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范票据虚假重复贴现的方法及建议崔连遐(你身份证上的字)(黑龙江省润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 1500*)摘要:100 字左右,是你论文的主要中心思想关键词:票据;贴现;再加一个参考文献:列出 2-3 个作者简介:崔连霞(1964),女,哈尔滨人,职称或是什么师,研究方向:金融学、财务管理自 2008 年末以来,作为贷款规模蓄水池的票据融资业务持续大幅增长。一季度,我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票据融资业务余额423.9 亿元,比年初新增 163.4 亿元,增幅为 62.7%,新增票据融资占新增贷款总额的 52%。受业绩考核机制的即期回报效应影响下,银行为了片面追求贷款规模,放松了对票据业务的内部控制
2、和管理,贸易背景真实性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由于票据贴现业务虚假贸易背景具有隐蔽性强、不易发现等特点,因此如何防范票据重复贴现行为,控制票据贴现风险成为当前当务之急。一、票据贴现业务虚假贸易背景的表现(一)企业提供变造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办理贴现由于银行受利益驱动,仅对企业提供的商品交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进行形式上的审查,未严格执行业务操作流程,没有对企业间商品交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原件进行核对,致使个别企业在增值税发票上大做文章,大肆篡改数额、出票日期、出票人、收票人等票面要素,套取银行贴现资金。(二)企业办理贴现后将增值税发票作废,套取银行信贷资金企业为了通过银行票据贴现业务的审核,向银行开具真实的
3、增值税发票,在办理完成贴现业务后,再将已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作废,达到套取银行贴现资金的目的。(三)企业重复使用同一增值税发票办理贴现业务企业使用同一增值税发票在一家银行或多家银行办理贴现业务。由于增值税发票未加盖“已办理贴现业务 ”的标识或戳记,银行对重复使用的增值税发票识别难度较大。(四)贴现资金直接回流至出票人账户或被用作保证金循环开出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利用虚假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办理贴现后,贴现资金直接回流至出票人账户或被划入其关联企业账户,贴现资金被用作开票保证金在多家企业之间反复划转,并循环开出银行承兑汇票。(五)银企相互配合,联手“包装” 票据受银行业绩考核机制的即期回报效应影响,个别银行
4、努力做大票据贴现业务规模,积极买入银行承兑汇票。银行通过与其有信贷关关系、信用度较好的企业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联手“ 包装” 票据贸易背景。 通过银行与企业的相互配合,银行可以完成存、贷款和中间业务的考核任务,企业则可以轻易的获得银行信贷资金。二、票据贴现业务虚假贸易背景的核查方法(一)核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的票面要素1、票面“八相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10 位数字)是否与密码区的代码号相符;发票流水号(8 位数字)是否与密码区流水号相符;开票日期是否与银行承兑汇票日期跨度相符;发票货物数量与单价的乘积是否与金额相符;货物金额与税额合计是否与价税合计大小写相符;购销
5、货双方单位名称是否与合同供需方及汇票最后背书相符;发票专用章上的号码是否与销货单位纳税人识别号相符;发票货物名称是否与合同相符。2、验章“两看”。一看在“* 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上是否有监制章;二看在发票下方是否有销货单位的增值税发票专用章(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应提供说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发票无效)。3、判断“五合理”。一是判断 15 位纳税人识别号是否合理,识别号的地区代码和位数是否正确;二是判断 10 位数发票代码是否合理,应特别关注发票 14 位地区代码是否与供货单位所在地相符,发票第 10 位金额版本号是否与票面相符;三是判断填制方式是否合理,按规定应纳税所得额在 10 万元以内的,可
6、提供手写发票,应纳税所得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应提供电脑版发票;四是查看发票是否有项目填写不齐全、字迹模糊涂改等现象。五是查看票面字体是否合理,票面内容的打印方向是否一致。(二)汇总分析企业历史开票所附的增值税发票针对循环开票、频繁贴现、金额较大且疑点较多的企业,可用 EXCEL 制表对发票各要素(主要包括 发票流水号、发票代码、开票时间、金 额、销货单位基本情况)进行排列对比,从中发现疑点。1、查看是否有号码相同而内容不同的发票存在。2、对比密码区密码,查看是否有相同或大部分相同现象的存在(根据规定密码不可能完全相同或大部分相同)。3、查看连续发票号码中是否有发票流水号在前,但开具时间在后
