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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pdf

上传人:HR专家 文档编号:6999328 上传时间:2019-04-30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188.5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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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目 的 :1 .1 .正 确 处 置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的 发 生 ;1 .2 .保 证 公 司 的 财 产 与 人 员 的 安 全 ;2 . 范 围 :适 用 于 公 司 发 生 危 险 化 学 品 及 油 品 事 故 时 ;3 . 权 责 :3 .1 应 急 总 指 挥 : 负 责 所 有 事 故 现 场 操 作 的 指 挥 和 协 调3 .2 应 急 行 动 组 : 负 责 把 总 指 挥 的 意 图 发 散 到 有 关 应 急 人 员 、 部 门3 .3 疏 散 引 导 组 : 引 导 现 场 人 员 从 安 全 通 道 疏 散4 . 定 义 :4 .1 危 险 化

2、学 品 : 本 公 司 危 险 化 学 品 指 以 下 :序 号 危 险 化 学 品 名 称 标 识1 压 缩 空 气 标 识 32 氮 ( 液 化 的 ) 标 识 33 丙 酮 标 识 54 甲 苯 标 识 5 +标 识2 65 有 机 硅 树 脂 ( 溶 液 ) 标 识 56 硫 磺 标 识 67 过 氧 化 二 异 丙 苯 (DCP) 标 识 1 08 氢 氧 化 钾 ( KR 303或 HC318) 标 识 1 69 氢 氧 化 钠 (NaOH) 标 识 1 61 0 正 己 烷 标 识 55 . 内 容 :5 .1 组 织 指 挥 机 构5 .1 .1 成 立 危 险 化 学 品 应

3、 急 指 挥 机 构 , 包 括 :5 .1 .1 .1 故 现 场 总 指 挥 : 公 司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员 ( 由 公 司 总 部直 接 任 命 ) ;5 .1 .1 .2 应 急 行 动 组 : 由 各 部 门 现 场 组 长 担 任 ;5 .1 .1 .3 物 资 抢 救 组 : 由 仓 库 管 理 员 、 各 部 门 分 别 抽 调 作 业人 员 组 成 ;5 .1 .1 .4 消 防 灭 火 组 : 由 义 务 消 防 队 员 、 各 部 门 课 级 干 部 及现 场 抽 调 作 业 人 员 组 成 ;5 .1 .1 .5 疏 散 逃 生 组 : 由 警 卫 人 员 及

4、各 部 门 消 防 负 责 人 组成 ;5 .1 .1 .6 通 讯 联 络 组 : 警 卫 人 员 处 理 公 司 内 部 报 警 , 通 知 主 要 领 导 和各 小 组 成 员 , 了 解 各 区 域 火 势 和 人 员 疏 散 情 况 , 传 达 灭 火 和疏 散 指 令 。5 .1 .2 各 小 组 依 照 上 述 要 求 , 合 理 安 排 轮 班 同 事 , 确 保 2 4 小 时 均 有 符 合 规 定 的 相关 人 员 当 班 , 并 切 实 做 到 “召 之 即 来 , 来 之 能 战 ”。5 .2 应 急 处 置 程 序应 急 处 置 程 序 按 过 程 分 为 接 警

5、、 响 应 级 别 确 定 、 应 急 启 动 、 救 援 行 动 、应 急 恢 复 和 应 急 结 束 等 过 程 。5 .2 .1 接 警 。 警 卫 室 接 到 报 警 时 , 做 好 详 细 情 况 和 联 系 方 式 等 方 面 记 录 , 并 及 时报 告 公 司 应 急 指 挥 办 公 室 ;5 .2 .2 响 应 级 别 确 定 。 应 急 行 动 小 组 接 到 突 发 事 件 报 告 后 , 立 即 根 据 突 发 事 件 报告 的 详 细 信 息 , 做 出 准 确 判 断 , 确 定 应 急 响 应 级 别 ;5 .2 .3 应 急 启 动 。 确 定 应 急 响 应

