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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作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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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 作 细 则江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二九年四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一条 目的和任务 1第二条 主要内容 2第三条 技术方法 2第四条 精度要求 3第五条 调查成果 4第六条 组织领导 4第二章 技术标准 5第七条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5第八条 林种区划 9第九条 公益林区划的地类、事权 12第十条 公益林区划范围、区位类型 12第十一条 优势树种(组) .13第十二条 龄组划分 14第十三条 立地因子 15第十四条 森林结构 18第十五条 森林灾害与健康 19第十六条 森林自然度 20第十七条 其他标准 21第十八条 森林经营类别 25第十九条 森林经营措施 25第三章

2、 森林经营区划调查 27第二十条 室内区划 27第二十一条 经营区划 27第二十二条 小细班区划 27第二十三条 小细班外业调查 28第二十四条 四旁树调查 29第二十五条 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调查 30第二十六条 小细班调查卡片填写 31第二十七条 小班面积求算 34第二十八条 小班调查材料的整理 35第四章 遥感判读 .36第二十九条 遥感图象特征 36第三十条 目视判读 37第五章 固定样地调查 .40第三十一条 复位标准 40第三十二条 样木因子 41第三十三条 固定样地复测与改设方法 41第三十四条 固定样地标志 44第三十五条 固定样地调查 45第三十六条 样地每木检尺 49第

3、三十七条 其它因子调查 51第三十八条 调查记录卡片复核与检查验收 52第三十九条 生长量和消耗量调查 52第六章 成果材料编制 .53第四十条 外业调查成果 53第四十一条 数据库建立和总体蓄积计算 53第四十二条 统计表编制 54第四十三条 图面资料编制 55第四十四条 成果上报 56第四十五条 附则 56附件 1 江西省行政区编码表附件 2 调查因子代码表附件 3 调查卡片记录表附件 4 调查成果统计表1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 作 细 则根据国家林业局 2004 年颁布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 、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江西省林业建设现状和森林资源监

4、测实际,制定本操作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任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以国有林业局(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单位或县级行政区域为调查单位,以满足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县级森林分类经营、建立或更新森林资源档案、和编制县级森林采伐限额等需要而进行的森林资源调查。调查成果是制定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林业发展规划,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指导和规范森林科学经营的重要依据,为科学考核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完成情况提供依据。其主要任务是查清区域内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与分布及其消长变化,客观反映调查区域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经营管理

5、状况,综合分析评价森林资源与经营管理现状,提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意见,并逐步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全省林权制度改革后,集体林权基本已明晰到户,经营主体发生了深刻变化,原有调查的林地、林木权属,森林资源各项因子都需要重新确认。为了适应林改后木材生产计划实行“计划前置审批、管理双线运行、分配两榜公示、指标确保到户”的改革,确保林木、毛竹采伐指标真正落实到符合采伐条件的山场和农户,保障林农商品林的处置权和收益权,本次调查将把森林资源落实到宗地。2第二条 主要内容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以森林资源各类面积、蓄积现状及其动态变化为主要内容,核对调查范围内的各种境界线,并在经营管理范围内进行或调整经营

6、区划。根据以往资源调查成果的可利用程度,兼顾调查与森林资源有关的自然地理环境、生态环境、森林更新、森林灾害、森林经营条件等内容。第三条 技术方法调查方法采取地面调查为主、地面调查与遥感判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地面调查区分固定样地调查和小班调查,主要估算总体蓄积、计算间隔期内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摸清小班森林资源状况;遥感判读作为补充调查,利用卫星遥感影像资料,辅助判读森林地类和树种等重要因子,提高小班区划精度及效率。一、森林资源抽样调查系统抽样调查的目的1、估测总体森林资源现状;2、控制小班调查蓄积总体累计值的调查精度,当小班蓄积累加值在抽样区间之内时,用总体蓄积平差小班蓄积调查值;3、估测总体森林

7、资源生长量和消耗量;4、求算各分层(优势树种、郁闭度、龄组)单元的公顷蓄积,计算各层小班蓄积。抽样调查总体和样地布设方法1、以县(市、区)为总体,采用系统抽样方法布设固定样地;样地数原则上保持上期已布设的固定样地数量。2、四旁树调查采取典型抽样方法,以行政村为单位,以村民小组为样本单元进行。二、森林资源小班调查系统调查用图:已完成林改区域,使用 1:1 万比例尺林改宗地区划图复印件进行小班区划、调绘,未完成林改的区域,使用 1:1 万比例地形图进行小细班区划、调绘。区划调绘1、区划系统为:乡(镇、场)行政村(分场)固定小班细班;2、县(市、区)、乡(镇、场) 、行政村(分场)境界线原则上与上期

