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法股票的发行与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 在创业板上市 成立满 3 年的规定 持续经营满 3 年,国务院批可例外; 注册资本/股东的出资 缴足出资、资产转,出资重大纠纷无; 股权清晰 股东股权无大事(问题) 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得存在的情形) 已经、将要(重)大变化,持续盈利大不利企业经营之模式产品、服务之(品种)结构行业地位或环境重大不利之风险: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资产、权利取得(或)用营业收入、净利润最近 1 年不稳定重大依赖关联方或者不定(重)大客户(净)利润来自(合并财务)报表外(投资收益) 依法纳税 依法纳税发行人,税收优惠符规定,利润(经营
2、成果)(税收)优惠不依赖 不存在重大风险 重大偿债风险无,担保、诉讼以及仲裁,影响持续经营无 担保 章程明确(对)外担保,违规对内担保无 资金占用 资金管理制度严,股东资金占用无:股东借款、代偿债、代垫款或其他占(用情形) 审计报告 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内控制度 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公司治理结构 三会健全独董、董秘制度有 业务独立 关联交易、竞业无 董、监、高 具备资格,不存在(下列情形):禁入措施禁入期;行政处罚 3 年内,公开谴责所 1 年;犯罪、违法被调查,明确结论尚未有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用主营;数额和投资相适应;风险防范投资前;(募集)
3、资金专项存储制,(专项)账户决定董事会。 未弥补亏损 最近一期(期末)补亏无 主营、董高无大变,实际控制人未变 最近 3 年内之变化 最近 2 年内之变化 股本总额 3000 万上“发行前” 3000 万上“发行后” 盈利能力 最近 3 年净利润,连盈累计 3000 万;最近 3 年二过一:现金流量(净额累计)5000 万元,营业收入累计 3 亿。 最近 2 年净利润连盈累计 1000 万并且利润持续长;最近 1 年为盈利(净)利润不少 500 万,营业收入 5000 万,营业收入近 2 年,30增长率(不低于)。 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 无形比例五分一(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
4、2000 万上净资产 法定障碍重大违法近 3 年擅发证券近 3 年持续违法 3 年前 发行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股票首次发行程序发行事项(董事会)作决议提请股东大会批(保荐人)保荐申报按规定受理决定收(到)5 日6 月发行自核发核准失效超 6 月重大事项暂缓停不符条件停发行。证券的承销股票发行用溢价价格商定与承销面值 5000 万以上股票承销承销团承销期限 90 日(内)代销期满未达到十分之七为失败银行利息、发行价退还股票认购人承销证券应保证先行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预先购入、留包销(其证券)预留代销其证券。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董事、监事与高管具备资格,不存在(下列情形)
5、:受贿、侵占公司财自我交易与竞业行政处罚 3 年内,公开谴责所 1 年;违规担保 1 年无;连续盈利近 3 年;高管、核心技术员(稳定)重大不利 1 年(12 个月)无;公开发行 2 年(24 个月)内 当年利润减半无;最近 3 年、近一期审计报告无问题或者强调事项消(除);累计利润近 3 年年均可分十分三(30)(以上);募集投资非风险金融、理财、证券非(投资);下列行为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之用途擅自改变未纠正;公开谴责所 1 年;公司、控股、控制人最近 1 年(12 个月)有行为公开承诺未履行;公司、现任董高管犯罪、违法被调查;行政处罚且严重或受刑事之处罚;增发决议股(东)大会通过股权
6、三分二。配股条件配股条件加三条配前股本十分三(以下);股东大会召开前控股承诺认股数;控股承诺不履行发行未到十分七发行失败应退股。增发条件平均加权近 3 年收益不低 6%;持有资产非风险金融、理财投资非金融类企业可除外;发行价格不低于20 日前、前一日(均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 10(名)以下证券认购 2 基金(以上)发行对象视一个信托认购以自有(资金)对象境外国务院(批准)发行对象属下列发行对象及价格董会决议股(东大)会批,股份不转 3 年(36 个月)内:控股、控制人、控关联(人);取得控权本次购;拟引(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其他认购(股份)自发行不得转让 12 月。发行价格不低
7、于基准日前 20 日股票均价十分九(90)不得发行以下情:申请文件虚假记(载)、误导陈述、(重)大遗漏;上市公司之权益 控股股东、控制人严重损害未消除;上市公司及附属违规担保未解除;现任董事与高管,行政处罚 3 年内,公开谴责所 1 年;公司、现任董高管犯罪、违法被调查;最近 1 年、近一期,审计报告有问题,除外强调事项消(除)。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董事会决议发行对象已确定前(一)日、当日董事会股份认购合同签;发行(股票)决议董事会确定定价基准日提请股东大会批;股东大会作决议关联股东当回避(表决)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原 10 名上市公司自(行)销售无需承销由证券(公司)股票的上市与交易股票转让的限
8、制成立、上市一年内发起持股不得转;任职每年四分一上市一年、离半年董、监、高管不得转;从业人员证券业,持有股票须转让;审计、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出具服务机构、人(员)承销期满 6 月前文件公开 5 日内不得买卖该股票;上市公司董监高持有股权 5%6 月投机收益交(公司),例外包销购剩余(5%);持有股权 5%3 日报告并公告期间股票交易停股份增减 5%报告、公告按上述报告公告后两日以及书面报告期股票交易不进行。股票的上市上市条件股票核准已发行;股本总额 3000 万(以上);公开发行四分一(占公司股份 25以上)股本总额过 4 亿公开发行 10;重大违法 3 年无财务报告无虚假。暂停上市
9、条件股本总额低法定股权分布非(上市)条件;财务状况不公开,财务报告作虚假;重大违法行为有;最近 3 年连续亏。终止上市条件股本总额低法定股权分布非(上市)条件仍未具备规定期;财务问题拒纠正;最近 3 年连续亏,其后 1 年未盈利;公司解散或破产。公司债券的发行发行条件股份净资 3000 万有限不低 6000 万;累计(债券)余额(净资产)十分四(40);最近 3 年均(可分)利润足支债券 1 年息;国务院(限)定利率下;内部控制制度全;债权信用级别良。不得发行的情形前次发行未募足;已发债券、其他债延付本息或违约;募集资金用途改;最近 36 个月财务文件有虚假或有其他重(大)违法;发行申请有虚假
10、误导陈述、(重)大遗漏。债权期限、面值和发行价格面值百元 1 年上市场询价定(发行)价格发行首期发行 6 月内 不少总量二分一(50)剩余发行 2 年(24 个月)内 各期数量自行定备案发行完 5 日(内)有下列情况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变募集说明书(约定);拟变债券托管人;不能按期付本息;合并、分立与减资、申请破产或解散;担保情形(保证人或者担保物)重大变。公司债券的担保担保范围全包含本息、赔偿、相关费保证担保连带责资产良好保证人财产担保权无瑕(疵)价值高于担保额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分离交易)满足条件增发股,以下条件亦符合:平均加权近 3 年收益不低 6%;累计(债券)余额