6、级 别 后 , 启 动 相 应 应 急 预 案 , 根 据 现 场 情 况 成立 、 派 出 应 急 工 作 组 ;5 .2 .4 应 急 行 动 。 应 急 工 作 组 进 入 事 故 现 场 , 积 极 开 展 人 员 救 助 、 抢 险 、 事 故 调查 等 有 关 工 作 ;5 .2 .5 应 急 恢 复 。 救 援 行 动 结 束 后 , 进 入 应 急 恢 复 阶 段 。 包 括 现 场 清 理 、 人 员 清点 撤 离 和 受 影 响 区 域 的 连 续 监 测 等 。5 .3 信 息 报 告 程 序 当 事 故 发 生 时 5 分 钟 内 拨 打 警 卫 室 值 班 电 话 7

7、 2 6 5 0 0 3 , 汇 报 事 故 发 生 时间 、 地 点 、 事 故 的 简 要 情 况 ; 警 卫 室 在 接 到 情 况 汇 报 后 立 即 向 管 理 课长 汇 报 并 通 知 应 急 各 小 组 组 长 ; 各 小 组 在 接 到 通 知 后 立 即 通 知 小 组 成员 在 1 0 分 钟 内 赶 到 事 故 现 场 并 按 照 职 责 迅 速 开 展 工 作 。在 应 急 行 动 中 所 有 直 接 参 与 或 者 支 持 应 急 行 动 的 部 门 都 应当 满 足 以 下 要 求 :5 .3 .1 建 立 警 卫 室 与 事 故 现 场 的 通 讯 联 系 ;5

8、.3 .2 准 备 数 量 充 足 的 内 线 和 外 线 电 话 并 保 证 2 4 小 时 有 效 , 保 障 应 急 行 动 中 通 信通 畅 ;5 .3 .3 备 有 一 定 数 量 的 无 线 通 信 设 备 和 其 他 通 信 设 备 , 作 为 备 用 通 信 系 统 。 事 故发 生 后 , 总 指 挥 应 利 用 已 有 的 电 话 、 对 讲 机 进 行 通 信 联 络 。 所 有 应 急人 员 应 保 证 通 讯 设 备 始 终 处 于 待 机 状 态 , 保 持 现 场 的 信 息 沟 通 。5 .4 应 急 处 理 的 措 施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主 要 有 泄

9、 漏 、 火 灾 ( 爆 炸 ) 两 大 类 。 其 中 火 灾 又 分 为固 体 火 灾 、 液 体 火 灾 和 气 体 火 灾 。 针 对 不 同 的 事 故 类 型 , 采 取 不 同 的处 置 措 施 。 主 要 措 施 包 括 : 灭 火 、 隔 绝 、 堵 漏 、 拦 截 、 稀 释 、 中 和 、覆 盖 、 泄 压 、 转 移 、 收 集 、 点 火 控 制 燃 烧 等 。5 .4 .1 带 有 腐 蚀 性 的 ( 公 司 有 氢 氧 化 钾 溶 液 (洗 模 液 KR-3 0 3 ; HC-3 1 8 )) 危 险 化学 品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后 应 采 取 的 处 理

10、措 施 :5 .4 .1 .1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漏 后 , 现 场 人 员 应 立 即 电 话 向 警 卫 室 汇 报 事 故 信 息 , 由 警 卫 室通 知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应 急 指 挥 部 , 并 通 知 所 有 相 关 应 急 人 员 迅 速 到 位展 开 应 急 处 置 。5 .4 .1 .2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应 带 防 腐 蚀 手 套 等 防 护 装 备 进 入 现 场 进 行 应 急 处 置 。 应 急 人 员到 位 后 , 通 知 污 染 区 其 他 无 关 人 员 立 即 撤 离 至 安 全 处 ( 紧 急 疏 散 集 合点 ) , 设 置 隔

11、离 带 限 制 无 关 人 员 进 入 危 险 化 学 品 污 染 区 , 切 断 污 染 区( 库 区 ) 电 源 、 火 源 , 控 制 事 故 的 扩 大 , 尽 可 能 使 事 故 局 部 化 。 应 急人 员 应 第 一 时 间 查 明 泄 露 点 位 置 及 大 小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采 取 合 理 的 措 施对 泄 露 点 进 行 封 堵 。 对 于 泄 露 出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 使 用 黄 沙 、 蛭 石 或 者其 他 惰 性 材 料 吸 收 , 将 泄 漏 物 料 进 行 收 集 并 对 残 余 部 分 用 黄 沙 、 蛭 石吸 收 后 运 到 废 物 处

