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史志工作规划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史志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 2006-2010 年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办发200623 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党史研究室湖南省 2006-2010 年党史工作规划的通知(湘办发200629 号)精神,结合永州实际,特制定永州市 2007-2011 年史志工作规划。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史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着眼于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结合永州实际,抓住机遇,开拓进取
2、,充分发挥史志工作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更好地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服务,为培育“四有”新人服务,为建设速度永州、和谐永州、活力永州服务。二、主要目标坚持把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作为根本任务。党史工作在继续做好民主革命时期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工作的同时,以社会主义时期包括改革开放新时期为重点,认真研究总结中国共产党在永州的各级组织领导本地群众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经验,全面做好党史资料征编、党史重要事件和人物研究、党史宣传教育、党史工作的联络指导等工作;地方志工作要继续宣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重点做好年鉴的征集编纂和第二轮县区志的修编指导工作;要创新史志工作机制和方法
3、,拓展史志工作领域,树立史志成果精品意识,出一批有一定思想高度、有一定学术价值、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精品力作,进一步发挥史志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作用,扩大史志工作的影响力;要加大为现实服务的力度,用党的伟大成就激励人,用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人,用党的成功经验启迪人,用党的历史教训警示人,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前进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要加强对县区史志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要加强史志部门的内部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研究水平,实现全市史志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三、主要任务(一)全面推进以党史正本编写出版为重点的党史征研工作1继续抓紧做好中国共产党永州历史第一卷的修改编写工作,2
4、008 年底出版发行;第二卷在 2007 年初审定提纲、2008 年初完成初稿、2009 年出版发行;第三卷在 2007 年底审定提纲,2008 年底形成初稿、2010 年出版发行。2协调、指导县区全面启动党史正本编写工作,并在 2011 年全面完成县区党史正本的编写工作。3加强资料征集的基础工作,重点做好社会主义时期党史专题资料的征集和研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广泛征集新中国成立以来包括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党史资料,有计划地系统地整理编纂永州社会主义时期党史专题资料丛书,每 1-2 年出版一本。4进一步加强重要党史人物研究。重点做好陶铸、江华等同志诞辰 100 周年纪念活动的有关工作,完成江
5、华传、陶铸的人生之路的有关承编任务。积极参与李启汉、陈为人、李达等同志 110 周年、唐生智诞辰 120 周年纪念活动及有关人物研究。5认真完成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党史征研、地方志编纂工作任务。(二)努力做好党史联络工作1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各级党史联络组,保持党史联络组的生机和活力。组织老同志协助市、县史志部门编写地方党史正本和重点专题资料,在征集史料、撰写史稿、协助审核把关和协调联络等方面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每两年召开 1 次党史联络工作经验交流会。2继续组织和发动老同志根据亲身经历撰写回忆文章,编辑出版回忆录丛书,1-2 年出
6、版一本;县区要有计划地做好老同志回忆录的整理工作,为存史、资政、育人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资料;每年向省党史联络组提供 3-5 篇较高质量的回忆文章,供省编回忆录选用。(三)扎实做好地方志工作1继续协调、指导县区完成第二轮志书修编工作,2007 年底全部结束,并出版发行。22007 年启动回龙圩管理区、金洞林场、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和市直部门专业志编纂工作,2011 年底结束。3筹备永州市志编纂工作,争取 2011 年启动。4努力办好永州年鉴,逐渐摸索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动作模式,打造“精品年鉴”,推出年鉴副产品,发展新品种,创新年鉴出版形式,引入多媒体光盘、制作电子版年鉴和网络版。52007 年编写出
7、版永州纪事(19962006),以后每 5 年编写出版 1 卷永州纪事。(四)认真读史用志,搞好史志宣传工作1组织编写当代永州人物系列丛书科教精英、企业名星、文体骄子、民间奇人、公仆情怀等,从 2007 年起, 每年编写、出版一卷,用当代永州人的事迹教育当代人。2组织编写永州市及各县区党史简明读本,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党史工作的影响。3整理校注出版清康熙 33 年的永州府志,共 33 卷,2010 年出版。(五)加强对全市史志工作的统筹规划和业务指导加强对全市史志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做好重大党史事件和重要党史人物纪念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对县区史志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史志工作
8、队伍的素质和研究水平;为县区史志部门解决具体、实际困难。四、措施与要求1各级党委要十分重视史志工作。史志部门是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工作部门,承接着史志工作规划和组织、史志研究、人物研究、资料征编、史志宣传教育以及总结历史经验、提供历史借鉴等重要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中央领导提出的“以感情留人、以事业留人、以适当待遇留人”的指示精神,为史志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要工作的开展、经费的落实、办公条件的改善等方面,切实给予关心和帮助。2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要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要抓好理论学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9、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史干部政治上的敏锐性和思想上的坚定性,增强做好史志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3加强干部培训和队伍建设。要按照“ 健全机构、稳定队伍、充实力量、提高素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史志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和加强史志工作队伍,努力培养业务骨干和学术带头人。积极推荐史志干部参加中央、省里举办的培训班;组织 1-2 次全市性的史志干部业务培训班;适当组织专题研究、座谈会和研讨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富有战斗力的史志工作队伍。4确保经费投入。各级史志工作经费要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财力状况统筹安排。5加强史志工作的横向联系与交流,开展有效协作。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党校、高等院校、社科研究单位及专业工作者的联系、交流与合作,整合史志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各方面史志研究工作者的作用,推动全市史志工作的协调发展。发布部门: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 年 03 月 19 日 实施日期:2007 年 03 月 19 日 (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