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随笔精选】读书札记作者:苍耳2014-04-15 10:03:48 来源: 标签 读书 权利 瞿秋白 郭沫若穿长裤的“短裤党”在轰轰烈烈的法国大革命时期,代表法国草根阶层的“长裤党”(他们穿长裤,而绅士穿短裤)将路易十六和王后送上断头台。他们甚至称基督教为“长裤党耶稣”,据说耶稣是木匠出身。一九二七年蒋光慈出版小说短裤党,近距离地反映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瞿秋白参与构思了这部小说,书名也是由他敲定的。它取自法国大革命的 les Sans-culottes,此字应译为“ 长裤党”而不是“短裤党”。瞿秋白高度评价上海工人武装起义,他想借 Sans-culotte 之名来媲美法国大革命。郑超麟指出
2、: “法国贵族服装有一个特别标志,同平民不同,即是贵族要穿一种短裤,名为 Culottes,面料、做工都很讲究,甚至绣了金丝银丝,裤脚很短,只能盖着膝盖,小腿则穿着长统袜子,袜子也是做得很讲究的。平民穿的是长裤,即现在的西装裤子。”“贵族于是称当时的革命群众为无华丽短裤可穿的人。”造成这一误译的原因,除了瞿秋白并不精通法语外,他大约总觉得中国普罗大众穿“短裤”居多,而有产阶级绅士是不屑于穿“短裤”的。鲁迅在小说孔乙己中就区分了“长衫主顾”和“短衣主顾”,咸亨酒店里的顾客,“多是短衣帮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无独有偶,在二三十年代,俄国人甚至将“长裤党”译作
3、“无裤党” ,例如 CA达林将在中国回忆录 中,称广州的少先队员为 “这些小无裤党举起小拳头欢迎我们,并且用汉语唱起了青年近卫军”。这本书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翻译出版的,译者在注释说:“无裤党:法国大革命时期,贵族和资产阶级讥笑革命群众的用语。”我猜想,他们可能认为只有“无裤党”才能与“无产阶级”相匹配罢。以衣着服饰作为阶级标志,在二十世纪大搞阶级斗争的国度堪称登峰造极了。瞿秋白的误译可以理解为一种错置,是内心两个矛盾自我的倒影:瞿秋白是最早提倡普罗革命文学的,蒋光慈则是最早的践行者。他们当然把自己视为普罗阶级之一员,以及他们的代言人。后来在左联时期瞿秋白提出大众化理论,可以视为这一思想的逻辑发
4、展。在学阀万岁等文章中,瞿秋白认为“五四”文学革命只是“产生了一个非驴非马的新式白话”,一种“不战不和,不人不鬼,不今不古 非驴非马的骡子文学”。这种文学革命“差不多等于白革”,因此必须再来一次革命,即文艺大众化的革命,套用法国大革命词汇,应该是文艺领域内的“长裤党”革命。在大众文艺的问题、“我们”是谁?等文章中,瞿秋白进一步强调:知识分子应改造自我,放弃主体话语立场,努力与工农群众结合。此为二十世纪中国改造知识分子之发轫。然而,“短裤党”并非穿上“长裤”,就能伪装成“长裤党”的。他们的尴尬在于,骨子里的“短裤党”气质,从生活方式到文学肌质都散发着绅士和贵族气息,却要迎合政治需要将身份设置为“
5、长裤党”,或者用“长裤党” 来遮掩或扭曲自己,而最终不得不以“短裤党”的面目出现。这是普罗革命文学倡导者的宿命 不是什么都可以“改造”的。以瞿、蒋二人为例,他俩的生活皆有小资情调,秋白每天出入西装革履,头戴呢帽,常常引起本党同仁的质疑和反感。蒋光慈在大革命失败后,生活变得富裕起来,因为普罗文学占据文坛主流,书店老板为了赚钱,将他的新著旧作加以再版,甚至改头换面,比如将少年漂泊者改为一封长信,鸭绿江上改为李孟汉与云姑等等。于是他搬到上海法租界里养病。每天早上,他喝完美国房东送来的牛奶、可可茶、奶油汤后,就身着西式短裤,独自去法国公园散步,构思新作品。这个场景是颇有意味的:那时候租界的法国公园并非
