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学生管理有关规定一、学籍管理1、注册:电大学生的学籍注册每年办理两次,在春秋两季进行。新生必须经过注册才能成为广州电大的在册学生,旧生必须注册才能保留学籍。第一学年费用应于报名注册时一次性交清,第二学年费用应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结束之前(6 月 15 日或 12 月 15 日之前) ,第三学年费用应于第二学年第二学期结束之前(6 月 15 日或 12 月 15 日之前)交清,以此类推。试点专业的本、专科生学籍有效期 8 年,成招生学籍有效期 6 年,普招生学籍有效期为(学制+2)年。2、转学:学生因工作调动、家庭搬迁等特殊原因需转出广州市时,应在新学期开学前由本人
2、提出申请并持有效证明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3、转点学习:在广州市区内因工作变动需要转点学习的学员,可直接找所在点的导学教师填写转点学习申请表,由导学教师找教务处长审批后转到东方另一教学点学习。 3、转专业:学生需转专业时,应由本人在新学期开学前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缴纳转专业费用,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其已考试合格的相同课程可以免修免考。4、休学:学生入学后,持有正当理由可申请休学,学生休学后,在学籍有效期内可申请复学,复学程序如下:(1)填写复学申请表;(2)学校签字盖章;(3)补交休学期间的学费;(4)报市电大审批;(5)恢复学籍。5、退学:学生因某种原因申请退学,应个
3、人申请,经审批后办理退学手续。一经办妥,即取消学籍,且不可恢复。二、报考、考试、成绩查询1、报考:学生每学期考试需到所在教学点报考。报考时间为每年上半年 4月 20 日-4 月 30 日,下半年 11 月 1 日-11 月 10 日。2、考试:(1)考前二周内到导学教师处领取应考通知单(准考证) ;(2)仔细核对考试科目、卷号、考试日期和时间、考试地点(试室号、座位号);(3)准时参加考试,进入考场时必须带齐三证(身份证、学生证、应考通知单) ;(4)遵守考场纪律。3、成绩查询:(1)电话查询:拔打 16882168 信息台,根据语音提示,输入 9 位学号简码和初始密码 1111,电话语音会告
4、诉你本次考试的科目、试卷号和成绩;(2)上网查询:A、打开广州电大主页 ;B、进入信息查询页面;C、登录信息查询系统:“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 “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八位数;D、按“确定”进入教务信息查询。三、免修免考或学分顶替1、原则:持有广播电视大学或国家自考机构的学历证书、成绩单、单科结业证书者,已修课程与申报免修免考现修专业中课程名称相同或属同类课程,其教学要求、教学内容及教学时数涵盖(或相同)申报免修免考现修课程的,可申报免修免考。2、程序:(1)学生申请,填写“课程学分替代审批表” ,交验有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各一份,交审核费 10 元,由教学单位初审,每年 4
5、 月和 10 月集中报市电大教学科;(2)市电大教务处审批,开放生报中央电大终审;(4)教学单位存底;(5)学籍科备案。四、毕业1、毕业条件:按要求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最低毕业学分标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2、毕业时间:上半年为 11 月、下半年为 7 月。3、毕业手续:(1)预审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经市电大毕业预审;(2)学生按要求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3)于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地点进行电子摄像;(4)市电大毕业审核;(5)颁发毕业证书。4、遗失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按教育部规定,不予补发,但可以申请办理毕业证明。5、续读生毕业证办理:专科续读本科、中专续读专科学生办理毕业证时,须交验续读前所在层次的毕业证,否则不能办理毕业。6、学位申请:(1)学位申请条件:凡修满 71 学分的开放教育本科毕业生即可申请学士学位,考试作弊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2)注意事项:A 、申请学位者,须填写开放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办理毕业证、学位证承诺书 ;B、证书上毕业时间与取得学位时间必须一致,申请者要审慎选择。C、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达 75 分以上,其它课程平均成绩达 70 分以上;D 、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含其它语种)四级(及以上)考试或通过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E、毕业论文答辩良好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