11、(净资产)十分四(40);最近 3 年均(可分)利润足支债券 1 年息。期限、面值和利率面值百元、6 年下(证券均 1 年以上)利率协商(与)承销商担保发行债券当担保15 亿上可除外其他相同普证券担保范围全包含本息、赔偿、相关费保证担保连带责资产良好保证人财产担保权无瑕(疵)价值高于担保额证券公司或上市不得作为(发行可转债)担保人上市商业银行除转股期限发行结束 6 月后公司股票方可转转股期限应根据债券存续(期限)、财务(状况)定转股价格同增发(上市股票)20 日前、前一日(均价)。有下列情况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基本相同普证券仅少拟变托管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净资不低
12、 15 亿;最近 3 年均(可分)利润足支债券 1 年息;现金流量 3 年均不少债券 1 年息,平均加权近 3 年收益 6%(以上)除外;累计余额十分四,认股资金小债券。债券期限 1 年上认股权证认股权证行权价20 日前、前一日(均价)存续期间 6 月上不超公司债券期(限)认股权证可行权发行结束满 6 月存续期满前一段、存续期内特定(交易)日。非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与分离交易的可转债的比较非分离交易的可转债 分离交易的可转债 发行条件 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平均不低于 6 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 40 净资产 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13、15 亿元 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 1 年的利息 现金流量净额 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 1 年的利息,但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除外 担保 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的公司除外 期限 最短为 1 年,最长为 6 年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 1 年 转股期限/行权期间 都是 6 个月以后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 6 个月起方可行权 转股价格/行权价格 相同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
14、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 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与交易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性质等同被委托(人)撤销破产被委托基金财产不清算债权债务被委托无关(及无关系)基金不混同基金财产的使用限制基金财产不用于风险较大与违法投资无限与承销(证券);贷款、担保、(买卖)他基金;出资给被托人买卖被托所发行(股票或者债券);买卖被托关系人(控股股东、有利害)发行证券承销券;证券交易为违法。基金管理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基金财产与他财证券投资混同后;不同基金不公平(管理);利用基金牟取利益
15、基金份额以外人;违规承诺其收益或者承担其损失。基金托管人(商业银行)基金托管人、管理人两者不得同一人,出资、持股不相互。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召集管理人出现情形托管人持有份额 10%要求召集未召集自行召集报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份额一半持有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通过方式一般决议(表决)权过半基金扩募、(基金)合同延(长)提高报酬被委托特别决议三分二转换基金之运作(方式)更换管理、托管人基金合同提前终封闭式基金的上市条件封闭基金才上市基金募集期届满募集(达到)核准五分四(80%以上)合同期限 5 年上募集不低 2 亿元不少(于)1000 持有人开放式基金开放基金不上市营业场
16、所(销)售、赎回业务办理管理人其他机构可代办基金申购与赎回办理每个工作日基金合同约(定)例外申购基金 全额付(款)交付申购(申请)即有效申购、赎回申请收3(工作)日确定有效性持续信息公开定期报告年度报告 4 月内中期报告 2 月内季度报告 1 月内一三季度结束后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大影响经营方针、范围变;重大投资和购置;重要合同大影响;重大违约、大额赔(偿);重大亏损或损失;经营环境大变化;董事、监事 1/3 ,或者经理有变动,董(事)长、经理无法干;持有股份 5(以上)股东或者控制人,股份、控制公司变;合、分、散、破与减资;重大诉讼、仲裁涉(及),董、股决议撤(销)、(宣告)无效;公司违法(违规
17、)被调查,重大(行政)处罚、受刑罚董事、监事与高管(被)调查、强制因违法;重大影响新规定(法律政策);发行新股、再融资、股权激励之决议;裁决禁止控股转持有股权 5%此股股东权受限;主要资产查、扣、冻或被抵押、被质押;主要业务已停顿重大担保对外作;政府补贴很大额重大影响可能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前期批露之信息差错、虚假、不正当(不合规定)有关机关责令改或是董会决定改。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表决回避关联方上市公司董、监、高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名单与说明报于公司董事会涉及重大(事件)发生时信息披露应及时(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董监会;各方签署意向书;知悉报(告)时董
18、监高;期限 2 个交易日之前若有以下情及时披露相关事重大事件难保密;市场传闻、已泄密;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异常交易已出现。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三种事发生主动告知董事会配合(公司)披露其信息持有股份 5(以上)股东或者控制人,股份、控制公司变;裁决禁止控股转持有股权 5%此股股东权受限,质押、冻结、被拍卖、设定信托与托管、依法被限表决权;拟对公司作重组(重大资产或业务)禁止的交易行为禁止的交易行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欺诈客户。内幕人员的界定发行人之董、监、高;股东股份 5(以上)(发行人)控股公司、控制人及其(以上)公司董监高;工作人员证监会;承销(证券)公司、保荐人、证
