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模拟法庭活动总结模拟法庭所取得的成绩:本次模拟法庭活动虽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前来参与的同学并不是很多 ,但本次活动仍然让广大非法律专业的同学了解了庭审的全过程,对普及法律知识有很大的意义。对本次活动的总结:众所周知,模拟法庭活动一直是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政法系的特色活动,曾举办过多次,可以说在本活动的组织上是颇有经验的。本次活动的指导老师李老师是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这无疑可以给我们很好的指导。(1)本次活动的准备时间也比较长,是从去年的 11 月开始准备的,由于礼堂未申请到故推迟至今年的 3 月 17 日。(2)本次活动的案例选取较为典型,因为太过简单的案件难以引起同学们的兴趣,但
2、太过复杂的案件又往往会使同学们如坠云雾,不知所以,所以我们选取了有一定代表性、社会影响力、有理论深度且饱受争议的案件。(3)本次活动参加的人员也都较为专业,都是从 09 级和 10 级法律事务专业中选取的。(4)本次活动既然是模拟法庭当然要力求真实,为保证模拟法庭与现实的司法实践相一致,本系曾组织 09 级学生观摩、旁听法院公开庭审活动,零距离学习、观摩现实的司法实践活动。由于 10 级学生并未去过法院,对庭审也并不了解故 09 级学生将庭审过程的视频传给10 级学生,以便都有一个较高的理解程度。(5)本次活动的宣传力度也比较大。首先在校园内张贴了 7 条横幅,校园内几处人流量较大的地方也都放
3、有展板,当然其中也有经管院的支持,之后又在学校许多道路边宣传小纸板,在模拟法庭活动的前一天和当天我们又加派人手在个个路口广发宣传单,这两天中发了近两千份宣传单。即便如此本次活动还是有许多不够理想的地方(1)本次活动中由于主要演员是 09 级的学生他们对刑事诉讼法也并不是非常了解,故使本次活动中出现了许多措词不够严谨的地方。如其中公诉人的台词是“我方认为”但活动结束后老师指出错误不应该这么说,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本院认为” 。(2)本次活动中于在场同学的互动环节也做得不够,致使同学们没有置身于其中。(3)本次活动中参与的 10 级同学由于从未参加过此类活动,故面对那么多观众时不免有些紧张。(4)本次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也不够充分致使活动快要开始时才发现没有借到法警的服装。总之,本次活动互有优缺点,希望在下次的模拟法庭活动中能够避免本次活动的不足之处,发扬本次活动的可取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