论漩涡。支持者认为“把财产的事说清楚,婚姻更纯粹”,反对的人则觉得它“撕碎了家庭温情脉脉的面纱,破坏了夫妻感情”,更有网友调侃称着实“愁坏了丈母娘”。2011-08-29 16:13 回复 2 楼 流水的媳妇铁打的房” 婚姻法新解释有意偏袒男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明文涉及房产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

2、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若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若一方有隐藏、转移、挥霍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等行为,夫妻不离婚也可分割财产。在遵循“男方买房女方陪嫁”传统习俗的中国社会,这一规定被一些媒体解读为“公婆买房儿媳没份儿”、“婆婆高兴丈母娘失落”,从而引发强烈争议。目前,多地已出现适用该解释的首案,其中以“南京离婚第一案”最引人关注。网友纷纷对案件中“老公出轨老婆净身出户”提出强烈质疑,认为婚姻法新解释在

3、“逼人变坏”。作家陆琪认为,依照这个解释,婚姻中出轨的男性离婚成本变低,可以肆无忌惮地选择离婚,甚至拿房产去取悦小三,而原配们却只能在背负多年房贷后净身出户。这对于在婚姻中付出更多、需要赡养老人并生养、教育孩子的女方来说,太过不公平。很多持类似观点的网友也认为,新解释“偏向”男士,保护了强者,“对女的太刻薄”,甚至认为“会造成离婚率上升”。专家厘清坊间诸多误读 “女方净身出户”说法失之偏颇围绕婚姻法新解释的各种争议,很多人担心,这是否意味着未来一旦离婚,女方极有可能“净身出户”?对此,法律专家澄清,婚姻法新解释实际上旨在保护双方个人财产,房产登记一方的离婚成本也并未因此降低。“整个解释 (三)

4、里都说到的都是夫妻双方的问题,财产分割也是关乎双方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表示,婚前个人财产,男女双方都各归个人所有,是根据婚姻的基本理论来定的,合法财产应受到保护。按照婚内共同财产的界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婚前一方出资购置的房产并不能算作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法律优先推定为共同财产还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引玲则表示,“未登记方也有一半的财产权利,但争议往往在于房产怎么分割,房屋所有权归谁。现在就有这样一个界限,如果是婚前首付,拿到房产证的话,就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另一方就只能是

5、一个还贷行为,一个债权关系。”在赔偿水平上,婚姻法新解释出台前,由于没有规定可以对房屋婚后增值部分进行分割,法院一般只判决返还婚后还贷本金的一半,补偿数额非常低。而依据新规,房屋增值部分的收益明确参与分割。也就是说,女方白白承担多年贷款的情形不仅不存在,反而可以获得更合理的补偿。对于各界关注的原配与“小三”的攻防战,刘引玲称,新解释不会造成“老公出轨老婆净身出户”的情形。早在 2001 年婚姻法修订之后就已经有了明确规定,指出无过错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请求赔新解释或催生财产公证、房产加名热潮 家庭伦理面临考验随着该解释的实施,出现了一些让人咋舌的现象:一名婆婆听到新司法解释高兴得跳起来,说房子是她

6、的,让儿媳滚出去;很多丈母娘要求在女婿或准女婿的房产证上加上女儿的名字;多地夫妻财产公证业务火爆有网友调侃:“新的司法解释就是让没结婚的人想清楚再结,结婚了的人想想怎么离,离婚的人想还好我早离了。”婚姻法解释三会给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有媒体调查显示,50.5%的人担心,解释三中关于房产归属的规定,会破坏中国传统婚姻家庭作为伦理共同体的本质。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晓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不论过去还是现在,家庭财产制一直是中国人生活的基本方式。家是一个不可分的概念,家产属于家这个整体。而解释三将资本主义个人财产原则引入中国婚姻实践中,必然会引发一系列问题。比如,婚前购房时房产证上的名字到底应该

7、怎么写,婚后房产证上的名字要不要改、怎么改,这些都会成为家庭纠纷的导火索。结果可能导致亲人间相互算计的局面,这样一来,破坏的就不仅是婚姻,还有人心。有网友看过婚姻法新解释后直言,再美好的爱情,一旦步入婚姻殿堂,就必须面对财产清算的残酷现实,这会让很多人在结婚之前就对婚姻失去安全感。结婚似乎变成了父母子女一起合伙开公司,人们越来越关心自己财产的投资与收益问题。但也有学者提出不同的看法。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撰文指出,婚姻法及其解释并不伤害婚姻伦理。对传统伦理,既要尊重,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父母赠与子女房产的归属,首先要看赠与人的意愿,而不是看它是否符合哪条“传统伦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共

