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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明水河镇新一届人大代表培训讲稿.ppt

上传人:scg750829 文档编号:6658483 上传时间:2019-04-19 格式:PPT 页数:22 大小:927.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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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阿尔山市明水河镇 新一届人大代表培训讲稿 明水河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李 星 一 、 人民代表大会简介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 。 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 、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旗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乡镇级的人民代表大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 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 ,每届任期五年 。 乡镇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 。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 , 选举主席团 , 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1、 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标志。选民 (在直接选举中 )或选举单位 (在间接选举中 )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对于保证各级人大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是非常重要的。 2、 人大和它的常委会 ,乡镇人大主席团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 3、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 (一)苏木镇人民代表大会

3、的主要职权 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第三条规定,苏木、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 ( 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 3)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 4)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5)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有关重大事项; ( 6)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 7)选举苏木达、副苏木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 8)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

4、政府的工作报告; ( 9)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 10)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 11)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 12)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 13)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三 、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各级人大代表的产生 各级人大代表都是依照法律规定,民主选举产生的。 1、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普遍的。凡年满 18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

5、,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痴、呆、傻人员不能行使权利的人员和检察院、法院决定暂时停止行使权利的人除外。 2、选举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方式。乡镇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3、选举的具体步骤是,一是划分选区,确定代表名额;二是进行选民登记,并张榜公布;三是提名推荐、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四是投票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要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才能当选。 二、代表的性质和地位 人大代表的性质是:人大代表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代表。 人大代表的地位是: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6、 。 一、 我国各级地方人大代表除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公民的基本权利外,还享有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特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三条规定, 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 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 2)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 ( 3)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 4)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 ( 5)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 ( 6)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 (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代表的职权 二 、 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利有

7、: ( 1) 活动权 , 参加代表小组开展的代表活动; ( 2) 视察权 , 视察分集体视察和个人执证视察两种 。 ( 3) 约见权 , 依法约见本级和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 人; ( 4) 提议临时召集代表大会会议权; (五分之一以上人大 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 ( 5) 列席会议权; (旗人大常委会列席居住的苏木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列席常委会会议 、 工作委员会会议等会 议的权利 ) ( 6) 提建议 、 批评和意见权 。 此外 , 人大代表被罢免时有申诉的权利 , 在执行代表职务时 , 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和言论免责权 , 并在时间 、 经济和物质上受到保障 。 1.言论自

8、由特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2.人身特殊保护。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 办法 第二十条规定 :对自治区内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逮捕、刑事审判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在执行前,应报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批准;对同时担任两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应分别报告有关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并按照其中最高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的批复执行。人大代表享有人身特殊保护权利,并不意味着人大代表是特殊公民,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代表如

9、果有违法犯罪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人大代表应当格外珍惜这一权利,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四、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3.执行职务的物质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十六条规定:代表所在单位应当支持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工资、津贴和奖金照发,劳保、福利给予保障。第十八条规定: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的活动经费,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苏木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由各级人民政府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专项拨付。 4.执行职务的时间保障。 代表法规定,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

10、间,参加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安排的代表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至于代表个人安排的联系、走访选民等活动,应尽量安排在业余时间进行 .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职务占用的时间,自治区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每年十五天左右,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每年十天左右,苏木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每年七天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四条规定: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

11、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 (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 (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代表的义务 1、 议案的概念 议案是人大代表向国家权力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事原案,也可以说,议案是人大代表讨论、解决某一问题的办法、措施、意见和方案

12、 。 2、 议案的条件 ( 1)从提出议案的主体来说,要具备提议案的法定资格或符合法定的代表联名人数。乡、镇人大代表 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 2)从议案的内容来说,所提议案的内容必须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 ( 3)从议案提出的时间来看,所提议案必须符合法定时间要求。一般代表大会规定了议案提出的截止时间规定。 一、代表议案的概念、条件和范围 3、 议案的范围 具体地说,代表可以提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工作等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决议的议案。如本行政区域内执行宪法、法律、法规

