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市 XXX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效日期:2010-3-10 编码:DQ/QG04-2010版本/修改次数:A/0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第 1 页 共 3 页目的提出设备修理管理要求,规范设备修理行为,促进设备故障的及时修复,为一线生产车间提供有力的保障。2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含生产辅助设备) 、水、电、汽、气设施的修理管理。本管理办法不适用于基建设施(水、电、汽、气除外) 、非厂内行驶运输车辆的修理管理。3 职责3.1 车间、部门负责设备的报修及配合修理。3.2 动力科负责接单并组织人员抢修设备、设备事故的上报和需发外加工修理项目的上报工作。3.3 制造部负责设备事故性质
2、的现场判定和发外修理加工的内部联系工作。3.4 采购部负责备品备件的采购和发外修理加工的外部联系工作。4 管理内容4.1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操作工应立即停车并报修,认真填写设备修理申请单送动力科修理。在设备故障排除前,不得带病使用设备。4.2 动力科修理工在接到“设备修理申请单”后应在接单人中填写姓名及接单时间并组织设备修理。4.2.1 自行修理4.2.1.1 对于能自行修理的设备,动力科应立即抢修,修理好设备后需详细填写“设备修理记录单” 。 “设备修理记录单”中使用部门验收栏必须填写及签字,作为对修理工工作的考核依据。4.2.1.2 “设备修理记录单”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由动力
3、科整理成册后送制造部,作为对动力科工作的考核依据。4.2.2 委外修理4.2.2.1 对于不能自行修理的设备,修理工应立即填写“设备外协修理申请单”经动力科审核同意后,连同“设备修理申请单”送制造部。4.2.2.2 制造部应对动力科的“设备外协修理申请单”作进一步核对,确实需委外修理的,在申请单上签字后报采购部发外修理(修理费用预计超过 1000 元的需报生产副总或以上人员批准) 。4.2.2.3 委外修理申请批准后,由制造部送采购部,由采购部负责联系修理厂商,制造部在联系过程中应提供必须的协助。4.2.2.4 设备在修理过程中,动力科必需安排维修人员全程陪同及学习。4.2.2.5 设备修理完毕后,由动力科通知制造部组织验收,并填写“设备修理记录单” ,此单直接由制造部保存。4.2.2.6 委外修理费用的结算,必须有经验收合格的“设备修理记录单”复印件作为依据(如需预付的,预付部分除外) 。4.3 设备事故4.3.1 设备使用部门/车间在使用中发生设备事故(含由设备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动力科和制造部并保护好现场。4.3.2 制造部和动力科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现场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执行。必须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5 附录5.1 设备外协修理申请表5.2 设备修理申请单编制 邓剑敏 审核 审批日期 2010.3.10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