8、保持一致,3若前期境界线有误或行政区界线进行了调整,则应重新界定、绘制;3、地貌起伏明显的丘陵、山地,以地形图和实地上最小可分辨的地貌地物特征为依据进行小班调绘;地貌地物特征不明显的岗地、平原,结合仪器测量区划,力求界线明显、易于辨认和固定;4、小班根据明显地物标和宗地界线进行区划,为边界、面积永久固定的地籍小班,实施固定小班管理。前期已进行固定小班区划的,可根据宗地界线做适当调整,保持宗地的完整和小班界线变化不大。5、细班是根据地类、立地、树种、龄组、起源、郁闭度、宗地等的不同,在小班内区划的调查统计基本单位,也是落实森林经营措施的基本单位。第四条 精度要求一、系统抽样调查精度(可靠性 95

9、%)1、重点林业县总体蓄积量、生长量、消耗量抽样精度分别达到 85%、80%、75%;2、一般县总体蓄积抽样精度达到 80%;3、重点国营林场副总体蓄积抽样精度为 80%以上。二、小班调查精度小班调查总体精度1、林木蓄积量:小班调查蓄积累计值与总体抽样蓄积估测值中值之差不大于抽样允许误差时,即认定小班调查符合精度要求,并以总体抽样估测中值为准,修正小班调查值;凡超过抽样允许误差1 倍时,必须检查原因,找出小班蓄积量调查偏差较大的原因及工组,进行小班蓄积修正后,再对全县各小班蓄积进行平差;2、有林地面积:小细班调查累加值与抽样调查估测值中值之差不大于抽样允许误差时,以小细班调查面积为准累加各类土

10、地面积作为面积调查成果;误差大于抽样允许误差时应检查核对或重新进行小细班区划调查。小细班区划调绘误差1、以明显地物界作区划界的,调绘误差应小于图上距离 0.5 毫米;2、以非明显地物界作区划界的,调绘误差应小于图上距离 1.0 毫米。小细班调查精度1、权属、地类、林种、起源、经营类型的判定不应有误;2、组成树种成数允许误差:商品林 10%、公益林 20%;3、平均树高允许误差:商品林 10%、公益林 15%;44、平均胸径允许误差:商品林 10%、公益林 15%;5、平均年龄允许误差:天然林应小于一个龄级限,人工造林年限不得有错;6、郁闭度允许误差:不超过 0.1;7、单位面积蓄积量允许误差:

11、商品林 15%、公益林 20%。第五条 调查成果一、调查卡片小细班调查记录卡、样地调查记录卡、乡镇代码表、村代码表。二、图籍1、以乡(镇、场)为单位编制的林业基本图;2、以乡(镇、场)为单位编制的林相图、分类经营区划图;3、以县为单位编制的森林分布图、分类经营区划图。三、统计表:各类森林资源统计成果表;四、文字材料:包括二类调查成果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工作总结报告;五、利用调查数据,建立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森林资源数据库系统、森林资源地理信息系统。第六条 组织领导一、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由省林业厅统一部署,设区市林业局负责工作组织和督导,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二、县(市、区) 森

12、林资源二类调查应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政府组织成立调查领导小组,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实施。三、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技术队伍的组织,应以专业技术队伍为主,以县林业调查设计队为骨干,抽调有调查员资格或林业大、中专学历的技术人员组成调查队伍开展外业调查和内业成果编制工作。四、省、设区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站)负责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56第二章 技术标准第七条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一、分类系统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土地类型分为林地和非林地两大地类,其中林地根据利用现状划分为 8 个地类,详见下表。表 2-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系统序号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1 纯林2 乔木林 混交林3有

13、林地竹林4 疏林地5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6 灌木林地 其它灌木林7 人工造林未成林地8 未成林地 封育未成林地9 苗圃地10 采伐迹地11 火烧迹地12无立木林地其它无立木林地13 宜林荒山荒地14 宜林沙荒地15宜林地其它宜林地16林地辅助生产林地17 农地18 水域19 未利用地20非林地其它土地二、技术标准林地1、有林地:连续面积大于 1 亩、郁闭度 0.20(含 0.20,下同)以上、附着有森林植被的林地,包括乔木林和竹林。(1)乔木林:由乔木树种(含因人工栽培而矮化的乔木经济林)组成的片林或林带。包括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片林和林带: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达到成林年限(见表 2-2),生长正

