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体育社团的发展历史进程、使命与改革黄亚玲北京体育大学,100084一、研究目的1998 年,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首次以法律条例的形式定义了社团:“社团是指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体育社团是社会社团的重要类别,也是体育活动的重要组织形式之一。 12探讨体育社团的发展历程和规律,寻找体育改革的突破口事关体育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二、研究方法主要采用阅读文献、调查、访谈、归纳演绎等方法。三、研究结果与讨论(一)中国体育社团发展的历史进程1、新中国成立前的体育社团1910 年旧中国组织召开了第一届全运会,体操、田径、游泳、篮球等现代体育项目第一
2、次以竞赛的方式呈现在国人面前。之后,现代体育逐渐由学校推向社会,被大众认识和接受。群众性体育社团也随着体育在中国的普及而出现。1924 年中国第一个全国性体育社团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正式成立。进入 30 年代以后,结社现象在全国范围内较为普遍,大城市体育社团数量迅速增加,此现象引起了国民政府的重视,加强了对社团的监管,颁布了有关法令规范了社团的组建。40 年代,体育社团在体育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在国内国外体育赛事的组织、经费的筹措等方面显示了不可或缺的作用。1949 年新中国成立之前,体育社团经过近半个世纪的风风雨雨,逐渐从传统单一性的武会组织发展成为多种类型的社团形式。49 年间,全国范围内
3、先后成立过 249 个体育社团。2、新中国体育社团的发展体育社团的发展与整个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从体育社团的发展变化看,有三次发展的高峰期,第一次是 1956 年,其标志是 17 家全国体育社团在这一年成立;1964 年出现了1卢元镇:中国体育社会学 ,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0 年版,第 63 页。第二个发展高潮,其标志是 8 个全国性体育社团在这一年成立;1978 年中国的改革开放,给体育社团的发展带来了又一次机遇,出现了体育社团的第三个高峰期,1979 年新成立的体育社团数量达到了 13 个。进入 80 年以后,体育社团处于平稳发展的趋势,随着体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体育社团数量呈现出有
4、起有落的曲线型发展轨迹(见图 1) 。图 1 体育社团数量变化轨迹图(注:无成立体育社团的年份,未标示)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级体育社团多由政府选择,并以政府需要为前提成立,带有明显的“自上而下”的特征。体育社团有名无实,被政府权力覆盖。体育社团与政府职能错位及获取资源的不平等使体育社团的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发挥。(二)中国体育社团的历史使命现代体育形成之时就与社团组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西方体育向世界的推动、传播无不借助于体育社团组织这一载体。70 年代以来,绝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形成了庞大的体育社团组织,活跃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国家几乎把体育管理职能都交给了体育社团组织,体育社团对竞技体育、大众体育和学
5、校体育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政府以权力保障体育社团组织,并以体育社团组织为依托来实现人的追求,使个体在多元文化的社会中对体育的需要得到充分的满足和发展。为此,体育社团组织与政府组织形成相互补充、互为依托的有效连接,成为发展体育的主体。中国体育社团承载发展体育的重任是社会赋予的历史使命。0246810121416181949195219551956195719581964196719791980198119831984198519861987198819891990199119921993199419951996折 线 图 1(三)中国体育社团的改革当前,体育社团处于“成长”的初期阶段,主要依据
6、是:1、开始了初步的权力分化。从 88 年开始,公益性的体育社团足球协会以及不承担奥运比赛任务的铁人三项、体育舞蹈等体育社团就成为了体育体制改革“实验地” 。97 有了初步改制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2、进一步让权给体育社团组织的体制改革被提上了日程;3、一些体育社团有了相对“自主的空间” ,开始发挥社团的作用。但成长“初级阶段”的体育社团仍然处于被动发展的状态,主要原因是:第一、政府权力开始了转移,但非常有限,体育社团得到的权力还不足以摆脱“政府命令”和“政府依赖” ,自主能力脆弱;第二、体育社团自身也处于发育阶段,内部管理不完善。社团自身承接政府转移出来职能的能力较弱。因此,体育领域需要
7、深化改革。改革方式上:1 “无权形式型”向“有权实效型”改革;2撤消行使政府管理权力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3大众体育社团从“虚”的挂靠体育政府机构中脱钩 ;4将自发组织的“小团体”纳入到社区已注册社团的“二级组织”中。改革路径上:1政府放权体育社团独立发展;2体育社团“自强” ;3向制度制约转变;4促进公民社会发的发展 5改革法律制度保障。四结论近代,包孕着民间和官方的二重性的体育社团就已形成,同西方社会那种纯公民性、纯自治性的体育社团大不相同。新中国,体育社团的数量和形式都有较快的增加和变化。但是,在存在形式上与政府行政机构“同构” ,使体育社团的性质较为模糊。体育政府行政部门与体育社团是两个有着不同目标和功能的组织形式,担当着不同的角色。中国体育社团与政府同构作为一种文化模式,体现了当代中国体育社团的存在状态,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也突出体现了“国家利益主体”的价值观念。针对体育提出的“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目标和社会多元文化的需要,体育社团改革的任务依然艰巨。体育的发展,需要能担负起重任的体育社团组织,这也是体育发展的必然选择。五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