8、有仍是最主要的原则,父母赠与子女房产有其特殊性,应尊重赠与人意愿。新解释或改变国人婚恋观 爱情将何去何从?当下,随着房价一路飙升,社会上追求物质风气日盛,年轻人将房子作为结婚的重要指标,也因此出现了“傍大款”、“嫁富二代”等扭曲的婚恋观。婚姻法新解释出台后,民众不断发问:是否谁付首付,离婚后房产就归谁?新的司法解释又将对当下流行的婚恋观产生何种影响?能否让婚姻还原为“爱情”的本真?由于新解释对婚姻双方婚前和婚后财产的认定做了明晰,于是有网友感叹:“新婚姻法是在呼唤真爱啊!”“爱情因为婚姻法新解释而变得更加纯粹。”也有观点认为,这些新规定有效打击了骗婚,打击了“傍大款”、“傍富二代”的现象。有学

9、者指出,新规定是在提倡一种比较积极的婚恋观念。有了这样一个司法解释,恐怕以后在谈婚论嫁时,很多新人会更注重情感。婚姻应该以爱情和感情为基础,而不应该把物质因素看得过重。现在法律层面上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也有相反的观点认为,不应对婚姻法新解释寄予这么高的希望。因为房子在婚姻中占了这么大比重,是由房价高等许多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可能仅靠一条司法解释就能解决得了。很多人恍然惊觉,依赖婚姻而存在的房子是如此的不安全。一些女性原本择偶主要条件之一是对方有房子,如今需要在房子前面增添附加条件:产权证上须有自己的名字。对于感情深厚的夫妻,婚姻法新解释或许只是一段小插曲。而对于未婚男女,尤其是追求纯粹、纯净爱情

10、的人们,则不得不面对房产证的巨大考验了财产是婚姻存续的孳息,婚姻无问题则财产不会有疑问,如果婚姻发生问题,财产则是导火索。与其质疑法律,不如认真经营婚姻国际先驱导报记者宋媛发自北京 “明明知道房子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那你为何还要找有房子的男人?为何面对一再重申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如此激动?”“因为我试图想在婚后让那些最终成为我的。”一位嫁给了富二代的 80 后曾这样告诉本报记者,但是在最高人民法院 8 月 12 日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之后,像这样的 80 后开启了自己惴惴不安的心路历程:有些后悔了,真应该找个一起奋斗的潜力股,那样一定比现在更有安全感。7 楼 公婆

11、笑?丈母娘哭?婚姻法解释(三)这个“新婚姻法”有不少新增的法则,但其中关于房产的部分尤其令人关注。其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解释(三) 一经公布,网民及社会各界对其中关于房产归属问题的这两点表现出极大关注。公交车上、单位食堂、办公室里、微博论坛中,大家各持己见,纷纷发表对新婚姻法解释的看法,甚至不乏幽默的调侃中,能够看出对当下婚姻财产中房产问题的深刻解读。记者采访中,多数“公公婆婆”、无房男士对婚姻法新解释表示赞同。在北京亦庄开发区上班的蒋先生说:“我前一任女友也是

12、因为我现在无钱买房总在相处中挑我的毛病,导致最后分手。新司法解释真好,给那些想在宝马车里哭甚至想嫁富二代、官二代的女孩当头一棒,让她们清醒,如果房子、家庭背景成为首要考虑因素,最后合不来离婚,还不是净身出户”。也有女生表示赞成,认为如果婚姻法新解能抑制“傍大款”这种扭曲的爱情观,也不错,如果一起奋斗的婚姻不牢靠,那么坐享其成的婚姻更加不牢靠。而一些“丈母娘”和未婚女士则表示强烈反对。在北京宣武门附近上班的未婚女士小马说:“这个婚姻法新解为男人出轨扫清最后障碍,使得男人的离婚成本大大降低,离婚率大大攀升。”家庭主妇赵女士也说:“我从外地嫁到北京,在我们当地,嫁出去的女儿就没有娘家的财产继承权,万

13、一离婚,房子也是人家的,自己啥也没有,谁来保护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的权益呢?”网络上更有人大声疾呼: 咱们女性同胞还是自己挣钱,自己买房,到医院弄个人工受精,自己生小孩。不用陪车出嫁,不用陪家电陪装修,不用相夫教子,不用又要出外上班又要忙家务活,不用侍奉公婆,不用担心丈夫出轨,不用担心人老珠黄的时候净身出门当然,也有一些人站在比较理性中立的角度看待,“不能期望法律来承载太多的功能,去处理纠纷以外的社会问题。”在中央机关工作的孙女士这样告诉本报记者,婚姻法从来就管不了男欢女爱、山盟海誓,它只在你输光一切感情时还能给你维持生存的尊严和权利。所以即便丑话说在前面,也能够理解。 8 楼 法律其实很公平“从

14、法律的角度来讲,该司法解释其实突破并不多,基本是在已有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很多人有如此大的反弹是因为他们只关注了婚姻法一法而已,对其他相关法律知之不多。”北京市西城人民法院法官王振中这样表示。这个司法解释出来前,我国早已颁布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这些法律与婚姻法因为在效力层级上完全不冲突,所以在离婚案件中,适用以上法律很普遍,也完全符合法学原理。最新司法解释只是把这些法律用明文的方式合并到一起,方便审理,也能使审判结果更加统一。”王振中举例说,比如该司法解释中“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

