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号:(HMZZ)ZB-2008-026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总装车间输送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审核:审定:批准: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2018 年 4 月 19 日第 1 页 共 67 页第 2 页 共 67 页第一章 招标邀请: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拟招标下列设备,将邀请具有供货及安装能力的制造商进行投标,特邀请贵公司参加。具体内容如下:1、招标内容:总装车间输送设备中的车身储存输送系统采购项目(包括总装车间输送设备中的车身储存输送系统,内饰装配输送系统,底盘装配输送系统,最终装配输送系统,淋雨输送线,仪表板分装输送系统,动力总成分装输送系统,前梁总成分装线,后桥总成分装线,调
2、整线,交检线,工艺吊架等附件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试生产及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即交钥匙工程)。本项目分 A、B、C 三个包,投标人分包分别报价。2、招标文件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08 年 9 月 11 日 8:30 时起至 2008 年 9 月 12 日 16:30 时(北京时间 )止(节假日除外) ,到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基建指挥部项目管理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15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同时,取标书,领取图纸,每个包交图纸押金¥2000.00 元;三个包均领取,交图纸押金¥5000.00元。招标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图
3、纸干净整洁完整无缺归还,退还图纸押金。3、交标时间:2008 年 10 月 7 日上午 12:00 前( 北京时间 )。4、交标地点: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基建指挥部项目管理室5、联系人:招标联系人:刘国锋电话:0371-62003366;手机: 15937125478技术联系人:高献奎电话:0371-62003388;手机: 15036077529传真:0371-62005777邮件:联系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基建指挥部项目管理室(邮编:450016)6、其它: 免收中标服务费,不退还投标文件。谢谢合作!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2018 年 4 月 19 日第
4、3 页 共 67 页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序号 内 容一、说 明1 招标人名称: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2 招标项目名称:总装车间输送设备中的车身储存输送系统采购项目3 招标机构名称: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4招标机构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基建指挥部项目管理室电话:0371-62003366 传真: 0371-62005777 二、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5 供货(含全额增值税)价格为到厂价。并应按附件 2-1、2-2 要求列明分项价格。6 投标货币:人民币。三、投 标 书 的 编 制 和 递 交7资格标准:设计制造经验不少于十年,近两年以来销售同类设备数量不少于五套
5、, 并提供近三年在中国销售的用户清单;提供以下证书或证件原件供审查:a、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b、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c、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d、投标保证金。8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报价的 2%。9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的该保函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 90 天内有效。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账户:户名: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 开户行:光大郑州未来路支行帐 号:7719018800004594110 投标有效期:120 天11 正副本投标书的份数:1 正 3 副。另需提供电子光盘 2 张。四、评 标12评标价格量
6、化因素:计算评标总价时,以货物抵达招标人指定安装地点为依据,为到达招标人指定安装地点的价格(含增值税和其他税费)及运输保险费之和。同时,应报出安装调试费。13交货时间:2008 年 10 月 13 日前完成订货;2009 年 4 月 22 日前进现场安装;2009 年 9 月16 日前具备生产能力;2009 年 10 月 18 日前能够 SOP。第 4 页 共 67 页14付款方式:投标人设计完成,经招标人会签,且提供招标人认可银行开具的等额银行履约保函后,支付项目总价的 10%作为定金;货物在投标人现场,经预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确认后,支付项目总价的 40%;货物全部到达招标人现场,经招标人初
7、步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确认后,支付项目总价的20%;项目安装、调试完毕,经招标人最终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确认后,支付项目总价的20%;项目总价的 10%作为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满且无大的质量及服务问题,并经招标人签字确认后支付。上述每笔付款在招标人审核确认符合付款条件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招标人在支付上述第 4 期的款项时,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开具合同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交付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因投标人未出具发票而导致招标人承担付款税金的1-2 倍,扣除相应合同款项作为发票保证金。招标人支付终验收款前投标人开具 2 相应得财务收据。15备品备件要求:备件为货物验收后正常运行 24 个月
8、所需的备件;应给出其推荐的清单、规格型号、分项报价、合价以及生产厂家、货源地址等,并随机附带设备的专用工具及一般通用的维修工具。16 在评标中应考虑的其他因素和标准:详见技术要求部分。17在评标中应考虑的其他因素和标准:允许偏离的一般技术指标的最高项数为 3 项,每项偏离加价为投标价的 0.5%,累计最高加价不超过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进行逐页签字,否则废标。五、授 予 合 同18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确定的时间和招标人的合同文本签署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第三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条款号 内 容11招标人名称:海马(郑州)