12、理 场 所 处 置 。5 .4 .1 .3 在 事 故 发 生 时 及 救 援 时 , 如 有 人 员 受 伤 , 需 由 安 全 救 护 组 进 行 简 单 救 治 , 必要 时 送 往 医 院 作 进 一 步 检 查 、 治 疗 。5 .4 .2 易 燃 易 爆 ( 公 司 有 硫 磺 )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露 后 应 采 取 的 处 置 措 施 : 5 .4 .2 .1 易 燃 的 物 品 泄 漏 以 后 与 空 气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 遇 到 火 源 会 导 致 火 灾 爆 炸 事故 的 发 生 。 一 旦 发 生 火 灾 , 应 迅 速 查 明 燃 烧 范 围

13、、 燃 烧 物 品 及 其 周 围物 品 的 品 名 和 主 要 危 险 特 性 、 火 势 蔓 延 的 主 要 途 径 、 燃 烧 的 危 险 化 学品 及 燃 烧 产 物 是 否 有 毒 。 5 .4 .2 .2 正 确 选 择 最 适 合 的 灭 火 剂 和 灭 火 方 法 。 火 势 较 大 时 , 应 先 堵 截 火 势 蔓 延 , 控制 燃 烧 范 围 , 然 后 逐 步 扑 灭 火 势 。 灭 火 时 要 注 意 以 下 几 点 :5 .4 .2 .2 .1 先 控 制 , 后 灭 火 。 危 险 化 学 品 火 灾 有 火 势 蔓 延 快 和 燃 烧 面 积 大 的 特 点 ,

14、 应 采 取 统一 指 挥 、 以 快 制 快 ; 堵 截 火 势 、 防 止 蔓 延 ; 重 点 突 破 、 排 除 险 情 ; 分割 包 围 、 速 战 速 决 的 灭 火 战 术 。5 .4 .2 .2 .2 扑 救 人 员 应 位 于 上 风 或 侧 风 位 置 , 切 忌 在 下 风 侧 进 行 灭 火 。 5 .4 .2 .2 .3 进 行 火 情 侦 察 、 火 灾 扑 救 、 火 场 疏 散 的 人 员 应 有 针 对 性 地 采 取 自 我 防 护 措 施 。 佩戴 防 护 面 具 , 穿 戴 专 用 防 护 服 等 。 5 .4 .2 .2 .4 如 5 分 钟 内 仍 无

15、 法 扑 灭 或 控 制 初 期 火 灾 , 则 需 要 立 即 撤 离 至 紧 急 疏 散 集 合 点 , 等待 消 防 单 位 救 援 。 5 .4 .2 .3 对 于 爆 炸 事 故 , 一 旦 接 到 报 警 , 须 立 即 启 动 紧 急 疏 散 程 序 , 附 近 人 员 紧 急 撤离 , 并 报 警 寻 求 援 助 。 发 生 火 灾 、 爆 炸 、 物 料 泄 漏 的 区 域 周 边 2 0 m范围 内 为 危 险 区 域 , 危 险 区 域 内 除 应 急 人 员 外 其 他 人 员 禁 止 入 内 。5 .4 .2 .4 应 急 行 动 组 负 责 对 外 报 警 及 寻

16、求 支 援 。 接 到 险 情 报 告 后 , 立 即 向 消 防 单 位 请求 支 援 , 并 根 据 人 员 是 否 受 伤 等 情 况 请 求 医 疗 救 助 等 。5 .4 .2 .5 在 事 故 发 生 时 及 救 援 时 , 如 有 人 员 受 伤 , 需 由 医 疗 救 护 组 进 行 简 单 救 治 , 必要 时 送 往 医 院 作 进 一 步 检 查 、 治 疗 。5 .4 .3 压 缩 气 体 ( 公 司 有 压 缩 空 气 ) 和 液 化 气 体 ( 公 司 有 液 化 氮 气 ) 火 灾 事 故 的处 置 措 施5 .4 .3 .1 扑 救 可 燃 气 体 火 灾 切