14、常、稳定,且郁闭度70.20 的林地。人工造林达到成林年限,生长正常、稳定,虽郁闭度0.20,但保存率达到合理造林株数 80%以上的林地。乔木林带行数应在 2 行以上且行距4 米或林冠水平投影宽度在 10 米以上;当林带的缺损长度超过林带宽度 3 倍时,应视为两条林带;两平行林带的带距8 米时按片林调查。采用大苗栽植(胸径5 厘米)造林、造林密度50 株/亩,成活率85%时,不论造林年限多少,均划为乔木林地。表 2-2 不同营造方式成林年限表 单位:年营造方式 乔木 灌木封山育林 58 36飞播造林 57 47直播 38 26植苗、分殖 25 24人工造林大苗造林 12 1注:慢生树种取上限,

15、速生树种取下限。纯林:一个树种(组)蓄积量(未达起测径级时按株数计算)占总蓄积量(株数)的 65%以上的乔木林地。混交林:任何一个树种(组)蓄积量(未达起测径级时按株数计算)占总蓄积量(株数)不到 65%的乔木林地。(2)竹林:附着有胸径 2 厘米以上的竹类植物的林地。毛竹林(含毛竹、刚竹、桂竹、淡竹等大径竹,下同):郁闭度0.20 或每亩株数20 株;竹林和乔木林混交的按经营目的确定地类;杂竹林(不包括胸径2 厘米小杂竹):覆盖度30%。2、疏林地:附着有乔木树种组成,连续面积大于 1 亩、郁闭度在 0.10-0.19 之间的林地。3、灌木林地:附着有灌木树种,或因生境恶劣矮化成灌木型乔木树

16、种以及胸径小于 2 厘米的杂竹丛,以经营灌木林为主要目的或专为防护用途,覆盖度在 30%以上的林地。其中,灌木林带行数应在 2 行以上且行距2 米;当灌木林带缺损长度超过林带宽度 3 倍时,应视为两条灌木林带;两条平行灌木林带带距4 米时按片状灌木林调查。灌木为多年生木本植物,树高一般在 3 米以下(大型灌木可达 5 米),通常无明显主干,分枝从近地面处开始,无树冠和枝下高的区分。若分布在乔木生长界限以上,只有防护和特种用途;若分布在乔木生长界限以下,只有专为防护、特种用途,或实行短轮8伐期平茬采薪经营,或生产油料、干鲜果品、工业原料、药材及其他副特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才能划为灌木林地,否则按

17、宜林地处理。(1)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 乔木分布线以上的灌木林地(含高山矮林):赣西北山地幕阜山、九岭山海拔1200 米、赣西湘赣边界罗霄山脉海拔 1800 米、赣东武夷山脉海拔 1700 米、南岭山脉海拔 1500 米以上的灌木林;亚热带岩溶地区(石灰岩地区)和丹霞地貌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地带,专为防护用途的灌木林;灌木经济林地:以生产油料、干鲜果品、工业原料、药材及其它副特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林种为经济林的灌木林地。灌木树种包含作为经济林经营的灌木和藤本种,如油茶、茶叶、柑桔、橙、黄栀子、弥猴桃等。灌木经济林与乔木林(或竹林)混交的(或农林间作的) ,按经营目的确定地类;灌木经

18、济林与疏林地混交的,地类原则上定为灌木经济林。(2)其它灌木林地:不属于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的其它灌木林地。4、未成林地:指已进行过人工造林或封山育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尚未达到有林地或灌木林地标准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1)未成林造林地:人工造林(包括植苗、播种、分殖)和飞播造林后不到成林年限,造林成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苗木分布均匀,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人工造林成活率 85%以上;飞播造林后成苗调查苗木200 株/亩,且分布均匀。(2)未成林封育地:通过自然变化、封山育林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后,不超过成林年限,天然更新等级中等以上,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5、苗圃地:经过有关部门规划