6、“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而是允许“穿西服的华人入内”,拒斥穿短裤的劳工入内。蒋光慈不会想到他步入这样的公园,会与他的小说短裤党形成一种反讽张力。他其实不过是穿长裤的“短裤党”而已。然而,蒋光慈的“短裤党”气质仍在“发酵”:他反对党组织到他住处开会,理由是:“一个屋子,本来可以写作的,往往一开会就开倒了”后来,左联负责人对他说:“写作不算工作,要到南京路去暴动才算工作!”蒋光慈为此递交退党书。一九三 年十月,红旗日报随即宣布“蒋光慈是反革命,被开除党籍”。还有一项指控,就是他贪图版税,丧失立场,靠着丰厚的稿费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蒋光慈至死都不认同这一指控,更不会正视自己骨子里的“短裤党”气味。这
7、一点,他显然不及瞿秋白。瞿秋白在多余的话中惨痛自白:“说一说内心的话,彻底暴露内心的真相。布尔什维克所讨厌的小资产阶级知识者的自我分析的脾气,不能够不发作了。”将自己“长裤党”的伪装无情撕下,还原出既是传统的“士”也是小资文人的真面目 骨子里还是“短裤党”。就写作而言,瞿秋白写作喜欢用欧化的句子,用词却古拙,文章也非一般大众所易懂。而蒋光慈“提供大众文学,却有着无可救药的小资情调。属于穷作家的穷讲究,用时人的评论,是喝上海咖啡而提倡大众文学。他的革命小说出版,革命者中几乎没有人看。陈独秀翻一翻少年飘泊者,说道: 虽是热天,我的毛管也要竖起的。”(郑超麟回忆录)陈独秀的文学感觉相当好,从他极力推
8、介鲁迅作品就可以见出。如此看来,“长裤”固然长,但质料太薄,颜色太浅,里面的“短裤”还是能看得出来。瞿秋白当时的理想便是普罗阶级夺取政权,这在上海工人武装起义中已成为现实。一九三一年,也就是蒋光慈病死那一年,瞿秋白在学阀万岁一文中写道:“短裤党是 Sans-culotte,这是巴黎大革命时候的暴民的称呼。暴民专制正是短裤党那篇小说的理想。幸而作者有些饭桶,这种主要理想没有显露透彻。”该文当时并未发表,因此蒋光慈临死前没有看到被亲爱的同志称作“饭桶”。瞿氏对他的贬斥是显而易见的。四年后秋白成为国民党军的囚徒,这才写下多余的话剥下自己的伪装。而蒋光慈缺乏这样的空想能力。连瞿秋白也认为他“太没才”。
9、其实,这也不能怪蒋光慈,因为套在外面的长裤大都是纸做的,一场暴雨后“短裤”仍会露出来。法国大革命时期作家雷蒂夫说过:“一切专制都令人难以忍受,长裤党的专制比王公们的专制更加令人难以忍受”二一二年八月十二日随笔2014 年第 2 期 出版:随笔杂志社吹号的郭沫若早年曾有一个绰号“吹号的”。这个绰号得自一九二六年北伐途中。他在革命春秋中回忆道:“这个徽号的来源,真是一个绝大的耻辱。那是孙中山逝世二周年纪念的事因为到会的群众将近二十万人,蒋介石的声音不能传遍,他便叫我用传话筒传达。那时候我不该过于卖力气了,因为我的声音素来大,我便替他传达起来。他说一句,我传达一句,传到后来他的演说才完全是反革命的论
10、调。他叫江西群众要拥护江西党部(以前的伪党部),反对江西省党部的就是反革命,反革命的就要把他打倒。这些话当着二十万的群众面前,也不能不给他传达,我真想把传话筒来打得他一个半死了。但为情势所迫,只得忍耐着又出卖了一次人格,昧了一次良心。我在江西半年,可以说完全做的是这样昧良心、卖人格的工作,我现在回想起来,不觉犹有余痛。”这部回忆录写于八年后,传主并不回避这个刻骨铭心的场景和细节,并发自内心谴责自己,这正是早年郭沫若的可爱处。当时郭沫若任北伐军第四军政治部主任,宣传工作是他的主要工作。这个拿传话筒的活儿非他莫属了。一般属员还没这个资格。这个场景实在是传神而准确,而且在我看来具有强烈的象征意味。其