9、汽车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基建指挥部项目管理室电话:0371-62003366 传真:0371-62005777项目现场名称: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地址: (在合同签约时填入)第 5 页 共 67 页2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的 10%3 履约保证金币种:人民币。 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保函。4 交货地: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内设备安装地。5应提供的伴随服务有:设计、运输、安装、现场调试、验收、试生产、培训、售后服务等。6 备品备件要求:参见第二章第 15 条。7 质保期:招标人最终验收合格并确认签字后 12
10、个月。8维修与更换缺陷部件的响应期限为投标人收到招标人通知后 2 小时内;维修与更换缺陷部件的到场期限为投标人收到招标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维修与更换缺陷部件的完成期限为投标人到达招标人现场后 2 个日历日内。无论是否已过质量保证期,投标人均须按上述时间为招标人提供服务。9 付款方式:参见第二章第 14 条。10违约责任:项目每一节点完工每逾期一天,计收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0.2%;超过 10 日后,每逾期一天,计收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0.5%。其他违约事项的罚则届时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主,但不得享有违约金免除的宽限期。非因招标方原因导致招标方损失的,招标方有权从投标方与招标方(招标方及招标方
11、关联公司)的任何款项中扣除,直接冲抵投标方对招标人的债务。11投标人通知送达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基建指挥部项目管理室(邮编:450016)特别说明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2、本招标文件及所有可能发出的书面澄清、修改等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天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参与投标的每一方。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12、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应立即以电报、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或残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后2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同时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第 6 页 共 67 页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凡购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4、投标人应自费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
13、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考察的现场。但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让招标人在考察中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或损害,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害或费用。6、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保证质量、交货期及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安全性、合理性、经济性,报出自己的投标报价。该投标价格应包括合同货物、运输(含样件运输) 、管理、材料、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保险、利润、环保、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
14、价(含分项报价)中,没有注明或填写价格的,该项费用为免费或由投标人自行内部消化。7、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要填写出重要的技术数据,应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要求中指定的内容,不得降低规定的参数,否则将可能以废标处理。投标书中的偏离说明未注明偏离招标文件的,表明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招标人图纸等技术文件的要求。8、投标人对各类技术特性差异( 仅指一般性技术数据内容)要进行明确表白并列表说明,否则将可能以废标处理。9、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施工技术方案和质量保证方案、优惠条件、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招标人有权根据上述评标要求和条件确定最终
15、中标人,落标人不得以其报价对招标人最有利、质量标准最优等理由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在投标书及答疑或评标过程中,如投标人所作的各种陈述、承诺出现不一致的,除投标人另有书面说明且取得招标人同意之外,招标人将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内容或方式执行。11、项目总价:取投标期间投标人最终承诺招标人的价格为该项目总价。该价格在合同存续期间不因市场行情、国家政策、现场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作量或工作量的变更,根据工作量汇总表或工作量变更通知书及招标人审计、工程、技术部门共同签证认可的项目量乘以相应单价计算(倘若上述部门各自所确定的工作量或工作变更量不相一致时,以招标
16、人审计部门最终确认的数量为准) 。没有单价的项目按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计算。12、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投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银行履约保函的; 投标人有串标、泄密、行贿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第 7 页 共 67 页 投标人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投标人购买标书后退出投标的。13、投标书的递交: 投标人应把投标书装入袋内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文件信袋上应标明:(1)招标单位(或招标人)名称:(2)招标项目名称(3)招标文件的合同号/ 或招标文件编号(4)投标单位
