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假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产检假 怀孕第 16 个月,可享受 1 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 6 和第 7 个月,每个月可
2、享受 1 天假期。 怀孕第 8 个月,可享受 2 天假期。 怀孕 9个月以上,可享受 4 天假期,但其中 2 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产假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 90 天的产假,包括 15 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 23 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 30 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水术者)增加产假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 父母双方系独生子女的(产妇及丈夫均为独生子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 35 天产假。 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比法定婚龄推迟四年以上者为晚育。)婚嫁三天,晚婚者再增加婚假十五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