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章 国际贸易术语,6.1 国际贸易术语与相关国际惯例,一、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 用一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交易地点、确定买卖双方的责任、费用、风险划分等问题的专门术语”。,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国际贸易业务实践中,由于各国法律制度、贸易惯例与习惯做法不同,国际上不同的国家、地区对贸易术语的分类及对同一贸易术语的解释运用也互有差异,因而容易引起贸易纠纷。为了消除分歧,国际商会、国际法协会等国际组织以及美国一些著名商业团体经过长期的努力,分别制定了有关贸易术语的规则和解释。这些规则和解释为较多的国家或贸易团体所熟悉、承认和采用,我们称之为有关贸易术语
2、的国际惯例。,二、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1、国际贸易惯例的含义 是一种适用于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或者说适用于国际经济贸易和海事活动的惯例,是在国际贸易长期实践中形成的若干具有普遍意义的一些习惯做法和解释。 国际贸易惯例在解决纠纷时起到一定的作用,如:合同中没有对某一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也未订明采用某一惯例,当发生争议付诸诉讼或提交仲裁时,法庭和仲裁机构可引用惯例作为判决或裁决的依据。然而,惯例并非法律,对买卖双方没有约束力与强制性,故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作出某项惯例不符的规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某种惯例来约束这项交易,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时,这项惯例就有约束性。,2、有关贸易术语
3、的国际惯例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主要有三种,不同的惯例下对贸易术语解释不同。 (1)1932年华沙牛津惯例 1928年国际法协会曾在波兰华沙开会,制定了有关CIF买卖契约统一规则,称为1928年华沙规则共包括22条,后经1930年的纽约会议,1931年的巴黎会议和1932年的牛津会议的修订,定名为1932年华沙牛津惯例全文共21条。 这一规则主要说明了CIF买卖合同的性质和特点,并具体规定了采用CIF术语时,有关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以及所有权转移方式,解释的内容比较详细。,(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1919年美国的9个商业团体制定了美国出口报价及其缩写条例,194
4、1年又对它做了修订,并该称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它对Ex Point of Origin (产地交货)FOB(运输工具上交货) FAS(运输工具旁交货) CFR(成本加运费) 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及 Ex Dock(目的港码头交货)等6种贸易术语作了解释。“定义”多被美国、加拿大以及一些美洲国家所采用。但由于起在很多解释上与其他惯例不同,国际间很少采用,因此,同美洲国家的贸易应特别注意明确对贸易术语解释所参照的惯例,(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为了统一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在当前国际贸易中应用最为广泛。现行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国际商会在1990
5、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基础上产生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目前已得到了世界范围内的承认和采用,是当前最有影响力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6.2 主要国际贸易术语的解释,一、FOB 1、FOB术语的含义 FOB即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按约定日期负责将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装船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义务。风险转移以在指定的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时为分界点。费用划分与风险转移的分界点相一致。这一术语仅适用与海运和内河运输。,2、
6、双方的责任、承担的费用和风险 (1)卖方的基本义务 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自负风险和费用,领取出口许可证及其他官方文件; 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按港口惯常的方式,把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 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向买方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装运单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讯息。,(2)买方的基本义务 负责租船订舱,按时派船到合同约定的装运港接运货物,支付运费,并将船期、船名及装船地点及时通知卖方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的各种费用以及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负责获取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文件,以及办理货物入境手续。 受领卖方
7、提供的各项单证,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3、使用FOB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 (1)风险划分的界限以“船舷为界”。按照FOB的含义,卖方承担合同规定的货物装上船以前的一切风险,而买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以后的一切风险,风险的划分以“船舷为界”。然而,以船舷为界只是说明风险划分的界限,而不能把它作为划分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的界线。因为装船作业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它包括货物从岸上起吊、越过船舷、装入船舱。如果卖方承担了装船的责任,他必须完成上述作业,而不可能在船舷办理交接。所以,买卖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协商而定。,(2)船货衔接问题 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包括未经对方同意提前将船派到或延迟派到装运港卖方有权拒
