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己丑金牛轉乾坤 燈迎福泰民安康2009 慈惠文化季製作花燈競賽實施計畫一、 依據:臺北市議會 97 年 10 月 7 日議密服字第 09704338300 號函辦理。二、 宗旨:(一)推展民俗技藝發揚固有文化,並促進台北地區觀光發展。(二)激發師生藝術人文創造思維。三、主辦單位:松山慈惠堂、中華道統慈恵協會。四、比賽組別:(一)國小組 (二)國中組 (三)高中職校組。【每校參賽作品,最多不超過五十件】五、競賽主題:以牛年為主要主題,形式不拘,自由創作。六、比賽方式:採師生共同參與製作方式,每位老師至多指導三件,各組分開評分。七、作品規格:(一)各組參賽花燈主體規格:長、寬、高均不得超過1.2
2、 公尺不得少於50 公分 。(二)參賽作品儘可能以懸掛方式製作,並易於佈置為原則,並儘量減輕重量。(三)花燈製作時,以較完整的個體設計,俾便於懸掛。材質採防水、牢固、不易破損為原則。(四)所有作品均需由內部發光,每件作品總耗電量不得超過兩百(w)燭光 (採用乾電池或蠟燭者,一律不予收件) 。(五)每件作品必須設置一公尺以上延伸性插頭以便懸掛。(六)未依規定者,不予評分及接電。(七)作品儘可能採環保素材,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之材料或回收再生物。(八)參賽作品請先於各校初選通過後,再送至本堂參加評比。八、報名方式: 採通訊報名或傳真報名二種。即日起至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止親送或傳真至松山慈惠堂報
3、名,並清楚填寫報名表上各項資料,逾期或以其他方式報名者,概不受理。九、收件及評審日期:(一)收件:九十八年一月十日止。(二)評審:九十八年一月十五日採公開方式評比十、收件及佈置地點:(一)收件地點:台北市松山慈惠堂,由本堂派員點收。(二)佈置地點:在本堂廣場,詳細懸掛位置,於送件時,由收件人員派員引導,不另行通知。佈置(懸掛)由送展學校或參加者自行負責。請各單位注意花燈重量,以防意外事故發生。十一、評審標準:整體效果、造型、色彩、創意、燈光及技巧等項目。十二、評審委員:由本堂聘請專業人員擔任。2十三、獎勵:(一)各組均錄取特優 3 件、優等 10 件、甲等 20 件為原則(各獎項錄取件數,依參
4、賽件數比例由評審委員會決定之,每組合得獎總件數不得超過該組參賽總件數二分之一,未達水準則從缺) 。(二)榮獲特優作品之師生,頒發獎勵金伍千元整,獎狀乙紙、紀念品一份。(三)榮獲優等作品之師生,頒發獎勵金叁仟元整,獎狀乙紙、紀念品一份。(四)榮獲甲等作品之師生,頒發獎勵金貳仟元整,獎狀乙紙、紀念品一份。(五)參加競賽師生,頒發參賽獎狀乙紙、紀念品一份。十四、展覽日期與地點:(一)展覽日期: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七日至二月九日。每日上午十時至下午十時。(二)展覽地點:本堂廣場十五、退件日期:如有須領回作品者,請於展覽結束後,請各校派員或作者親至展覽地點領回作品。逾時不領回者,由本堂人員負責拆除。十六、
5、作者及指導人員應注意事項:(一)每件作品必須親自製作,不得委託專門製造商店製作,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不予評分) 。(二)往年參賽過作品或修正部份,不得參加比賽,違者不予評分。(三)學校組學生作品,每件限定指導老師一名,參與製作學生至多五名。(四)每件作品不得超過規定規格,否則不予評審,破損者不參與展示。(五)作品報名清冊內容需更改,或無法送件者,需於收件日前一週,向承辦單位以書面提出,逾時則不得更改,敘獎以報名清冊內容為準。(六)參賽作品於收件至退件含競賽展出期間,因不可抗拒之情事而損壞者,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之責任。(六)每件參賽作品應掛上標籤,由承辦單位統一製作,於送件時領取填寫及
6、懸掛。(七)請各校慎選通電材料,以防意外事故發生。(八)主辦承辦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攝影、發行專輯、光碟,參賽者視同同意此條規定。3己丑金牛轉乾坤 燈迎福泰民安康2009 慈惠文化季花燈製作競賽報名表報名單位參加組別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主題1.2.3.4.參賽學生姓名科系: 年級:班級: 姓名 5.指導老師聯絡人聯絡電話報名單位地址報名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編號 (由主辦單位填寫)詳細填妥報名表後,請郵寄、傳真,或親送至本堂。主辦單位:台北市松山慈惠堂中華道統慈恵協會 電話:(02)2726-1735,傳真:(02)2726-8443地址:110 台北市信義區福德街 251 巷 33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