15、产。”适用的就是合同法和物权法中的赠与规定。当然,该条此次在新解释的突破在于“婚后”二字,强调了尊重赠与人意愿的立法宗旨,突出了赠与的真实意思。第十条规定的“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依然适用的是物权法的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相关原则。在离婚纠纷中,房产日益成为焦点。从 2001 年开始至今,最高法院已三次出台了

16、针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其中第一次主要是针对婚姻法修改后的一些程序性问题,第二次针对彩礼应否返还、夫妻债务处理、住房公积金等款项的认定问题,而这次是针对房屋所有权等问题进行了细化。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问题,第二次司法解释已有规定,但并不详细,本次进一步明晰,正是社会发展现实需要的结果 在离婚率高、纠纷也日益增多的现实情况下,用法律来明确财产归属,是解决纠纷的必然选择。如今在中国,许多地方结婚时仍然是男方买房,女方一般出装修的钱或嫁妆。但随着房价的上涨,父母往往倾注全部或大部分积蓄为孩子买房,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侵害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北京市西

17、城人民法院法官王振中告诉本报记者,新的婚姻法解释只是厘清了这样一个界限,婚前贷款买房归谁,父母出资买房归谁。有人认为婚姻法新解没有保护弱者,但在法律界人士看来,虽然新司法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只登记一方名字的,不是共有财产,但法律没有禁止对方要求把自己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并且,在实际操作中,夫妻是可以书面约定婚后财产所有权的。况且“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明显不是针对男女一方的,而是针对男女双方的,不仅是儿媳妇不能分公婆的财产,而且上门女婿也不能分丈母娘家的财产。“总体上说,该解释确立了个人财产权优先原则,重视契约精神完善夫妻财产权立法,保护婚姻当事人的财产自治权,

18、有利于家庭的稳定和睦 要离的,少了纠纷;想结的,动机单纯。就此而言,司法解释很好地强调了现代婚姻、财产以及法治观,并无太多可指责之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韩佳益也认为,所谓婚姻法的最新解释偏向强者是误读9 楼 别让房子成为婚姻的障碍在“全民住公房”的年代,婚姻中的财产纠纷比较简单。但是如今社会的经济形态和道德形态发生很大变化:首付款之高让一家人无法承受,频发的离婚案件让长达 30 年的高额还贷期没法承诺,一方父母的房改房如果上市买卖的代价和收益问题越来越复杂,想从婚姻中不劳而获的小三多了,离婚案件已经不像以前那样简单。北京市西城人民法院法官张秦灵告诉本报记者,婚姻法解释(三)虽然本无惊人

19、的改变,但引发如此大的民间争议凸显了更多社会心理问题,凸显了人们对房价居高不下的不满。或许,正因为房子扮演了太重要的角色,无论爱情还是婚姻都被房子介入,变得有些不正常不纯粹。王石川在重庆商报发文分析了这一现象,“住房”也许是这个时代最坚挺的硬通货了,它涵盖了太多的爱情悲欢,也具有一言难尽的世俗想象。今天,房子成了爱情、婚姻中最不容回避的话题之一,与其说男女太世俗,房子有原罪,毋宁说这折射出我们生存的集体焦虑。“只见房子不见婚姻”式的社会大讨论,可以看作是“计算的婚姻”藉此进一步发酵。新安晚报刊发燕农评论指出,经过市场经济的急剧解构,婚姻中的财产公证、约定、协议,成了最富市场经济色彩的契约领域。

20、财产是最不稳定的婚姻链接,于是,“计算的婚姻”越来越多,婚前的计算,婚后的计算,离婚的计算,经济学常识普及的结果让利益最大化概念侵袭了被称为“最小的合伙制股份公司”的婚姻家庭,芝麻点的事,有些人就会拿“再也不相信爱情了”来造句。当现实与功利骤然成了婚姻的主题,以至需要以司法解释来规制一年过百万的婚姻财产纠纷,实在是一种社会悲凉。法律能做的,只是厘清界限,明晰权利,而婚姻家庭关系,更大程度上得依靠伦理道德来调节。所以,能让婚姻告别谋利时代,回归情感本质,本身就是一次对情感的重大救赎。新华每日电讯刊发评论说,爱情的保鲜与婚姻的保质,不会因为经济手段获得永远,就像得到敞亮的房子却未必拥有轻松自由的情感。现代人在文化价值上的偏执与错位,注定会让以前成为无数人生活港湾的婚姻,变成心灵的桎梏。理性的婚姻应该告别谋利时代,当然,要真正回归到情感交融的本质,最后还是需要一种让这个时代拥有普遍认同的文化价值来救赎。一名网友的话似乎更能惊醒众人:“不管财产如何,没有感情的婚姻里终究没有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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