17、忌 盲 目 灭 火 。 如 在 扑 救 时 或 在 冷 却 过 程 中 , 不 小 心 把 泄漏 处 的 火 焰 扑 灭 了 , 在 没 有 采 取 堵 漏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 也 必 须 立 即 用 长点 火 棒 将 火 点 燃 , 使 其 恢 复 稳 定 燃 烧 , 防 止 可 燃 气 体 泄 漏 , 引 起 燃爆 。5 .4 .3 .2 首 先 应 扑 灭 外 围 被 火 源 引 燃 的 可 燃 物 火 势 , 切 断 火 势 蔓 延 途 径 , 控 制 燃 烧 范围 , 并 积 极 抢 救 受 伤 和 被 困 人 员 。5 .4 .3 .3 如 果 火 焰 中 有 压 力 容

18、器 或 有 受 到 火 焰 辐 射 热 威 胁 的 压 力 容 器 , 能 搬 离 的 应 尽量 搬 离 到 安 全 地 带 , 不 能 搬 离 的 应 采 用 足 够 的 水 枪 进 行 冷 却 保 护 。 为防 止 容 器 爆 裂 伤 人 , 进 行 冷 却 的 人 员 应 尽 量 采 用 低 姿 射 水 或 利 用 现 场坚 实 的 掩 蔽 体 防 护 。 对 卧 式 贮 罐 , 冷 却 人 员 应 选 择 贮 罐 四 侧 角 作 为 射水 阵 地 。5 .4 .3 .4 如 果 是 输 气 管 道 泄 漏 着 火 , 应 首 先 设 法 找 到 并 关 闭 气 源 阀 门 。5 .4

19、.3 .5 储 罐 或 管 道 泄 漏 关 阀 无 效 时 , 应 根 据 火 势 大 小 判 断 气 体 压 力 和 泄 漏 口 的 大 小 及 其形 状 , 准 备 好 相 应 的 堵 漏 材 料 ( 如 软 木 塞 、 橡 皮 塞 、 气 囊 塞 、 粘 合剂 、 弯 管 、 卡 管 工 具 等 ) 。5 .4 .3 .6 堵 漏 工 作 准 备 就 绪 后 , 即 可 用 水 扑 救 火 势 , 也 可 用 干 粉 、 二 氧 化 碳 灭 火 , 但仍 需 用 水 冷 却 储 罐 或 管 壁 。 火 势 扑 灭 后 , 应 立 即 用 堵 漏 材 料 堵 漏 , 同时 用 雾 状 水

20、稀 释 和 驱 散 泄 漏 出 来 的 气 体 。5 .4 .3 .7 如 果 第 一 次 堵 漏 失 败 、 再 次 堵 漏 需 一 定 时 间 , 应 立 即 用 长 点 火 棒 将 泄 漏 处 点燃 , 使 其 恢 复 稳 定 燃 烧 , 并 准 备 再 次 灭 火 堵 漏 。5 .4 .3 .8 如 果 泄 漏 口 很 大 , 根 本 无 法 堵 漏 , 只 能 靠 水 冷 却 着 火 容 器 及 其 周 围 容 器 和 可燃 物 品 , 控 制 着 火 范 围 , 一 直 到 燃 气 燃 尽 , 火 势 自 动 熄 灭 。5 .4 .3 .9 现 场 应 急 行 动 组 应 密 切

21、注 意 各 种 危 险 征 兆 , 当 出 现 以 下 征 兆 时 , 总 指 挥 必 须及 时 做 出 准 确 判 断 , 下 达 撤 退 命 令 。 现 场 人 员 看 到 或 听 到 事 先 规 定 的撤 退 信 号 后 , 应 迅 速 撤 退 至 安 全 地 带 。5 .4 .3 .9 .1 可 燃 气 体 继 续 泄 漏 而 火 种 较 长 时 间 没 有 恢 复 稳 定 燃 烧 , 现 场 可 燃 气 体 浓 度 达 到 爆炸 极 限 ;5 .4 .3 .9 .2 受 辐 射 热 的 容 器 裂 口 或 安 全 阀 出 口 处 火 焰 变 得 白 亮 耀 眼 、 泄 漏 处 气 流