19、、设施配套,固定的林木和木本花卉育苗用地,不包括母树林、种子园、采穗圃、种质基地等种子、种条生产用地以及种子加工、储藏等设施用地。6、无立木林地(1)采伐迹地:采伐后 3 年内,活立木达不到有林地、疏林地标准,尚未人工更新或天然更新达不到中等等级的林地。(2)火烧迹地:火灾后 3 年内,活立木达不到有林地、疏林地标准,尚未人工更新或天然更新达不到中等等级的林地。(3)其它无立木林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林地:9造林更新后,未达成林年限,因成活率低而达不到未成林地标准的造林地;造林更新达到成林年限后,未达到有林地、灌木林地或疏林地标准的林地;已经整地但尚未造林的林地;不符合上述林地区划条件,但有林

20、地权属证明,因自然保护(如动物栖息旷地等)、科学研究(如对照观测地等)、森林防火(如防火线等)等需要保留的无立木林地。7、宜林地:未达到上述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无立木林地标准,适宜林木生长,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为林地的土地,目前呈荒芜状态。包括以下 3 类:(1)宜林荒山荒地:规划为林地的荒山、荒滩、荒沟、荒地等,也包括各类工程建设临时占用的林地。(2)宜林沙荒地:造林可以成活,规划为林地的固定或流动沙地(丘)、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等。(3)其它宜林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用于发展林业的其它土地,如已规划为退耕还林对象但尚未造林的坡耕地、抛荒地等。8、辅助生产林地:直接为林

21、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与配套设施用地和其它有林地权属证明的土地,包括: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用地;贮存种子、苗木、木材和其它生产资料的设施用地;集材道、运材道;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设施用地;供水、供热、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用地;其它有林地权属证明的土地。非林地:指林地以外的农地、水域、未利用地及其它用地,包括:1、农地:各种农、牧业用地。2、水域:内陆自然水域和水利设施的常年正常水面,包括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及其他用途的水面。林区内林分郁闭覆盖下的小溪划归所属林地,不列为水域。3、未利用地:目前尚未利用的土地,包

22、括滩涂、沼泽地、裸土地、裸岩地等。4、其他土地:包括交通、城镇、乡村居民点、工矿用地,以及其他未列入上述各种地类的土地。10第八条 林种区划一、分类系统根据经营目标的不同,对所有的林地进行林种区划。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区划林种,其它林地为林种规划发展林种。分为 5 个林种、23 个亚林种,详见下表。表 2-3 林种分类系统森林类型 林 种 亚 林 种11.水源涵养林12.水土保持林13.防风固沙林14.农田牧场防护林15.护岸林16.护路林防护林17.其它防护林21.国防林22.实验林23.母树林24.环境保护林25.风景林26.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一、生态公益林(地)特种用途林27.自然

23、保护区林31.短轮伐期工业原料用材林32.速生丰产用材林用材林33.一般用材林薪炭林 41.薪炭林51.果木林52.食用原料林53.林化工业原料林54.药用林二、商品林(地)经济林55.其它经济林二、技术标准 生态公益林(地):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存种质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1、防护林:以国土保安、防风固沙、改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等防护功能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水源涵养林:以涵养水源、改善水文状况、调节区域水分循环、防止河流、湖泊、水库淤塞,以及保护饮用水水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

24、木和灌木林。11水土保持林:以减缓地表径流、减少冲刷、防止水土流失、保持和恢复土地肥力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防风固沙林:以降低风速,防止或减缓风蚀,固定沙地,以及保护耕地、果园、经济作物、牧场免受风沙侵袭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农田牧场防护林:以保护农田、牧场减免自然灾害,改善自然环境,保障农、牧业生产条件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护岸林:以防止河岸、湖岸、海岸冲刷崩塌、固定河床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护路林:以保护铁路、公路免受风、沙、水、雪侵害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其它防护林:以防火、防雪、防雾、防烟、护鱼等其它防护作用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25、。2、特种用途林:以保存物种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用于国防、森林旅游和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国防林:以掩护军事设施和用作军事屏障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实验林:以提供教学或科学实验场所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灌木林,包括科研试验林、教学实习林、科普教育林、定位观测林等。母树林:以培育优良种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灌木林,包括母树林、种子园、子代测定林、采穗圃、采根圃、树木园、种质资源和基因保存林等。环境保护林:以净化空气、防止污染、降低噪音、改善环境为主要目的的有林地,包括城市及城郊结合部、工矿企业内、居民区与村镇绿化区的森林、林木、灌木林。风景林:以满足人类生

