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措施方案2013年3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实施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以下简称七条规定) ,进一步明确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的责任和措施。七条规定以总局令正式发布,虽规定七条,却条条是铁律;虽字不足300,却字字铄金,强调的是重点,抓住的是关键,要求的是矿长,体现的是生命。为认真贯彻落实七条规定 ,结合我矿实际,编制本措施方案。一、组织领导成立贯彻落实七条规定领导小组组 长: 林春友 严登堂副组长: 刘应雄成 员: 申保中 谢顺彬 刘端明 唐新平 张兆军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二、工作目标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宣传,领会安全七条规定精神实质
2、。把学习宣传七条规定与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的主题活动,使七条规定深入人心、耳熟能详,不折不扣地严抓落实,真正体现在行动上、效果上。牢固树立“煤矿事故可防可控、干煤矿可以不死人”理念,视矿工如兄弟,把矿工当亲人,带着感情抓安全,凭着良心抓安全,敬畏生命抓安全。把学习宣传七条规定与学习推广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结合起来,做到风险预控,超前防范。三、具体措施1、学习宣传。责任人:张兆军;在矿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下,利用墙报宣传栏、组织学习等多种方式,采取集中学习、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七条规定 。检查验收监督人:周卫生。2、组织培训学习。责任人
3、:刘端明;把学习宣传七条规定与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利用培训会逐条学习七条规定内容,并逐条展开讲解学习。检查验收监督人:朱祝根。3、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我矿是证照齐全矿井,主要是防止证照失效,贯彻落实责任人:张兆军;落实措施:及时负责和通知证照的年检工作,以及通知安排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复训工作。检查验收监督人:严登堂。4、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责任人:申保中 谢顺彬 唐新平 ;落实措施:严格按照毕节市纳雍县王家营青利煤矿开采方案设计 ,加强井下现场管理,按照煤矿三大规程管理和作业。检查验收监督
4、人:周卫生 陈安林 常太平。5、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措施:编制和落实矿井风量分配方案,建设和完善通风设施,强化矿井通风管理,工作面现场严格落实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检查验收监督人:陈安林。6、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措施:我矿瓦斯抽采系统已安装并投入使用,在以后采掘活动中,严格按照瓦斯抽采设计方案,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认真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落实调度、监控联合值守制度,加强现场瓦斯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掘
5、进工作面局扇通风管理、采面上隅角通风管理,认真落实瓦斯超限断电撤人制度,严格按照三大规程作业。检查验收监督人:伸保中 严登堂。7、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责任人:郑增仔;落实措施:按照栗木山煤矿探放水设计及栗木山煤矿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明确责任;按照毕节市纳雍县王家营青利煤矿开采方案设计 ,留设保安煤柱,禁止乱采乱掘。检查验收监督人:谢顺彬 刘端明 。8、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责任人:机电副矿长李超前;落实措施:每台设备及电缆入井前严格检查检测,对井设备按要求规定进行检查检测、维修。检查验收监督人:唐新平、潭近平。9、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责任人:刘应雄;落实措施:按照2013年王家营青利煤矿领导带班制度和落实计划严格执行,按照2013年王家营青利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职工培训制度狠抓落实,工人未经培训合格、无上岗证人员不得入井上岗作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对违章指挥进行重处。检查验收监督人:刘应雄 刘端明。兴仁县 XXX 煤矿2013 年 九 月 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