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风险防范探析摘 要 涉众型经济犯罪扰乱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其近年来案发攀升趋势明显。本文分析了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成因,提出了通过反洗钱机制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总体思路,总结了各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识别点,并对今后防范工作提出具体设想。关键词 涉众型经济犯罪;民间借贷;反洗钱;资金监测涉众型经济犯罪多涉及投资理财、私募股权、理财产品等领域,属资金密集型犯罪,通常表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形式,其涉案金额大、受害对象多、波及范围广,如何有效防范此类案件风险成为当前金融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课题。一、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主要特
2、点(一)民间借贷是主要诱因受近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在银根趋紧情况下不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引发涉众型犯罪的趋势逐步显现,典型表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再对外高利放贷。以民间借贷为掩护的非法集资活动交易手续简单,无担保,借款人资料不公开,借、贷款人信息不对称,风险发生后投资人或放贷人利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加之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监管,极易出现借款人携款潜逃现象,从而导致大部分参与者资金亏损,进而引发涉众型犯罪。(二)职业犯罪特征日益明显近年来涉众型经济犯罪已逐渐演变成有组织、有预谋、有分工的犯罪集团。例如在非法集资案件中,出现一批专门从事资金低吸高放业务的非法资金掮客,从中获取中间利益,此类人群占到 10
3、%-30%。又如在传销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过“拉人头、赚积分”的手段发展下线,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呈典型“金字塔”结构。(三)社会危害性大一是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涉众型犯罪受害对象多为退休职工、失业人员等低收入弱势群体,此类人群往往发财心切,但识辨能力低,受骗后易引发群体上访事件。部分受害企业在上游资金链断裂后,会陷于经营困难或停产倒闭境地,引发职工下岗、工资拖欠、经济纠纷等问题。二是严重破坏金融秩序。涉众型犯罪主体多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吸收或变相吸收大量公众资金,使其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不利于货币政策的执行和金融宏观调控。部分社会中介机构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收公众资金后转手发放“高利贷”
4、牟取暴利,损害正常金融秩序。三是易被敌对势力利用。某些敌对势力以互联网、电信媒介为平台,通过短信、网上视频等方式联系受害群体,网下见面串联策划,诱发群体上访。二、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成因分析(一)银根收紧与企业资金需求刚性增长之间的矛盾近年来国家货币政策由积极转向稳健,银根收紧,在直接和间接融资仍具有向大型及国有企业倾斜的传统下,融资难、融资贵成为制约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瓶颈,企业流动性易出现不足或资金链断裂。为应对临时性经营困难,部分企业选择通过民间集资来缓解燃眉之急。值得重点关注的是,在近年实体经济困难较多、效益下滑情况下,房地产行业2持续升温且获利丰厚,刺激了部分生产加工企业抽资,甚至通过民
5、间借贷投资房地产开发,随着国家房地产调控力度加大,在房屋销售不畅情况下易导致资金链断裂。(二)居民财富的不断增长与投资渠道狭窄之间的矛盾随着经济的增长,居民闲置资金也在增加,个人资产保值增值的投资需求旺盛。但当前资本市场面向普通投资者提供的投资工具种类偏少,普通投资者面临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的折中选择,缺乏专业知识的人群或是偏好于高收益的投资者,在诸多不规范操作的引导下会选择将资金投于高收益的民间借贷,甚至是非法集资。此类投资者往往缺乏经济金融和法律方面的知识,不能区分合法和非法的界限,在心存侥幸情况下发财心切,面对犯罪分子打出高回报的幌子,往往抵挡不住诱惑而上当受骗。(三)非法集资手段隐蔽
6、与法律制度不健全之间的矛盾涉众型经济犯罪隐蔽性强,如非法集资活动形式多样,违法犯罪主体往往以投资、生产经营项目为载体,参与者通过熟人、亲戚、朋友层层介绍不断扩展,集资手段也逐步由传统方式向网络化发展。在资金链未发生断裂情况下难以及时发现。另一方面,防范、监控、预警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这方面法律制度建设尚不完善,如其中与之密切相关的民间借贷尚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现行刑法条款无法对其调整,导致一些民间融资项目的立项、广告宣传、资金筹集、流向等环节无法实现透明严格监管。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防范(一)总体思路涉众型经济犯罪作为资金密集型犯罪,其涉案资金绝大部分仍需通过金融领域尤其
7、是商业银行来进行流转,因此可以利用反洗钱机制通过识别、核实、监控三个方面工作来对其进行防范。识别主要是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实施尽职调查,核实是指业务关系存续过程中持续识别客户身份,监控则是指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后对其资金交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在上述过程中,金融机构发现客户涉嫌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公安部门报告,以利于后续打击或处置工作的开展。近年来,通过国内发生的典型案例、公安部经济犯罪资金交易模型、有关部门通报的洗钱上游犯罪特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可疑交易分类标准、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洗钱类型分析等工作,已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总结出一套较为实用的识别点,金融机构利用这