13、的问题,有关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问题,改革开放中的重大举措,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带有全局性的问题,以及其他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需要大会作出决议、决定的问题和事项等。总之,议案内容应当是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不是一般性的问题,不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和不需要由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一般性问题,不宜作为议案提出,可以作为建议、批评、意见提出。 4、 代表提出议案应当认真准备 一是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打好坚实的思想、理论、政策和法律基础。

14、二是精心选题。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确定议案的选题。 三是事先围绕准备提的议案的有关问题和事项开展调查研究。代表要掌握有关问题的全面情况,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以严谨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研究和论证,以避免片面性。平时也应注意做好议案相关资料的搜集工作。对于群众的要求,既要看实际需要,又要看客观条件,把群众的迫切要求、局部利益与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正确表达人民的愿望。 5、 书写议案要符合规范要求 代表提议案,应按规范要求,书写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统一印制的代表议案专用纸上,一事一案。应写明要解决的问题、理由和解决的办法。所有提案人均应署

15、名,写明议案领衔人和附议的代表的姓名。代表在写议案时,内容要简洁明了,字迹要清楚。在署名时,字迹要工整,便于办理单位联系、回复。议案写好后,应在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前,送大会秘书处或议案审查委员会 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概念、条件和范围 代表围绕本级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本级乡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和其他机关、组织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1、 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概念 2、 .下列情况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 (1)涉及解决代表本人及其亲属个人问题的; (2)代转

16、人民群众来信的; (3)属于学术探讨、产品推介的; (4)没有实际内容的; (5)属于司法案件的; (6)其他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 3、 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要求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意见。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一事一议,使用统一印制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并亲笔签名。有条件的可以同时提供电子文本。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由代表一人提出,也可以由代表联名提出。联名提出的,领衔代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使参加联名的代表了解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参加联名的代表应当确认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能够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代表提出的

17、建议、批评和意见要求撤回的,应当填写撤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登记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即行终止。 一、人大代表如何参加代表活动求 代表小组是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履行代表职责的载体之一。代表应当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小组的组建尊重代表意愿,坚持自愿结合、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既可以按居住状况或者工作单位组建,也可以按行业系统组建,还可以采用条块结合的方式组建。 代表小组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决议或议题、本地区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开展活动,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 1)学习、宣传宪法、法律; ( 2)了解法律、法规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

18、人大主席团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 ( 3)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 4)开展视察和调查研究活动; ( 5)协助政府推行工作; ( 6)交流代表活动情况和经验。 二、代表要增强四种意识 代表意识,是指人大代表对法律赋予自己职责的意识,对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以及对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的态度,它是人大代表社会责任感、政治参与意识、国家观念、宪法观念、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的综合反映。 (一)增强政治意识。人大代表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处于重要地位,人大代表不只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国家职务,承担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要求代表做到以人民利益和意志为活动准则,以人民的利益

19、为己任,把人民的利益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积极参加本级人大会议,参与审议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等方面的重大事项,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提出议案、质询案和罢免案,在依法履行职责中,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 (二)增强公仆意识。人大代表作为人民派往国家权力机关的光荣使者,受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管理国家,是人民的公仆。代表应热爱代表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经常联系选民,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在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同时,积极发挥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联系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并自觉接受选民的监督。 (三)增强民主意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人

20、大及其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每位人大代表在人大的各种会议上可以充分发表意见,他们的发言和表决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人大代表要真正把人民群众要求什么、反对什么,真实全面地反映到国家权力机关中来,使人大做出的决策、制定的法律更有坚实的民意基础。人大讨论决定的问题往往都是国家或地方的重大问题,每个人大代表虽然只有一票的权利,但这一票责任重大,这一票要对人民负责,要充分反映和代表人民的利益、意志。 (四)增强法制意识。人大代表担负着参与形成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审议决定本行政区域重大事项,协助贯彻执行宪法、法律以及本级国家权力机关决议、决定的重要使命。代表的地位、作用、权利、义务、职责以及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开展代表活动的程序等,都有法律规定,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因此,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增强法制意识,增强遵守、执行和维护宪法、法律的自觉性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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