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洞口县中医医院精神科孕期服用精神科药物告知书(双面打印共 2 页)(特别说明:本书用于首次于本院诊疗时例行告知,以后诊疗时不再另行告知;住院告知时随病历存档;门诊告知时由主治医生保存,以证明医生尽到告知义务)1鉴于精神科药物可以自由地通过胎盘和大脑,所以在用药前应向患方告知以下几点: 1.没有任何一种药物对胎儿的发育是绝对安全的,药物可能对胎儿有致畸、死胎、先天愚型等毒性作用。药物对胎儿的毒性影响有明显的个体差异,不能简单参照。2.只有药物对母亲的益处多于胎儿的危险时才考虑在孕期用药。若有可能,在怀孕早期(头三个月)应避免用任何药物。 3.药物对胎儿的作用可能与预期发生在母亲身上的药理作用不同
2、。 4.某些药物可能对胎儿有迟发的不良反应。 5.孕期药物的代谢比非孕期明显减慢,孕妇对药物的治疗效应和毒副反应明显。6.禁止在孕妇身上使用已证明有致畸性的药物。 7.禁止在孕期试验性用药。 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将孕妇对药物的副反应分为以下几档: A 档(孕 A):经过对照研究在头三个月未能发现问题。 B 档(孕 B):动物试验未发现问题,但尚缺乏人体研究数据;或动物试验虽然有阳性发现,但人体研究未发现对胎儿的不良作用。 C 档(孕 C):对动物有致畸作用,但尚缺乏充分的人体研究,或对人及动物缺乏足够的研究数据。 D 档(孕 D):对胎儿肯定不利,但对孕妇的某些危急情况必须使用。 X
3、 档(孕 X):在动物及人体研究中均证实对母体和胎儿不利或弊大于利。 以上分档只是指某药对多数孕妇的副作用而言,不排除个体差异。同时由于某些药物可能对胎儿有迟发的不良反应(即在幼儿或儿童期出现),因此使用历史较长的药物,其有关方面的资料较新药成熟和可靠。 常用精神科药品的孕妇使用按上述档次列述如下: 一、抗精神病药物 1.吩噻嗪类:孕 C 档。包括氯丙嗪、三氟拉嗪、甲硫哒嗪等。其他药物分档资料不足。 2.硫杂蒽类:分档资料不足。包括泰尔登、氯噻吨等。 3.丁酰苯类:氟哌啶醇属孕 C 档。 4.利培酮(维思通):孕 C 档。 阿立哌唑:参照孕 C 档,使用时间较短,对胎儿影响资料不足。5.奥氮平
4、(再普乐)、奎硫平(思瑞康、启维)均属孕 C 档,必须利大于弊时使用。 6.舒必利:曾用于孕妇止吐,未见致畸报道,但分档资料不足。 7.氯氮平:孕 B 档。有关该药对孕妇影响的研究较多。氯氮平的药物说明书不推荐该药使用于孕妇。 二、抗抑郁药物 1.三环类:阿咪替林,孕 D;氯丙咪嗪、多虑平均为孕 C。 2.四环类:马普替林为孕 B。3.SSRIs 类:西酞普兰(喜普妙)、氟伏沙明(兰释)为孕 C 类,氟西汀(百优解、优克等)、帕罗西汀(赛乐特)、舍曲林均为孕 B、 4.米氮平(瑞美隆):孕 C,但人体研究尚少。 5.曲唑酮(美抒玉):孕 C。 6.米安舍林:孕 C。 7.MAOI 类药物:孕
5、C。 三、抗焦虑药和镇静催眠药 1.苯二氮卓类(安定类):阿普唑仑、氯西泮、地西泮(安定)和劳拉西泮(罗拉)均为孕 D 类、氯硝安定为孕 C。 2.丁螺环酮:孕 B。 洞口县中医医院精神科孕期服用精神科药物告知书(双面打印共 2 页)(特别说明:本书用于首次于本院诊疗时例行告知,以后诊疗时不再另行告知;住院告知时随病历存档;门诊告知时由主治医生保存,以证明医生尽到告知义务)23.思诺思(唑吡坦):孕 B。 4. 受体阻断剂:心得安为孕 C。 四、抗惊厥药 1.卡马西平:孕 C。 2.丙戊酸钠(丙戊酸盐):孕 D。 3.苯妥英:孕 D。 4.苯巴比妥类:孕 D。 5.拉莫三嗪:孕 C。 6.加巴