8、绝交货,而由此产生的空舱费、滞期费、及卖方增加的仓储费等各种损失均由买方承担。 如果买方指派的船只按时到达装运港,而卖方却未能备妥货物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卖方承担。 在按FOB条件成交时,如果买方事先委托卖方代为租船定舱,卖方可以接受但须向买方声明:“卖方如到期租不到船或定不到舱位,与卖方无关,买方无权撤消合同,也无权向卖方索赔”而且,风险和费用仍由买方承担。,(3)FOB变形 FOB变形主要说明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常见的变形有以下几种; FOB Liner Terms,班轮条件 这一变形说明有关装船费用按照班轮条件办理,既卖方不负担装船的有关费用。 FOB Under Tackle,吊
9、钩下交货 指卖方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既吊装入舱以及其他各项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FOB Stowed,船上交货并理舱 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FOB Trimmed,船上交货并平舱, 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FOB Stowed and Trimmed,船上交货并理舱和平舱,表明卖方承担包括理舱费和平舱费在内的各项装船费用。如果FOB后未加“理舱”“平舱”则卖方不负担这两项费用。FOB的上述变形只是为了表明装船费用由谁负担问题而产生的,并不改变FOB的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的界限。,二、CFR 1、CFR的含义CFR
10、即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这一术语是指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目的港所需的成本和运费,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才算完成其交货任务。风险转移,以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为分界点。CFR仅适用于海运及内河运输。,2、双方的责任、承担的费用和风险 (1)卖方的基本义务 提供合同规定的货物,负责订立运输合同,并租船订舱,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方,交付运至目的港的运费 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提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 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按合同规定提供有效
11、的运输单据、发票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信息,(2)买方的基本义务: 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起的一切风险及运输途中风险引起的额外费用, 在合同规定的目的港受领货物,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交纳进口税 受领卖方CFR提供的各种约定的单证,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3、使用CFR术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关于两个分界点的问题按CFR条件成交,卖方安排装运,但并不负担把货物送到目的港的义务。CFR属于装运港交货的贸易术语,因此包含风险划分和费用划分的两个分界点。 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 在费用划分方面,卖方只支付承运人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途中发生意外事故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应由买方承担。,(2)关于
12、装船通知的问题 按CFR术语成交,卖方安排运输,但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如卖方装船后不及时通知买方,买方就无法及时办理保险,甚至可能出现漏保货运保险的情况,因此,卖方在装船后务必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否则,卖方应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损失。,(3)CFR的变形。按照CFR条件成交,卖方负责将合同规定的货物运往合同规定的目的港,并支付正常的运费。至于货到目的港后的卸货费用由谁负担也是一个需要考虑并加以明确的问题。CFR Liner Terms,CFR班轮条件。这一变形是指卸货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来办。就是说,买方不负担卸货费,而由卖方负担。CFR Landed,CFR卸到岸上。是指由卖方承担货物
13、卸到码头上的各项有关费用,包括驳船费和码头捐税,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货。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卸到轮船吊钩可及之处(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在轮船不能靠岸的情况下,驳船费及货物从驳船卸到岸上的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CFR EX Ships Hold,CFR舱底交货。指货物运达目的港后,自舱底起的一切卸货费用由买方承担。CFR的变形只是为了说明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并不改变CFR的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限。,(4)采用CFR术语进口应慎重。按CFR成交的进口业务中由外商安排租船运输,我方负责保险,故应选择资信较好的国外客户成交,并对船舶提出适当要求,以免外商与船方勾结,或出具
14、假提单,或租用不适航的船舶,或伪造质量检验书与产地证明书使我方蒙受损失。在实际业务中,应尽量避免使用CFR进口。,三、CIF 1、CIF术语的含义。CIF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意为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这一贸易术语中,卖方除负有与CFR相同的义务外,还应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最低险别的海运保险,并应支付保险费。这个术语同样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2、使用CIF术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关于风险与保险问题。按CIF条件成交,卖方负责订立保险合同,按约定的险别和金额投保货物运输险,支付保险费,提交保险
15、单。但卖方的保险具有代办性质,货物在运输途中的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买方负担。如发生意外,买方凭保险单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能否得到赔偿卖方概不负责。按一般国际惯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卖方应以CIF货价加成10%,并以合同货币投保。如果在买卖双方的保险条款中规定了投保险别、保险金额等,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投保。如果在买卖双方没有约定具体险别,卖方只需要投保最低险别。关于投保战争险、罢工、暴动、民变险,在买方负担费用的情况下,买方可要求卖方代办或买方自行办理。前述关于CFR术语使用的有关问题中,两个分界点的问题完全适用于CIF术语。,(2)CIF不是到岸价。采用CIF术语时卖方的基本义务是负责按通
