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1监理单位通知函工程名称:* * 编号:B1-1致 : 广西*设工程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 * 的委托,我司承担了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负责该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投资、进度和安全控制以及合同管理和现场工作协调。希望贵司与我司互相配合,为依时、优质、按量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共同努力。现在项目已开工,请贵司提供相应资料及做好相关工作。内容:一、提供相关资料:1、对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钢筋、水泥、砌块以及给排水方面的管材,必须提交材料合格证及质量证明文件。2、必须提交常规检测:砼、砌筑和砂浆配合比报告,标养砼试件抗压强度报告,试件标养检查记录,砼开盘鉴定( 含 商 砼 ) ,钢筋检测报告等。3、工
2、程完工后,应在竣工验收前 15 天内将所有竣工资料(包括施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等)报送监理机构审核,并由监理机构组织工程预验收,将存在问题整改完毕后,技术资料送质监站审核认可。二、相关工作:1、施工方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完善安全组织架构并责任到人,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得到认真、细致落实到实处。2、地基处理取样检验必须通知现场监理见证,取样送设计院鉴定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3、对基础、钢筋工程和其他隐蔽工序项目,施工方应在自检合格后,经现场监理及有关人员复检合格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资料签认与收集:1、施工方需要监理人员签证认可的资料,应在经核实或验收合格之日起 7 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审核。超过 7 天后施工方要求补签认可的,监理机构将不予接纳。 2、监理方需将己方签认的资料以及材料检测结果留底归档,因此施工方应填写足够份数的待签资料。项目监理机构 广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2017 年 9 月 8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