7、现象。4、查看是否有同一企业开出的发票中销货单位基本情况不同现象。(三)通过税务部门查证增值税发票的真伪可通过税务部门的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或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增值税发票的真伪,对于电话和网站查询不到的增值税发票,可向税务部门寻求帮助,辨别发票的真伪。(四)行使相关调查权对企业进行检查调阅企业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验资报告、企业纳税登记簿及领用增值税发票登记簿、企业增值税发票存根联、企业年度销售明细账、库存产品明细账、长短期借款、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应付及预付账款、财务费用明细账及其相关凭证,分析企业财务报表的应收账款、税金支出等项目是否与开出增值税发票情况相符。核对企业增
8、值税发票票面总额和纳税总额是否与地方经济发展及税务记录相符,如部分经济不发达地区税务部门从未开过百万元增值税发票,而检查中却发现存在百万元面额增值税发票;企业从未领用过增值税发票,却开出增值税发票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等不合理现象。通过审验商品交易合同、销售明细、出入库明细、运单、银行存款进账单等是否与增值税发票存在合理的逻辑关系,来核实企业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真实贸易背景。通过追踪贴现资金的流向,检查资金的最终用途是否符合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判断企业是否存在利用关联交易、皮包公司作掩护,采用虚拟商品交易合同、虚开、涂改或套开增值税发票等手段骗取银行资金的情况。三、防范票据贴现业务虚假贸易背景的建
9、议(一)完善票据融资业务制度规范1996 年票据法实施以来,票据融资业务经历了鼓励发展、强化管理、风险提示的发展过程,各个阶段业务监管的重点各有侧重。随着票据贴现业务的日益活跃,现有的票据管理法规 票据 法 (1996 年 )、商 业 汇 票 承 兑 、贴 现 与 再 贴 现 管 理 暂 行 办法 (1997 年 )、贷 款 通 则 (1996 年 )、支 付 结 算 会 计 核 算 手续 (1999 年 )等已难以适应市场的发展和 检查的需要,部份文件已不能作为检查票据业务的依据。因此,迫切需要修订票据业务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对票据业务的监管有章可循,有法可用。(二)建立与税务部门的协作
10、机制由于银行业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没有对票据贴现业务中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做出明确规定,为有心之人钻法律的空子提供了机会,致使重复使用增值税发票贴现问题时有发生。因此,银行业监管部门应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建议税务部门允许银行办理票据贴现业务后,在增值税发票原件上加盖“已在 xx 银行办理贴现业务”字样 的印章。同时,建议 税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增值税发票查询系统,完善系统功能,增加查询手段,杜绝重复使用增值税发票贴现问题的出现。(三)加强与人民银行的沟通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国人民 银行会同国 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支付 结算规则” 。应进一步明确票据业
11、务的监管分工和 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在现行监管体制下,对属于多个部门共同监管的业务领域,颁布相关法律法规应实行会签制,统一监管政策口径,加强对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四)建议建立全国票据业务查询系统整合银行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积极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网络票据签发、承兑、贴现、再贴现、增值税发票查询系统,规 范查询、查复操作程序,对票据的流通进行全程监控,努力防范交易不真实和同一增值税发票多次使用问题的发生,为票据业务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五)督促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票据融资业务的管理工作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借款人提供资料真实性的实地调查,了解借款人资金需求量与其生产经营的相关性,对频繁贴现、金额较大且疑点较多的企业,要深入企业与增值税发票原件和财务报表进行核对,从财务指标、市场份额等定量指标的变化以及客户的突发事件等定性情况的分析,全面了解客户的整体经营状况,关注信贷资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