16、常条件租船订舱,交付运至目的港的运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方。卖方还负责办理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海运货物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一般人误认为CIF为“到岸价”,其实,按CIF条件成交时,卖方仍然是在装运港交货,卖方承担的风险也是在装运港装船时,货物越过船舷以后风险由买方承担。货物在装船后自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以外的费用也要由买方负担。除此之外,买方还要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和其他官方证件、办理进口手续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而到岸价卖方承担的风险和费用应该是到达目的港,交货的地点应该是在目的港,应属于目的港交货的术语。,(3)单据的重要性问题。在CI
17、F条件下,只要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按期把货物装到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同时办理保险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因此,CIF属于象征性交货的贸易术语,即凭单交货,凭单付款而无须保证到货。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符合要求的全套单据(名称、内容和份数均相符),即使货物装船后或运输途中发生损失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的义务。反之,即使货物安全到达并符合要求,若卖方提供的单据不符,买方仍有权拒付货款。由此可见,装运单据在CIF交易中具有特别的意义。但是,按CIF成交,卖方履行其交单义务只是得到买方付款的前提条件,不能因此忽视卖方交货责任。,(4)卸货费用负
18、担问题。 CIF与CFR术语除了保险由卖方办理外,在其他方面买卖双方的基本责任相同,CFR术语的变形同样适用于CIF。,四、FCA 1、FCA术语的含义。FCA即Free Carrier(named place),意为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这一贸易术语是指卖方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因此,在FCA后应指定交货地点。这种术语的适用范围很广,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单独运输和不同运输方式的联合运输。,2、双方的责任、承担的费用和风险 (1)卖方的基本义务。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自负风险和费用,领取出口许可证及其他官方文件;负担货物交给承运人前的一切责任、费用和风险;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
19、和指定地点,按习惯方式把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及时通知买方;提供合同规定的单证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单证。 (2)买方的基本义务。自费订立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并将承运人名称、交货日期和地点通知卖方;承担货物交给承运人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受领卖方提供的各项单证,并支付货款。,3、使用FCA术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承运人的含义问题 这里所说的承运人,既包括实际履行运输业务的承运人,也包括代为签订运输合同的运输代理人。即使运输代理人拒绝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卖方也要按买方的指示,把货物交给运输代理人。,(2)费用、风险的转移问题。FCA不同于装运港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风险转移不是以船舷为界
20、,而是以货物交承运人处置时为界。不仅在海运以外的其他运输方式下如此,即使在海运时,风险转移的界限也是货物交承运人。但如果由于买方的责任,使卖方无法按时交货,只要货物已划归买方,那么风险转移的时间可以提前。在FCA术语下,买卖双方承担的费用也是以货交承运人为界。即卖方负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前的有关费用,而买方负担其后的各项费用。但买方委托卖方代办本属自己义务范围内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均应由买方负担。因此,在特殊情况下,费用同风险一样可提前转移。,(3)不同运输方式下的交货地点问题。为了便于买卖双方分清责任,履行合同,1990年通则中对FCA在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下卖方何时完成交货的做法,做出了具
21、体规定和解释: 铁路运输。当货物能装一整车或一个集装箱时,卖方负责装车或装箱,并交铁路部门验收;如果货物不够整车或一个集装箱,卖方则应将货物交到铁路收货地点或铁路收货车。,公路运输。如果要求卖方所在地交货,卖方应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车辆上;如要求在承运人所在地交货,卖方要把货物交给公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内河航运。如果在卖方所在地交货,卖方应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如在承运人所在地交货,卖方要把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海洋运输。如果货物属于整箱货,卖方将载货的集装箱交给海运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如果货物是拼箱货,或未被集装化,卖方将货物运到启运地运输站,交给海运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航空
22、运输。卖方应将货物交给航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在未指明运输方式的情况下,卖方应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多式联运。卖方根据具体情况,按上述不同运输方式履行交货义务的规定交付货物时,交货即告完成。 2000年通则对FCA术语下的装货和卸货的义务做了进一步明确的说明,规定若合同中指定的交货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当货物装上买方的装货车辆时即完成交货义务:在其他情况下,当货物在卖方的车辆上尚未卸货而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五、CPT 1、CPT的含义。CPT即 Carrier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意为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这一贸易术语是指卖方将