26、态需求,美化环境为主要目的,分布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度假区、滑雪场、狩猎场、城市公园、乡村公园及游览场所内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位于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包括自然与文化遗产地、历史与革命遗址地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以及纪念林、文化林、古树名木等。自然保护区林:各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内以保护和恢复典型生态系统和珍贵、稀有动植物资源及栖息地或原生地,或者保存和重建自然遗产与自然景观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商品林(地):以生产木材、竹材、薪材、干鲜果品和其它工业原料等为主要12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包括用材林、薪炭林和经济林。1、用材林:以生产木材、竹

27、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短轮伐期工业原料用材林:以生产纸浆材及特殊工业用木质原料为主要目的,按照工程项目管理,采取集约经营、定向培育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速生丰产用材林:通过使用良种壮苗和实施集约经营,缩短培育周期,获取最佳经济效益,森林生长指标达到相应树种速生丰产林国家(行业)标准的森林。江西主要树种有杉木、马尾松、湿地松,其 20 年,每亩材积年平均生长量达到 0.7 立方米以上,林分平均胸径达到 16 厘米以上;其它树种的生长指标参照国家相应树种速生丰产林标准。一般用材林:其它以生产木材和竹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2、薪炭林:以生产热能燃料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28、3、经济林:以生产油料、干鲜果品、工业原料、药材及其他副特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灌木林。果木林:以生产各种干、鲜果品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食用原料林:以生产食用油料、饮料、调料、香料等食用原料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林化工业原料林:以生产树脂、橡胶、木栓、单柠等非木质林产化工原料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药用林:以生产药材、药用原料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其他经济林:以生产其它林副、特产品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表 2-4 经济林各亚林种主要树种表经济林亚林种 乔木经济树种 灌木经济树种果树林 梨、枣、柿、李、杏、板栗、核桃、桃、山核桃等 柑桔、

29、脐橙、金桔、猕猴桃、葡萄、山楂、杨梅等食用原料林 肉桂、桂花、八角等 油茶、茶叶、花椒、胡椒、油橄榄等林化工业原料林 漆树、油桐、乌桕、栓皮栎、棕榈等药用林 杜仲、厚朴、银杏、白蜡树等 枸橘、黄栀子等其它经济林 蚕柞、蚕桑、紫穗槐等三、林种优先级 当某地块同时满足一个以上林种划分条件时,应根据先生态公益林、后商品林的原则区划林种。商品林按适地适树原则确定,公益林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国防林、自然保护区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风景林、环境保护林、母树林、实验林、护13岸林、护路林、其它防护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第九条 公益林区划的地类、事权一、公益林区划的地类

30、划为生态公益林(含规划生态公益林)的地类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无立木林地和宜林地。作为经济林经营的乔木和灌木,除已纳入补偿的公益林外,不再区划为公益林。二、公益林事权生态公益林按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公益林(地)和地方公益林(地)。1、国家公益林(地):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定,并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查认定的公益林(地)。国家公益林划分标准执行林策发200188 号国家公益林认定办法(暂行) 、(林策发200494 号)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 。国家公益林以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国家重点公益林为准。2、地方公益林(地):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根据

31、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划定,并经同级林业主管部门核查认定的公益林(地)。省级公益林:以纳入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为准。市级公益林:已纳入设区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县级公益林:已纳入县(市、区)级地方政府补偿的公益林。其它公益林:符合公益林区位条件并已区划,但没有纳入补偿的公益林。第十条 公益林区划范围、区位类型一、公益林区划范围、水源涵养林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属长江一级支流,直接流入一级支流的河流为二级支流,直接流入二级支流的河流为三级支流,依次类推。一级支流源头汇水区 20 公里范围之内;二级支流(河长 30 公里以上)源头汇水区 10 公里范围之内地段。三、四级支流(河

