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师范大学 2013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一、招生计划2013 年我校拟安排 123 个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和 33 个硕士专业学位领域招收 1650 名左右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少部分推免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计划数,各专业 的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综合各专业生源和学科实际确定。二、报考条件(一)学术学位研究生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 纪守法。3.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1972 年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
2、的体检要求。具体要求可上网查阅:http:/ 年 11 月 14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人员包括:获 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 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3 年 9 月 1 日,下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人员的具体业务要求为:在报考前应进修过 5 门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考生须于报考前将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复印件提交我校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并于复试前将成 绩证明原件
3、提交我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的专业谢绝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专业学位研究生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 1、2、3、4 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4、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 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报考条件。(三)单独考试研究生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 1、2、3、4 各项的要求。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年或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
5、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2013 年我校单独考试研究生招生计划共 5 名,招生专业目录中有标注“”的专业可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各专业招生人数将在复试时根据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四)推荐免试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 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 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要求详见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有关办法。(五)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 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2.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
6、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 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 “福建师范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报考 2013 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日期:2012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
7、 2012 年 9 月 25 日至 9 月 29 日(每天 9:00-22:00)。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 ,教育网址:http:/,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 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和研招网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 误填、 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 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1)获得我校推荐资格的免试生、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在网上 报名时报名点必
8、须选择“3511 福建师 范大学” 。(2)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学 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务必认真校对,通 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 2013 年 7 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 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新 18 号令 )
9、和全国 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4)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 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省属于一区范围。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 为统考生。(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2 年 11 月 10 日至 11 月 14 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地点我校推免生、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及工商管
10、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我校报名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3.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 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四、考生资格审查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
11、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 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如发现考生伪造证件,将扣留 该证件,并通 报有关部门进 行查处。五、初试(一)2012 年 12 月 25 日-2013 年 1 月 7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 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参加初试。(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3 年 1 月 5 日至 1 月 6 日,北京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
12、-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四)初试科目1 月 5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 月 5 日下午 外国语1 月 6 日上午 业务课一1 月 6 日下午 业务课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 3 小时。(五)考试大纲及命题单独考试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由我校自主命题,业务课与同专业统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科目相同。其他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 语一、日语、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等科目为全国统 考或联考科目,命 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 试大纲由
13、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各地书店有售。翻译硕士英语、社会工作原理、教育综合、农业知识综 合四、体育综合、汉语基础、英 语翻译基础、统计学、社会工作 实务、 汉语国际教育基础、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等科目由各专业学位教指委提供考试大纲或指导性意见,我校自命题;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以上科目的参考书目可与出版社、我校相关学院联系或网上查购,考试大纲 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查询。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测试 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六)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
14、士的考生必须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考场应试。其他考生到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七)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具体出场时间 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 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八)初试成绩预计于 2013 年 3 月上旬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打印成绩通知。六、复试(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约在 2013 年 3 月下旬由教育部划定,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我校自定。对符合复试
15、基本分数要求又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分数要求者,我校及各学院将在网上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二)复试日期安排在 2013 年 4 月份,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三)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四)复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体格 检查等内容。复 试采用笔 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 1
16、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 硕士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 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复试办法。七、调剂调剂工作在 2013 年 4 月份开展,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录取政策公布具体的调剂要求和程序,考生可通过 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八、录取(一)录取工作: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
17、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工作在 2013 年 5 月中旬结束,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于 6 月中下旬向考生发 放录取通知书。(二)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委托培养 硕士生。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 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我校签订自筹培养协议。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国家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三)保留资格:被拟录取的
18、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四)考试诚信和违规处理: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 何时,一 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 其今后升学和就业 的重要参考依据九、入学2013 年 9 月份,考生按入学须知的要求办理有关报到入学手续。十、学制和学费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 3 年,专业
19、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 2 至 3 年,学习成绩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实行在职攻读的弹性培养模式,其他类别硕士研究生实行全日制培养模式。截止 2012 年 9 月,我校统考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生(单考生除外)均为公费培养。专业 学位硕士研究生需 缴纳学费,根据 闽价费2010343 号文件规定,我校工商管理硕士的学费为 45000 元/全程生,公共管理 硕 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学费为39000 元/全程 生,其他类别专业 学位研究生的学费为 18000 元/ 全程生。培养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核定 为准。十一、在校学习期间待遇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可享受研究生普
20、通奖学金,学业成绩优异者可申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十二、就业国家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其他类别硕士生按国家和我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十三、其他(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三)本简章涉及的政策如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和各招生学院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 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五)研究生招生办联系方式:单位代码:10394通讯地址:350007 福建福州仓山区上三路 32 号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83465314,传真:83462639。电子信箱:。网址: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