23、货物交给承运人,并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因此,CPT的基本含义是FCA价加运费,风险转移也以货物交承运人照管为分界点。如果还须由接运的承运人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则风险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2、双方的责任、承担的费用和风险 (1)卖方的基本义务。将货物交付承运人照管,由承运人运至指定的目的地,履行其交货义务;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负担运输费用,并按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约定地点;提供合同规定的单证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单证。 (2)买方的基本义务。承担货物交承运人后,初运费以外的一切额外费用和风险;在合同规定的目的地受领货物,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交纳进口税;受领卖方
24、提供的各种约定的单证,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3、使用CPT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 (1)费用、风险转移问题 在CPT术语下,卖方负担从交货地点到指定目的地的正常运费,正常运费之外的其他有关费用,一般由买方负担。货物的装卸费用可以包括在运费之中,统一由卖方负担,也可由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卖方承担的风险并没有延伸到指定的目的地,而只承担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在多式联运的情况下,涉及两个以上的承运人,则卖方承担的风险字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给买方。 这样,在CPT术语下,风险、费用划分地点不同,也存在两个分界点的问题,如果买方有意或无意拖延交货时间,只要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本合同,可根据期限要
25、求将风险和费用提前转移。,(2)CPT与CFR的异同点 相同点:都存在着风险和费用转移的“两个分界点”的问题,即风险转移在先,费用转移在后。按这两个术语签定的合同都属于装运合同,卖方只须保证按时交货,不保证按时到货。 不同点:适用范围不同,CFR只适用水上运输方式,只能以装运港为交货地点;CPT适用于各种运输防护司,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双方可对交货地点加以规定。 风险转移地点不同。CFR条件下,风险划分以装运港船舷为界;CPT则以货交承运人为界。此外,卖方承担的责任、费用以及需要的单据也有所不同。,六、CIP 1、CIP的含义。CIP即 Carriage Insurance Paid to(.
26、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意为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这一贸易术语是指卖放要负担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其基本含义相当于FCA价加上运费、保险费或CPT价加上保险费。这一术语也适用与每种运输方式及多式联运。当船舷失去实际意义时的各种水运术语,也应以CIP代替CIF更为适宜。,2、使用CIP术语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关于风险和保险的问题。按照CIP术语成交的合同,卖方要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但是货物在从交货地运往目的地的运输途中的风险却由买方承担。所以,卖方的投保仍属代办性质。这里又出现了风险、费用划分的“两个分界点”的问题。一般情
27、况下,卖方应按约定的险别投保。如果没有约定险别,根据2000年通则的解释,则由卖方按惯例投保最低的险别。保险金额一般是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加以10%办理,并应采用合同中的货币投保。卖方一般无义务加保战争、罢工、暴乱及民变险。但是在买方的要求下,并由买方承担额外费用的情况下,卖方也可予以办理。,(2)CIP与CIF的异同点 相同点表现在,它们的价格构成中都包括运到目的地的正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就险别问题而言也大致相同。此外,两种术语下的合同均属于装运合同,风险转移和费用转移同CPT、CFR一样分两步进行,即都存在两个分界点的问题。 不同点表现在;主要是适用的运输方式的范围不同。CIF仅适用于水上
28、运输,CIP则适用于包括多式联运在内的各种运输方式。此外,交货地点、风险划分界限及有关责任费用的划分也依运输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6.3 其他贸易术语,一、EXW Ex works(named place) 意为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1、含义 是指卖方在商品的产地(工厂或工场)或储存地(仓库)交货的交货条件。因卖方通常在本国内完成交货,形式上类同国内贸易,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都局限于出口国国内的交货地点。卖方不必过问货物的出境、入境问题及有关的手续和单据,也不用操心货物的运输、保险等事宜,而且,除非合同中有相反的规定,卖方一般无义务提供出口包装。但如果签约时已明确货物是供出口的,并对包装的
29、要求做了具体要求,卖方则应按合同规定提供符合出口需要的包装。风险转移,以在工厂卖方将货物交于买方支配之下时为分界点,EXW适用与任何运输方式。这一术语是卖方责任最小的术语。,2、双方的责任、承担的费用和风险 (1)买方的基本义务。承担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负责订立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负责办理进、出口清关手续;负责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并运往目的地,承担其间的全部风险和费用,并支付货款。 (2)卖方的基本义务。卖方的基本义务只是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即卖方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于买方控制,履行其交货义务。风险也与交货的同时移交买方。,二、FAS Free Alongside Ship(.na
30、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1、含义 是指卖方要在规定的交货期内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装运港买方指定船只的船边吊钩所及之处,即完成交货义务。同时,其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均由买方负担。买方负责装船,订立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合同并及时将船名、装船日期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及时备妥货物。根据2000年通则卖方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FAS术语只适合海运和内河航运。,2、双方的责任、承担的费用和风险 (1)、买方的基本义务。自费订立从指定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合同,并及时将船名及到港时间通知卖方;承担货物交于船边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负责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交纳进口