32、长 30 公里以上)源头汇水区 5 公里范围之内地段。一级支流两岸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以内或平地 2 公里范围之内;二、三、四级支流两岸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以内或平地 1 公里范围之内地段。14直接入长江和流出省外的一、二级支流长度大于 30 公里的河流,直接入鄱阳湖的一、二级支流长度大于 30 公里的河流,其源头和两岸与上述、的标准相同。鄱阳湖及库容超过 0.1 亿立方米的湖泊,柘林水库等库容超过 0.1 亿立方米的大、中型水库,其周围山地第一层山脊以内或平地 1 公里范围之内的地段。、水土保持林山体坡度 36以上、土层脊薄、岩石裸露、森林采伐后难以更新或森林生态环境难以恢复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33、、其他防护林铁路、国道、省道、县道和国防公路(在建项目以国家批准立项为准)两侧山地第一层山脊之内或平地 100 米之内的地段;列入全国防沙治沙规划的沙化土地上的天然林、人工防护林及周围 2 公里以内地段大型防风固沙林基干林带;平原湖区农田林网的主林带,沙荒上营造的森林和灌木林,面积 1500 亩以上的成片农田、果园、茶园等境界 200 米以内的地段的林带或林网。、特种用途林国防军事禁区、国务院批准的自然与人文遗产地和具有特殊保护意义地区、国家级、省级、设区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区或自然保护小区范围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其他重点保护的一、二级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有保护观棠价值的风

34、景林和森林公园、设区市所在地周围山地第一层山脊之内地段,县城所在地周围山地的迎水坡面,乡镇所在地周围山地,主要村庄居民点的风景林和风水林。二、公益林区位类型生态公益林小班所处的区位类型,分为:江河源头、江河两岸、水库周边、湖泊周边、铁路两侧、公路两侧、水土流失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军事禁区、自然与人文遗产地、风景与环境保护地、其它。当小班符合多个生态区位类型时,其优先级依次为:军事禁区、自然与人文遗产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江河源头、江河两岸、水库周边、湖泊周边、水土流失区、铁路两侧、公路两侧、风景与环境保护地、其它。第十一条 优势树种(组) 在乔木林、疏林中,按蓄积量组成比重确定。树种

35、蓄积量占总蓄积量比重最大的15树种(组)为小班的优势树种(组)。未达到起测胸径的幼龄林、未成林造林地小班,按株数组成比例确定。株数占总株数最多的树种(组)为小班优势树种(组) 。经济林、灌木林按株数或丛数比例确定,株数或丛数占总株数或丛数最多的树种(组)为小班优势树种(组) 。第十二条 龄组划分龄组是根据不同经营目标和不同树种的生长规律,为便于对不同生长阶段采取合理经营措施而划分的年龄阶段。分为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 5 个龄组。公益林以防护成熟或自然成熟划分龄组;一般用材林和速生丰产林以经济成熟或数量成熟划分龄组;短轮伐期用材林以工艺成熟或数量成熟划分龄组;毛竹林按“度”划分

36、龄组,一个大小年的周期一般为 2 年,称为一度。一度为幼龄竹,二、三度为壮龄竹,四度以上为老龄竹;薪炭林按数量成熟划分龄组;经济林以结果产量按产前期、初产期、盛产期、衰产期划分龄组。各林种龄组划分参考标准见下列各表。一、公益林龄组划分表 2-5 公益林龄组划分参考标准表 单位:年龄 组类别 树 种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熟林 过熟林龄级期限杉 木 、 柳 杉 、 水 杉 、 池 杉 15 1625 2630 3140 40 5杉柏类柏木 20 2140 4160 61100 100 20马尾松、台湾松 20 2140 4150 5170 70 10松 类湿地松、火炬松 15 1625 263

37、0 3140 40 5木荷、枫香 20 2140 4150 5170 70 10硬阔类 栎 、 槠 、 栲 、 樟 、楠 、 其 它 硬 阔 30 3150 5160 6180 80 10软阔类 杨、擦、楝、泡桐、 拟赤杨、其它软阔 10 1115 1620 2130 30 5竹 类 毛 竹 12 34 56 78 9 2二、用材林龄组划分表 2-6 速生丰产用材林龄组划分参考标准表 单位:年龄 组树种组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熟林 过熟林龄级期限杉木、马尾松 5 615 1620 2125 26 5水杉、池杉 5 610 1115 1620 20 5湿地松、火炬松 5 610 1115 1

38、620 21 516桤木、拟赤杨、香椿、泡桐、檫木、楝、酸枣、杜英 5 610 1115 1620 21 5杨树、桉树 4 58 912 1316 17 4表 2-7 短轮伐期用材林龄组划分参考标准表 单位:年龄 组 龄级树种组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熟林 过熟林 期限杨树、泡桐、桉树等 2 34 56 710 11 2湿地松、火炬松 4 58 910 1114 15 2表 2-8 一般用材林龄组划分参考标准表 单位:年龄 组类别 树 种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熟林 过熟林龄级期限杉 木 、 柳 杉 、 水 杉 、 池 杉 10 1120 2125 2635 35 5杉柏类柏木 20 21