17、(或投标人)名称 、地址如存在采取联合投标时,应同时提供明确一个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双方互负连带责任和联合各方在本投标项目中的分工和责任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书送或寄至规定的地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无效:(1)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2)投标书未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章;(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辩认;(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人)投递投标文件无有效证件或授权书者;(6)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7)在采取联合投标时,未提供明确一个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18、双方互负连带责任和联合各方在本投标项目中的分工和责任的证明文件;(8)投标单位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4、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漏。15、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书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16、招标人将提供现场的供水、供电源点和安装场地。水、电费由投标人承担。除合同规定的条款外,其他为帮助性服务。若需要相关工程支持,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另行明示,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帮助。
19、如投标人未在投标书中提出此类要求,日后需要相关工程支持时,招标人有权不予提供相应支持。17、投标人应结合自己以往所承包与本合同项目内容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技术或项目施工的优化,以保证不会在本次项目中出现与上述项目出现相同或相类似的质量问题。倘若经第 8 页 共 67 页招标人验证出现此类情况的,视投标人违约,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8、对于合同货物应该配置和需要的设备(系统) 、结构等由于投标人的遗漏和缺陷包括自己配置及材料的漏列项目及其他原因,不能满足合同的要求而影响合同货物性能或正常运行的,由投标人负责整改并承担其费用和由此导致招标人的直接损失。19、因本项目招标需
20、要应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或提供给招标人使用涉及知识产权的文件或资料,投标人应确保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保证他人不会对招标人所使用上述的文件或资料主张任何权利。若与第三方发生有关成果归属或知识产权纠纷问题,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诉讼的措施维护招标人利益。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同时承担由此造成招标人所有的经济损失。20、投标人应就本招标项目组成项目设计班子和机构,全面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投标人代表,对设计项目负总责任。投标人应按规定投入技术人力和技术设施,派驻工程专业人员在现场进行工作。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入及派驻的工程专业人员不得更换
21、或离开现场。投标人应保证项目设计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稳定性。21、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的所有资料、信息所有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知识产权合法性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质疑,同时对招标人提供的所有信息投标人必须进行严格保密,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公开、复制、销售、出租、出借、转让、传播、泄露或透露信息。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只允许投标人及经过招标人书面许可的投标人协助单位使用,且只能用于本招标项目工作或目的中。当本招标项目定标后,落标的投标人应迅速将所有本次招标人提供的保密信息从任何形式的记录中删除,要么将这些保密信息(包括拷贝和记录)退还给招标人,要么将这些保密信息
22、(包括拷贝和记录)予以销毁。22、投标人一旦中标,其在本次招标项目及执行本次招标项目形成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规格、记录、数据、输入数据、电脑程序、软件图纸、简图、专有技术、模型、报告、流程图、结果代码和样品等)等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对此申请专利或向第三方转让;不得许可第三方实施和使用;不得用于本招标项目以外的其它目的或用途。23、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正式签订合同。须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合同文本格式商谈签约。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另行补足。24、对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争议,应协商处理,否
23、则,可向招标人所在地的有关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 9 页 共 67 页第四章 技术规格书一.输送线系统机械部分:本项目任务书要求投标人完成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总装车间输送设备中的车身储存输送系统,内饰装配输送系统,底盘装配输送系统,最终装配输送系统,淋雨输送线,仪表板分装输送系统,动力总成分装输送系统,前梁总成分装线,后桥总成分装线,调整线,交检线,工艺照明吊架等附件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等。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1. 项目概述1.1 项目内容: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总装车间输送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分 A、B、C 三个包。A 包含以下项目:a. 涂装车间车身到储存线的转挂装置;b.车身储存线输送系统;c. 车身储存线吊具(含检具);d. 车身储存线到内饰一装配线的转挂装置;B 包含以下项目:e. 内饰装配线输送系统(采用大滑板线) ;f. 内饰 1 线到内饰 2 线的空中移行;g. 内饰装配线大滑板( 含车身支架及大滑板检查样架) ;h. 内饰 2 线到内饰 1 线的地坑移行;i. 仪表板分装线;C 包含以下项目:j. 内饰装配线到底盘装配线的转挂装置;k. 底盘装配线输送系统;l. 底盘装配线吊具(含检具);m. 底盘线到终装地面线的转挂装置;n. 终装地面线输送系统(采用 3 米宽的宽板链) ;o. 淋雨输送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