6、喷丁:孕 C。 五、锂盐(碳酸锂) 孕 D。 六、益智药 1.多奈哌齐:孕 C。 2.艾斯能:孕 C。 3.加兰他敏:动物使用显示可引起胎儿和新生儿的轻微发育不良,孕 X。2007 年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制定的“中国精神障碍防治指南”中制定的原则为:1、 育龄妇女在使用精神科药物之前应采取可靠、有效的避孕措施。2、 用药过程中一旦发现妊娠应首先考虑终止妊娠,待病情完全稳定,并咨询精神科医生被认可后再怀孕。3、 病情稳定,过去无复发史和临床缓解水平很高的病人可以暂时停药,待妊娠 12 周后再用药。4、 对确实需要维持治疗的患者,可考虑选用对母体及胎儿毒性最小、最安全的药物,且用量宜减到最低有效剂
7、量。由于迄今所有抗精神病药物可穿过胎盘进入羊水和乳汁中,因此指南建议:A 级证据(良好及一致的科学证据): 锂可能轻度增加先天性心脏畸形(风险比 1.27.7);丙戊酸钠会增加胎儿发育异常的风险(尤其在孕早期);卡马西平与胎儿卡马西平综合征有关,应尽量避免(尤其在孕早期);分娩前使用地西泮类药物与婴儿低肌张力综合征有关。 B 级证据(有限或不一致的科学证据): 妊娠及计划妊娠的女性应避免使用帕罗西汀,胎儿在孕早期接触过帕罗西汀者应考虑做胎儿超声心动图;产前使用苯二氮类增加唇裂的风险(绝对风险增加 0.01%);拉莫三嗪可用于治疗妊娠期双相性精神障碍,安全性较好。 C 级证据(主要基于共识及专家
8、意见): 孕期精神病治疗,更倾向于采用较高剂量的单一药物治疗;建议孕期和产后密切监测锂水平;不推荐检测母乳喂养新生儿的血药水平;孕期应用选择性五羟色胺重摄取抑制剂和去甲肾上腺素重吸收抑制剂时应遵从个体化治疗;孕早期接触锂的胎儿,应考虑作超声心动图检查。医生声明:现就妊娠期服用精神科药物的情况向患者本人及其丈夫详细告知,请患方根据患者病情和妊娠、繁衍后代的重要性再三考虑:如果病情需要持续维持服药以防止病症复燃,则孕期只能接受精神专科药物治疗;而妊娠、繁衍后代也是迫不得已的选择,则此时不得不在孕期接受精神专科药物治疗(患者此时陷于两难的境地) 。但是如果接受药物治疗,则患方需要完全承担药物给孕妇和
9、胎儿带来的一切后果,否则本院精神专科医生不能处方施药。接受孕期服药则请患者夫妻签名画押,以示医生尽到了告知义务。科室主任签名: 主治医生签名: ,告知时间:20 年 月 日患者本人签名画押: 患者丈夫签名画押: 患者身份证号码: 患者丈夫份证号码: 患方声明:我们听取医生关于孕期服用药物的相关情况的介绍、解释和建议后,决定接受精神科 药物治洞口县中医医院精神科孕期服用精神科药物告知书(双面打印共 2 页)(特别说明:本书用于首次于本院诊疗时例行告知,以后诊疗时不再另行告知;住院告知时随病历存档;门诊告知时由主治医生保存,以证明医生尽到告知义务)1疗,愿意承担治疗过程中药物 对孕妇和胎儿存在的各种可能的 风险,承 诺万一出现致畸、死胎、先天愚型等情况,医院及医生免责,后果自负,不采取非法手段干扰医院及医生的正常医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