19、券登记结算人证券服务、证交所可获内幕有关人。内幕信息的界定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分配股利或者增资;股权结构重大变;重大变更债(务)担保;主要资产营业用抵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资产十分三(30);(可能)重大赔偿董监高;公司收购之方案。重大事件二十一(条)虚假陈述行为的认定重大事件不涉及虚假陈述不构成损害结果有因果五种情形无因果揭露更正前卖出(证券)揭露更正后投资明知虚假而投资损害其他原因(导)致恶意投资、操纵价(格)上市公司收购一致行动人:(1)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2)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3)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20、员;(4)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5)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6)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7 )持有投资者 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8)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9)持有投资者 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10)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21、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1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12)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收购中的报告与信息披露1、5书面报告并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2、520(1)不是第一大股东:简式应当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第一大股东:详式3、2030:详式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要约收购:301、收购数量(P217)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2、收购要约(P218)(1
22、)收购期限不得少于 30 日,并不得超过 60 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2)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3)收购人作出公告后至收购期限届满前,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3、预受(P218)(1)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 3 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 3 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解释】不可撤回之前不构成承诺。(2)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转让。4、收购期限届满(P218)(1)收购期限届
23、满,发出部分要约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股份,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2)以终止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全部股份;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收购人应当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全部股份。(3)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4)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5、要约
24、价格(P219)收购人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6、价款支付方式(P219)(2007 年单选题)(1)现金收购人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在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不少于收购价款总额的 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2)证券收购人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提供该证券的发行人最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证券估值报告,并配合被收购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的尽职调查工作。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在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用于支付的
25、全部证券交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但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除外。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支付收购价款的,该债券的可上市交易时间应当不少于 1 个月。收购人以“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必须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选择。(3)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7、收购要约的效力(P219)(1)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 15 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2)出现竞争要
26、约时,发出初始要约的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距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不足 15 日的,应当延长收购期限,延长后的要约期应当不少于 15 日,不得超过最后一个竞争要约的期满日,并按规定比例追加履约保证金。(2)发出竞争要约的收购人最迟不得晚于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 15 日发出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4)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豁免申请【解释】当出现规定的特殊情形时,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未取得豁免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将其或者其控制的股东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减持到 30或者 30以下;拟以要约以外的方式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发出全面要约。1、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P221)(1)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2)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 3 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3)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收购人承诺 3 年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