11、一,蒋介石的演说何以前半段是“革命的”,后半段才显露“反革命论调”?大凡政客演说皆是如此。前半段要打动人、吊起群众的胃口,煽动群众的狂热,就必须满口“革命词藻”;后半段才将包裹在最里面的“私货”抖出来它不必也不再害怕阳光了,因为它顺理成章地成为“革命逻辑”推导下的“结论”,不会引起“革命群众”的质疑与反对。其二,蒋介石当年讲话的语气怎么如此熟悉:他用的句式是“谁反对,谁就是反革命!”“凡是反革命,就要把他打倒!”好家伙!这种句式曾经风行二十世纪的中国,也曾经为不同的政权和政客所利用。其三,真正的改良或革命,当然是好的。问题在于,凡是好的东西都会被假冒,凡是“反”的东西都会成为打击异己的借口。更
12、复杂的情形在于,即便那些真正的改良者或革命者,他们往往以为自己是改良或革命的化身,也会利用这个逻辑排斥或剪除异己,进而走向改良或革命的反面。其四,一个人拿起传话筒是容易的,可是要中途丢弃却非常难。郭沫若几度想辞掉政治部主任都没有成功。“像这样羊头狗肉的革命工作,我决心不再干了。当晚便写就了一封辞职的信,请另简适当的人来负责。”虽然,郭沫若不久就写下他一生最具人格光辉的檄文请看今日之蒋介石,跟一个他所厌恶的党派和领袖作了决裂。然而,人们何以用“吹号的”而不用“传号的”?这本身就足堪回味。郭沫若的回忆无疑为这个绰号的产生提供了真切的历史土壤。但他并没有完全读懂这个绰号的含义。“吹号的”并非仅指那个
13、场景中“传声人”,它实在是对“宣传人”的形象概括。因为“宣传”的根本动机和出发点,并非以真理和国民利益为转移(当然不排除也有吻合之处),而是以党派利益为转移。诸如欧美各国每逢大选之年,各党派纷纷为选举做广告、制作片子、发表演说,大造其声势,这其实就是“宣传”工作。郭沫若对此不是没有认识和体会。他在回忆中说:“还没有掌握着政权的所谓革命党人在标语上、传单上、乃至宣传员们的口头演说上,发行了无数不兑现的军用票,如像打倒贪官污吏 、铲除苛捐杂税之类,自然也收了莫大的效果。”他举例说,像这样的口号“我们革命军是不亏空老百姓的,吃了老百姓的东西总要付钱啦”,在他看来是注水的,很难兑现的。然而,他明知无法
14、兑现,却命令手下人去刷这样的标语口号。这让他很痛苦、很纠结。倘若他不深知这一层,那么他如何能咂摸出“吹号的”这个绰号的嘲讽意味?这个绰号证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看来,在任何体制下,“宣传”工作都不会消失。关键在于它是否受到必要的制约。比如为选举造势的宣传,选民明了它的用意,并且政客许下诺言,也将受到选民和时间的制约。可是,一旦失去边界和制约,“宣传”可以被任意偷换为真理的代言,那便等于打了老百姓左脸,还要老百姓亮出右脸给你打“谁敢反对,谁就是反革命”!我倒是喜欢传主回忆北伐战争中的一个细节:在攻打武昌城时,城上的大炮冷不丁打过来,“我自己的尿意来了,便站在那田地中对着武昌城撒尿。尿正撒到中
15、途的时候,又是轰充的一声。这一炮正落在我背后的路上,爆发了;夫役的队尾子混乱了一下”。人生快意,尽在这一“撒”之中,管它什么炮弹鸟玩艺在周遭呼啸!二一二年四月驯象师与豪猪斗士明代以来,宣武门内西城根有一条“象房街”,因街之北有宫廷设置一象房而得名。此街名一直延续到清末民初。后来,在旧朝象房的基址上建立了国会大楼,此街因此更名为“国会街”。到了六十年代,北京拆除旧城垣,“国会街”也随之被废掉,如同切除一小节盲肠。即便它不被废掉,也会在红色风暴中更名为“反帝路”、“反修路”或者“红旗路”之类。在中国,朝廷驯象一直可追溯到元代。在马可波罗行纪中,就有大汗乘坐“驯象”的生动描述。“驯象”之阵是朝廷重大