39、40 4160 6180 80 20马尾松、台湾松 20 2130 3140 4160 60 10松 类湿地松、火炬松 10 1120 2125 2635 35 5木荷、枫香 10 1120 2130 3150 50 10硬阔类 栎、槠、栲、樟、楠、其它硬阔 20 2140 4150 5170 70 10软阔类 杨、擦、楝、泡桐、 拟赤杨、其它软阔 5 610 1115 1625 25 5毛 竹 毛竹 12 34 56 78 9 2三、薪炭林龄组划分表 2-9 薪炭林龄组划分参考标准表 单位:年龄 组树种组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熟林 过熟林 龄级期限马尾松 5 610 1115 1625

40、 25 5阔叶树 5 610 1115 1625 25 5四、经济林生产期划分经济林龄组划分按结果多少划分,分为产前期、初产期、盛产期和衰产期四个生产期,各树种果期划分年龄由各设区市自定。第十三条 立地因子一、地貌:在 10 平方公里范围内按下列标准划分所属地貌类型。中山:海拔高在 1000-3499 米的山地;低山:海拔高在 500-999 米的山地;17高丘:海拔高在 250-499 米的山地;中丘:海拔高在 100-249 米的山地;低丘:海拔高 100 米以下山地和台地;平原:平坦开阔,起伏很小。二、坡度:调查时选有代表性地段实测其坡度。分为六级。级为平坡(05); 级为缓坡(615)

41、; 级为斜坡(1625);级为陡坡(2635);级为急坡(3645); 级为险坡(46)。三、坡向:分东、南、西、北、东南、东北、西南、西北、无坡向九个方位。四、坡位:分脊、上、中、下、谷、平地及全坡七个坡位。五、母岩:指土层下的岩石。可在周围自然崩缺口中观察。在江西省分布的母岩主要有:花岗岩、砂页岩、板岩、千枚岩、砂岩、红粘土、石灰岩、片麻岩。六、土壤1、土壤名称:江西省土壤类型主要有以下 10 种:红壤:为丘陵地区主要土壤类型,广泛分布于本省丘陵和山地。主要集中在三个区域,一是分布在丘陵区及海拔 500 米以下的山地,为亚类红壤;二是分布在高丘陵和低山区,由各种岩石的风化残积,坡积物发育而

42、成,部分已开垦为耕地或种植经济树种,土层较薄,质地沙,多砾石,为亚类红壤性土;三是分布在海拔 500800 米地段,现状植被为松、竹、杉或针、阔混交林,为亚类黄红壤。黄壤:为山区主要土壤类型,通常分布在气候较为湿润的地区和山区较高的垂直地带,或者分布在排水不良和地下水排泄不通的地区。我省主要分布于中山山地中上部海拔 7001200 米之间,植被现状多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和常绿与落叶阔叶林混交林。黄棕壤:主要分布于海拔 1000 米以上的山地,母质为多种岩石风化残积、坡积物,现状植被为阔叶林,表土有机质达 4%以上,呈灰黑色,其余土体呈黄棕色,土层薄,多砾石。赣北的丘陵岗地和阶地也有分布,现多已开

43、垦为旱地,少数为林地和草地。沼泽土:沼泽土是沼泽生态条件下,有机质积累和还原作用强烈的土壤,具潜育特征。土体有大量有机质积累,有机质含量一般 10-25%,底部为潜育层,有机质含量 1%左右。主要分布在地面过于潮湿的地段,一般第一层为黑色泥炭层。水稻土:任何自然土壤或耕种土壤,一经种植水稻,在水耕熟化作用下,都可18发育成水稻土。典型水稻土具有耕作层,犁底层、心土层或底土层。主要有潮沙泥土、乌泥土、黄泥土、紫泥土、马肝土等草甸土:分布于沿江滨湖的河漫滩和阶地,为河流冲积物或湖水淤积物母质在草甸植被作用下所形成,其中大部分已水耕熟化或旱耕熟化而成旱作土壤,还有一部分为未开垦的草洲土,土层深厚,质