8、些识别点可以有效地通过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资金交易监测及时发现涉众型经济犯罪线索。(二)非法集资的防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都属于非法集资,两者的区别在于:一是犯罪目的不同,前者是企图通过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进行营利,主观上并不具有非法占有公众存款的目的,后者的犯罪目的则是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这是两者最本质的区别;另外从犯罪行为上看前者不以行为人使用诈骗方法为构成犯罪的要件之一,后者则须要求行为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达到数额较大以上。非法集资资金流动情况见图 1。3图 1:非法集资资金流动情况示意图其主要识别点如下表 1:表 1 非法集资识别点序号 识别项目 识别点1 集资 同一银行内各地
9、向少数银行卡大量集中转账或汇款。2 规模 初期开卡、汇款规模不断扩大,持续一段时间。3 开卡 新开卡业务突然增多,开卡后立即汇款,目的明确。4 单笔金额 转账或汇款一般以某金额(如万元)的整数倍(有时也有拆分后汇总的情形) ,返利资金也呈对应的倍数关系。5 交易总额 交易金额累计往往十分巨大,动辄上千万、甚至数亿元人民币。6 人群 具有明显的人群特征,如老人,妇女、退休职工等。7 项目 现场可能找到投资项目宣传品/材料,汇款或转账凭证填写用途为“投资” 。8 分工不同账户分工明显,其中收款账户呈 “分散转入、集中转出”;中转账户呈 “快进快出、频繁收付” ;返款账户呈 “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10、。(三)非法传销识别方法下图 2 列出了非法传销活动情况示意图,会员发展了 A1 和 B1,A1 和 B1 各自发展自己的个人下线。4图 2 非法传销活动情况示意图图 2 中的箭头指的是传销活动中上线发展下线,也是上线向下线返利资金的流向,下线缴纳会费的方向则与图 2 中的箭头方向相反。主要识别点见下表 2:表 2 非法传销识别点序号 识别项目 识别点1 集资 账户资金来源分散,涉及全国较多省份、地区或城市。 。2 收款人 户名相对固定,但收款账户(账号)可能变更。3 交易金额 频繁小额汇款,金额为某一特定金额的倍数4 收款账户收款账户:区分不同账户具有下线收集、中线周转、上线归集资金的功能。
11、5 网银 资金分散转入账户,通过网银集中转出或通过网银互联转出,有意回避大额交易。6 提现 汇款累积到一定金额后提现,或以整数值转入上线账户。7 周期 资金交易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一般以一周为一个周期) 。8 金字塔 资金网络呈现“金字塔型” 。9 网络化 往往出现客户向某账户缴纳网站会费,以转账或现金存款两种方式为主。10 返利 网站给客户返钱时间较为固定(如在凌晨 1 点到 3 点之间) ,返钱数量与入会费之间的比例大概固定。四、今后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工作设想(一)构建科学合理、运转有效的普惠金融体系一是在市场政策制订和金融资源分配上应向中小微企业、低收入者和农村偏远地区客户等弱势群体倾斜
12、,完善其投融资渠道和手段,使其能够获得与大企业和富裕阶层机会均5等的安全、快捷、可承受的正规金融服务和产品,减少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活动空间。二是尽快制定民间借贷管理办法 ,规范和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加强对民间借贷机构的备案管理,通过正规渠道释放民间资本的活力,引导民间借贷逐步走向规范健康的运行轨道。(二)健全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防控工作机制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协调下,明确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管理、人民银行、银监、金融办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研判,完善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方案和预案,研究制定打防对策,区分性质采取不同处置方式,有效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合
13、作联动,实现早监控,早识别,早介入,将风险隐患及时化解。(三)完善形式灵活、注重实效的宣传教育机制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网络、短信等媒体,以专题、专栏等形式,对防范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立体化的公益宣传,加强对社会公众和企业的风险提示和案例警示,引导民众理性投资,自觉抵制非法集资、非法传销活动,提升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稳定和谐社会氛围。参考文献1徐文文.经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考察以吴英集资诈骗案为切入点J.刑法论丛,2012 年 03 期.2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组,朱江.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调查研究J.人民司法.2013 年 01 期.3唐旭.反洗钱理论与实务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4杜金富.银行业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培训手册.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