31、税;受领卖方提供的各项单证,并支付货款。 (2)卖方的基本义务。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指定船边,并及时通知买方履行其收货的义务;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交纳出口税;提供合同规定的商业发票和通常证明完成交货义务的单据。,三、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1、DAF的含义 是指交货地点在两国边境(进口国或出口国边境)的指定地点,卖方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买卖双方的风险和费用的划分是以边境交货地点为界。这一术语主要适用于两国接壤,并采用公路或铁路运输方式,但也可用于其他运输方式。,
32、2、双方的责任、承担的费用和风险 (1)卖方的基本义务 将货物运至边境的指定地点,在毗邻国家海关关境之前交付买方,履行其交货义务;负担费用订立运输合同,提供合同项下的有关单证;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2)买方的基本义务 负责在边境指定地点接收货物,承担交货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负责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支付进口捐税;受领卖方提供的各种约定单证,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四、DES Delivered Ex ship(.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1、DES的含义 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并在船上交货。按此术语成交,买卖双方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
33、以在目的港船上将货物置于买方支配之下时为分界点。这一术语,只适合海运和内河航运。,2、双方的责任、承担的费用和风险 (1)卖方的基本义务。负责将合同项下的货物按惯常路线及方式运到指定目的港,并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将货物交于买方控制,交货的同时,风险转移给买方;负担费用订立运输合同,提供合同项下的有关单证;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及负担有关费用。 (1)买方的基本义务。负担在船上受领货物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及目的港的卸货费用;负责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支付进口捐税,如买方要求,卖方也可协助买方办理进口手续,但风险和费用由买方负担;受领卖方提供的各种约定单证,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3、DES与CIF的区
34、别。在海轮能直接靠岸的情况下,DES术语是名符其实的“到岸价”它与常常被误称为“ 到岸价”的CIF存在原则上的差别。 (1)交货地点不同。CIF是装运港船上交货,DES是目的港船上交货。因此,CIF是装运合同,卖方只保证按时装运,不保证货物按时到达,而以DES条件成交的合同属于“到达合同”,卖方要保证货物在约定的交货期内到达目的港。如果货物不能按时到达,卖方可根据合同拒收或索赔。,(2)交货方式不同。CIF属于象征性交货,而DES属于实际交货。 象征性交货是指卖方只要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象征性交货的特点是:
35、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即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3)风险划分不同。在CIF条件下,买方负担运输途中风险,卖方代办保险;而在DES条件下,运输途中的风险由卖方负担,其办理保险完全为自己的利益。 (4)费用负担不同。在DES条件下,卖方不仅负担正常的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还要负担诸如转船、绕道等产生的额外费用,以及根据需要加保各种附加险支付的保险费。,五、DEQ Delivered Ex Quay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1、DEQ的含义。指卖方负责将合同项下
36、的货物按惯常的路线和方式运到指定目的港,并负责将货物从船上卸到码头上。按此术语成交,买卖双方的责任、费用和风险划分以在目的港码头将货物置于买方支配之下时为分界点。DEQ术语要求买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并在进口时支付一切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这一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2、双方的责任、承担的费用和风险 (1)卖方的基本义务。负责在指定目的港码头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履行其交货义务;负担费用订立运输合同,提供合同项下的有关单证;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2)买方的基本义务。负责在进口国码头受领货物,并承担受领货物起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负责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支付进口税及有关费用;受领
37、卖方提供的各种约定单证,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六、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1、DDU的含义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内指定的目的地。采用此术语时,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在交通工具上将货物交于买方,完成其交货义务。风险转移,以在进口国指定地点将货物置于买方支配之下时为分界点。如果双方同意由卖方承担进口国征收的某些费用,如增殖税(VAT),应用文字明确表示“DDU ,VAT paid (未完税交货,增殖税已付)。在DDU术语下,如果买方未能按规定取得进口许可证,货损或灭失一切额外风险由买方负
38、担。DDU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2、双方的责任、承担的费用和风险 (1)卖方的基本义务。负责将货物交付至进口国的指定地点,履行其交货义务;负担费用订立运输合同,提供合同项下的有关单证;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但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 (2)买方的基本义务。负责在进口国的指定地点受领货物,并承担其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负责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支付进口税及相关费用;受领卖方提供的各种约定单证,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七、DDP 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的含义是指卖方除负有与DDU相同的义务外,还应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交纳进口关税,并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所需要的各种证件。按此术语成交,卖方承担的责任最大。DDP也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