22、 发 出 尖 叫声 、 容 器 发 生 晃 动 等 现 象 。5 .4 .4 易 燃 液 体 火 灾 事 故 处 置 措 施5 .4 .4 .1 公 司 的 易 燃 液 体 包 括 : 丙 酮 、 甲 苯 、 正 己 烷 、 有 机 硅 树 脂 (表 面 处 理 溶 剂 ,HS-4 , XC-9 6 0 3 及 YC 6 8 3 1 , 及 油 品 , 如 2 2 8 0 , D-8 1 0 等 )5 .4 .4 .2 易 燃 液 体 通 常 是 贮 存 在 容 器 内 并 用 管 道 输 送 的 。 与 气 体不 同 的 是 , 液 体 容 器 有 的 密 闭 , 有 的 敞 开 , 一 般

23、 都 是 常压 。 只 有 反 应 锅 ( 炉 、 釜 ) 及 输 送 管 道 内 的 液 体 压 力 较高 。 液 体 不 管 是 否 着 火 , 如 果 发 生 泄 漏 或 溢 出 , 将 顺 着地 面 流 淌 或 在 水 面 漂 散 。 当 易 燃 液 体 着 火 时 , 应 按 以 下原 则 处 理 :5 .4 .4 .2 .1 首 先 应 切 断 火 势 蔓 延 的 途 径 , 冷 却 和 疏 散 受 火 势 威 胁 的 密 闭 容 器 和 可 燃 物 , 控制 燃 烧 范 围 , 并 积 极 抢 救 受 伤 和 被 困 人 员 。 如 有 液 体 流 淌 时 , 应 筑 堤( 或

24、用 围 油 栏 ) 拦 截 漂 散 流 淌 的 易 燃 液 体 或 挖 沟 导 流 。5 .4 .4 .2 .2 及 时 了 解 和 掌 握 着 火 液 体 的 品 名 、 比 重 、 水 溶 性 以 及 有 无 毒 害 、 腐 蚀 、 沸 溢 、 喷溅 等 危 险 性 , 以 便 采 取 相 应 的 灭 火 和 防 护 措 施 。 5 .4 .4 .2 .3 对 较 大 的 贮 罐 或 流 淌 火 灾 , 应 准 确 判 断 着 火 面 积 。 大 面 积 的 ( 5 0 ) 液 体 火灾 则 必 须 根 据 其 相 对 密 度 ( 比 重 ) 、 水 溶 性 和 燃 烧 面 积 大 小 ,

25、 选 择 正确 的 灭 火 剂 扑 救 。5 .4 .4 .2 .3 .1 对 不 溶 于 水 的 液 体 ( 如 甲 苯 等 ) , 用 直 流 水 、 雾 状 水 灭 火 往 往 无 效 , 可 用 普 通 氟 蛋白 泡 沫 或 轻 水 泡 沫 扑 灭 。 用 干 粉 扑 救 时 灭 火 效 果 要 视 燃 烧 面 积 大 小 和燃 烧 条 件 而 定 。 在 扑 救 的 同 时 用 水 冷 却 周 围 贮 罐 的 罐 壁 。5 .4 .4 .2 .3 .2 比 水 重 又 不 溶 于 水 的 液 体 起 火 时 可用 水 扑 救 , 水 能 覆 盖 在 液 面 上 灭火 。 用 泡 沫

26、也 有 效 。 用 干 粉 扑 救时 灭 火 效 果 要 视 燃 烧 面 积 大 小 和燃 烧 条 件 而 定 , 同 时 用 水 冷 却 罐壁 , 降 低 燃 烧 强 度 。5 .4 .4 .2 .3 .3 具 有 水 溶 性 的 液 体 ( 如 醇 类 , 酮 类等 ) , 最 好 用 抗 溶 性 泡 沫 扑 救 ,用 干 粉 扑 救 时 灭 火 效 果 要 视 燃 烧面 积 大 小 和 燃 烧 条 件 而 定 , 同 时需 用 水 冷 却 罐 壁 , 降 低 燃 烧 强度 。5 .4 .4 .2 .4 扑 救 毒 害 性 、 腐 蚀 性 或 燃 烧 产 物 毒 害 性 较 强 的 易 燃

27、 液 体 火 灾 , 扑 救 人 员 必 须 佩戴 防 护 面 具 ,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 对 特 殊 物 品 的 火 灾 , 应 使 用 专 用 防 护服 。 考 虑 到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 作 用 的 局 限 性 , 在 扑 救 毒 害 品 火 灾 时 应 尽量 使 用 隔 离 式 空 气 呼 吸 器 。 为 了 在 火 场 上 正 确 使 用 和 适 应 , 平 时 应 进行 严 格 的 适 应 性 训 练 。5 .4 .4 .2 .5 扑 救 闪 点 不 同 粘 度 较 大 的 介 质 混 合 物 , 如 重 油 等 具 有 沸 溢 和 喷 溅 危 险 的 液 体 火灾

