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宾客遗留物品处理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渡假村客人遗留物品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一、 凡是宾客遗留的物品,包括宾客遗留在客房、会议室、餐厅、歌舞厅等营业场所内水果、糖、饮料、糕点、干果及纸、笔、书籍、杂志及衣、食、住、行、游、购、娱方面的用品,员工拾获后必须上交。二、 宾客的遗留物处理必须按“三个第一”的原则进行:1、 查房时发现有客人遗留物品,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总台同时通知本部门负责人,以便将遗留物品及时交还给客人。2、 当有客人反映有财物失少时,首问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部门经理 负责人 或值班经理报告。3、 部门经理或值班经理接到报告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查找失少的财物,并同时向上一级领导
2、报告,上一级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安全部门进行查找失物和展开调查。凡涉事人员必须配合接受调查。三、 渡假村员工拾到客人遗留物品后,部门经理应及时登记。并按以下程序处理。1、 宾客尚未离开本部门的,由部门经理负责人及时归还给宾客。2、 宾客尚未退房或正在退房的,及时通知总台,由总台负责将遗留物品交给宾客。3、 宾客已离开渡假村的,或无人认领的遗留物品的处理工作由办公室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四、 贵重遗留物品认领时,认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经核对无误后,做好登记,请客人签名,并留下联系地址及电话号码,方可返还。其他遗留物品的认领时,也应请认领人或经办人在登记单上签名。五、 遗留物品的存放与处置:
3、1、 现金:在拾获的部门经理登记后,有宾客认领当时无法交给宾客的,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和办理归还手续,保存期限为 30 天,超过保存期而无法归还失主的,上交给财务部门。无人认领的现金,50元以上的含 50 元现金由拾获部门上交财务,财务部门开具收据给拾获的部门。50 元以下的由拾获的部门的经理交给安全管理人员,并在拾获的部门的登记表上签名。安全管理人员在每月的月底累计后上交财务,由财务开具收据给安全管理人员。2、 贵重物品:价值在 500 元以上的贵重物品,由拾获的部门的经理负责人 登记,有宾客认领当时无法交给宾客的,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和办理归还手续,保存期限为 12 个月客人有约定的除
4、外,超过保存期的处置办法与无人认领办法相同。3、 一般物品:价值在 500 元以下的一般物品。有宾客认领当时无法交给客人的,经拾获部门登记后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与办理归还手续。无宾客认领的,根据物品的属性进行如下处置:1、新鲜疏果类及保质期短的15 天内的饮品。由拾获部门的经理负责人集中处置。处置前必须登记好品种、数量,如何处置一并报安全管理人员备案查看 。2 、糖及干果、酒类饮品、普通饮料类。由拾获部门的经理负责人 登记后集中存放并报安全管理人员备案查看,保存期为 30 天,保存期内渡假村领导未处理的,30 天后由部门经理负责处置。3、其他各类无宾客认领物品。由拾获部门经理负责人登记后移交
5、给安全管理人员保管,保管期为三个月,到期后由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及处置。六、 客人馈赠物品的处理或客人明确表示已不要的物品:原则上规定员工不接受客人馈赠物品包括现金。如无法谢绝的,则先收下,由拾获部门 受赠部门 进行登记,是物品的由渡假村领导视情况决定是否给受赠人或拾获人。是现金的,则上交财务。由渡假村领导决定是否进行奖励。七、 凡员工拾获宾客的物品,不论是否在当时归还给宾客,各部门经理负责人 都必须如实上报。渡假村对拾获宾客物品的员工将视情况给予表扬及奖励。八、 凡员工拾获宾客物品不上交的,将视为严重违纪行为而受到严厉的处罚。九、 本规定从二 00 七年四月十六日起执行。杭州锦湖渡假村二 00 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