44、地不一,有的尚有石灰反应,PH5.5-7.5。我省主要分布在鄱阳湖周围的平坦阶地和长江、赣江、抚河、信江、修河、饶河等江河及其支流沿岸的河漫滩和阶地。紫色土:由紫色沙岩母质发育而成,土层一般不到 1 米,质地多为中壤至重壤土,少数为粘土,有的有石灰反应,PH6.0-7.5,有机质含量 1-2.5%,磷、钾含量较多,肥力较高。主要分布在赣州、抚州和上饶地区的丘陵地带,其他丘陵区也有小面积零星分布。常与丘陵红壤交错分布组成复区。石灰土:由石灰岩母质发育而来,有石灰反应,加盐酸起泡沫,土色以红、棕、黑为主,土层浅薄,质地粘重。零星见于彭泽、德安、袁州、万载、萍乡、新余、瑞金、会昌、南康、全南、龙南、

45、崇义等县市的石灰岩山地丘陵区。根据肥力和颜色又可分为黑色石灰土、棕色石灰土和红色石灰土等。风沙土:风沙土是风砂地区成沙母质上发育的土壤。风沙土的母质是由空气流动转运形成的沙质再沉积物(风积物) 。物质来源有岩石风化产物、河流淤积物、湖泊沉积物、洪积物和坡积物等。山地草甸土:主要分布于海拔 1000 米以上的山顶,现状植被为禾本科高草,深黑色,土层浅薄,一般只有 30 厘米左右,由多种母质发育而成。2、土层厚度:根据层的总厚度确定,划分标准为:厚层:80 厘米; 中层:4080 厘米; 薄层:40 厘米。3、腐殖质层厚度:根据层(黑土层)的厚度确定;若有层,则层的厚度为1/2。其划分标准为:厚层

46、:20 厘米; 中层:1020 厘米; 薄层:10 厘米。4、土壤肥力等级:按土层厚度和腐殖质层厚度两个因子组合确认,分为四个等级:肥沃级:土层厚度80 厘米,腐殖质层厚度10 厘米。较肥沃级:土层厚度 4080 厘米,腐殖质层厚度10 厘米。中等肥沃级:土层厚度40 厘米、腐殖质层厚度10 厘米,或土层厚度40 厘米、腐殖质层厚度20 厘米。脊薄级:土层厚度40 厘米,腐殖质层厚度20 厘米。19七、水土流失类型及强度水 土 流 失 是 指 地 表 土 壤 及 母 质 、 岩 石 受 到 水 力 、 风 力 、 重 力 和 冻 融 等 外 力 的 作用 , 使 之 受 到 各 种 破 坏 和

47、 移 动 、 堆 积 过 程 以 及 水 本 身 的 损 失 现 象 。水土流失类型分片蚀、沟蚀、崩塌蚀三种。表 2-10 水土流失类型划分标准片 蚀 沟 蚀 崩 塌 蚀类 型依据强 度植被盖度% 侵蚀沟面积占细班总面积% 崩塌面积占细班总面积%轻 度 7190 10 10中 度 3070 1025 1020强 度 30 2650 2130剧 烈 50 30植被盖度达 90%以上,林地内无侵蚀沟或崩塌面积,则属无水土流失。八、石漠化石 漠 化 即 喀 斯 特 荒 漠 化 , 是 指 在 热 带 、 亚 热 带 湿 润 、 半 湿 润 气 候 条 件 和 岩 溶(石灰岩地区)及 其 发 育 的

48、背 景 下 , 受 人 为 活 动 的 干 扰 , 使 地 表 植 被 遭 受 破 坏 , 导 致土 壤 严 重 流 失 , 溶 岩 大 面 积 裸 露 或 砾 石 堆 积 的 土 地 退 化 现 象 。 是 岩 溶 地 区 土 地 退 化的 极 端 形 式 。九、丹霞地貌丹 霞 地 貌 是 发 育 于 中 上 、 白 垩 系 红 色 陆 相 砂 砾 岩 地 层 中 , 由 流 水 侵 蚀 、 溶 蚀 、重 力 崩 塌 作 用 形 成 的 赤 壁 丹 崖 及 方 山 、 石 墙 、 石 峰 、 石 柱 、 嶂 谷 、 石 巷 、 岩 穴 等 造型 地 貌 。 丹 霞 地 貌 属 于 红 层 地 貌 , 其 地 貌 特 点 是 红 色 砂 岩 悬 崖 上 可 以 看 到 的 粗 细相 间 的 沉 积 层 理 , 颗 粒 粗 大 的 岩 层 叫 “砾 岩 ”, 细 密 均 匀 的 岩 层 叫 做 “砂 岩 ”。第十四条 森林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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