28、 , 必 须 注 意 计 算 可 能 发 生 沸 溢 、 喷 溅 的 时 间 和 观 察 是 否 有 沸 溢 、 喷溢 的 征 兆 。 一 旦 现 场 指 挥 发 现 危 险 征 兆 时 应 迅 速 作 出 准 确 判 断 , 及 时下 达 撤 退 命 令 , 避 免 造 成 人 员 伤 亡 和 装 备 损 失 。 扑 救 人 员 看 到 或 听 到统 一 撤 退 信 号 后 , 应 立 即 撤 退 至 安 全 地 带 。5 .4 .4 .2 .6 遇 易 燃 液 体 管 道 或 贮 罐 泄 漏 着 火 , 在 切 断 蔓 延 方 向 并 把 火 势 限 制 在 一 定 范 围 内 的同 时

29、, 应 设 法 找 到 并 关 闭 进 、 出 口 阀 门 。 如 果 管 道 阀 门 已 损 坏 或 贮 罐泄 漏 , 应 迅 速 准 备 好 堵 塞 材 料 , 然 后 先 用 泡 沫 、 干 粉 、 二 氧 化 碳 或 雾状 水 等 扑 灭 地 面 上 的 流 淌 火 焰 , 再 扑 灭 泄 漏 处 的 火 焰 , 并 迅 速 采 取 堵漏 措 施 。 与 气 体 堵 塞 不 同 的 是 , 液 体 一 次 堵 漏 失 败 , 可 连 续 堵 几 次 ,只 要 用 泡 沫 覆 盖 地 面 , 并 堵 住 液 体 流 淌 和 控 制 好 周 围 着 火 源 , 不 必 点燃 泄 漏 处 的

30、 液 体 。5 .5 通 讯 联 络 、 安 全 救 护 的 程 序 和 措 施5 .5 .1 通 讯 联 络 人 员 要 做 好 接 警 的 处 理 , 同 时 与 报 警 人 保 持 联 系 。5 .5 .2 通 讯 联 络 人 员 在 证 实 发 生 化 学 品 事 故 后 应 立 即 报 告 值 班 领 导 , 并 汇 报 到 应急 总 指 挥 , 同 时 通 知 各 行 动 小 组 进 入 事 故 现 场 。5 .5 .3 通 讯 联 络 人 员 应 通 过 广 播 传 达 疏 散 或 撤 离 命 令 , 与 各 区 域 保 持 联 系 , 指 引各 个 区 域 进 行 紧 急 疏

31、散 。 5 .5 .4 详 细 了 解 事 故 现 场 的 发 展 形 势 , 传 达 作 战 力 量 部 署 命 令 。5 .5 .5 安 全 救 护 人 员 应 尽 力 对 受 伤 人 员 进 行 一 定 的 治 疗 。5 .5 .6 协 助 领 导 维 持 现 场 秩 序 。5 .6 注 意 事 项 : 5 .6 .1 事 故 发 生 时 , 所 有 同 事 必 须 保 持 镇 定 , 听 从 指 挥 , 依 照 公 司紧 急 处 理 程 序 处 理 。 5 .6 .2 事 故 发 生 时 电 话 仅 供 应 急 使 用 , 无 关 人 员 未 经 授 权 , 不 得 擅自 使 用 。 5 .6 .3 一 切 自 救 必 须 本 着 先 救 人 后 救 物 的 原 则 切 勿 作 个 人 冒 险 。5 .6 .4 在 生 命 安 全 未 受 到 威 胁 时 , 应 坚 守 各 自 的 岗 位 , 尽 力 控 制 事 故 的 扩 大 , 直到 相 关 部 门 人 员 知 道 , 并 详 细 汇 报 最 新 的 进 展 情 况 。5 .6 .5 进 行 紧 急 疏 散 时 , 存 放 现 金 的 办 公 室 应 随 手 关 门 。6 . 相 关 文 件 :无7 . 表 单 及 附 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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