16、典礼、尤其是皇帝征伐、出巡之仪仗。在元代,一般是在四头象上,安置一精美木楼,内镶金锦,外覆狮皮,天子御坐其中,携十二只猎鹰,征讨或巡游四方。至明清时,皇帝乘金辇,前后均有庞大精美之驯象群护卫、壮势。因为战争和仪典的需要,驯象师也应运而生。驯象师具有双重性:他一面是向大象发号施令的主子,一面被宫廷呼作“象奴”。但二者在典礼上却化若一物:驯象和驯象师皆披红挂彩,招摇而过。令人称奇的是,驯象师能把野象驯化到这种程度:令其行则行,令其止则止,令其跪拜则跪拜。驯象见到皇上,也跟卑臣一样长跪不起。之后皇上才“免礼平身”,赏给它糖草、糯米饭,以示皇恩浩荡。康熙三十二年,沙俄使节有如下记载:“乘马同至驯象所。
17、象共十四,有白象一,观之不足,命象呈技。奴嗾之,乃作虎啸,声震屋宇;又有声如牛马,又如南方小鸟。尤奇者,学吹号。又命象向我请安,就地作滚,其滚时,先舒前足,徐舒后足,腹重贴地,卧而后起。”大象的野性已被驯光光,变得“奴性”十足。至于驯象的过程,也是非常残酷的。元人熊太古在冀越集记对驯象做了下述描述:“人掘坑坎,以草木覆之。或象陷于坑中,饿数日,人以草饲之,与之曰:我能饲之,且曰:若从我,我能掘坑作平地,使汝出求食。象若应之,即登其身拊摩之,不动,得出坑,终身不敢伤此人。”这跟朝廷招降纳叛的伎俩如出一辙。沙俄使节也写道:“有一象尚未练习,锁前二足,未经出户,地旁有深沟,似防其变。”明洪武十八年(
18、公元 1385 年),朱元璋除了在朝廷特设饲象所,隶属锦衣卫掌控外,还特设驯象卫这一军事机构,以便捕捉、驯化野象,专门对付南方麓川土司的象阵。有意味的是,驯象卫在长期征剿的过程中,其职能由单向演变为双向,即兼有捕驯野象和镇戍边防的职能。也就是说,它既驯象,也驯人,二者合成即为象军。驯象卫最高长官为南通侯,鼎盛时曾统驭象军达两万多人。换句话说,南通侯便是级别最高的驯象师。到了清代,朝廷专设銮仪卫,沿袭的是明代锦衣卫饲象所制度,从顺治元年(1644 年)开始,改称驯象所,分东、西二司,以驯养宫廷仪仗使用的“仪象”。每年六月初,象房前彩棚高搭,旗幡招展,鼓乐齐鸣,象房内的“仪象”款步而出,过象房桥,
19、出宣武门,到护城河洗濯,引来上万草民观赏。元明清诸王朝何以对“驯象”如此看重?原因很简单,大象是陆上最庞大、最威猛的巨兽,同时也是呈示天下太平的瑞兽,天子坐于其上更能显示专制皇权的威仪。然而,咸丰年间,因洪秀全起义,兵荒马乱,南方贡象之道遂断绝;而象房仅存之“驯象”也纷纷倒毙,原因是驯象师克扣草粮以自保,以致“十余年象房无象”。作为“象奴”的驯象师,其奴才本性于此暴露无遗。奴才向主子献媚、告密,却向更弱者施虐。其后,清国危机日益加深,割土赔款,国之命脉被洋人控制,南方属国(越南、缅甸等)被法英占领,宣武门内之象房再度呈现“死相” 驯象师们懈怠、开小差,以致光绪十年春,一头仪典中的“驯象”突然发
20、疯,从西长安门逃出,一路毁物伤人,不仅将所拉的皇家玉辂撞碎,还将一个太监抛到皇城墙头。一个王朝衰败的气象和气数,于此可见一斑。不过,驯象师历来是既驯象又驯人,因此不能说驯象师完全丧失功能。事实上,他一直是阴魂不散的。有意味的是,王朝更替之际,驯象和驯象师可以“照单全收”;而清朝衰亡之际,连最后一头“驯象”都死掉了,中南半岛的藩国不再贡象,象房遂废,驯象师也四下逃散。不过,对于清王朝而言,还存在另一类驯象师,袁世凯便是。袁某为皇家驯化的是另一种“战象”:一支西式新军 他们“只知有袁宫保,不知有大清朝”。凭借这头“战象”,袁世凯顺水推舟地成为清王朝的掘墓者与和平开启民国的功臣之一。然而,若没有革命
21、党人前赴后继的反清起义,历史的转折恐怕还要延搁许多年,袁世凯自然也没有契机“逼宫”,更甭谈什么赞成共和了。革命党人在反清血斗中,堪称豪猪斗士,浑身箭刺,冲锋陷阵,豪气万丈。民国后,共和民主观念得到广泛传播,“集会结社犹如疯狂,而政党之名如春草怒生为数几至近百”。一九一三年,在驯象死光光的象房遗址,盖起了崭新的国会大楼,象房街也由此更名为国会街。这极富象征意义的细节却一直被忽略。要知道,中国两千年专制历史于此出现重大转折,暴力推翻一姓王朝而建立另一姓王朝的怪圈终于被打破。然而,世纪之初,民主宪政之于国人而言,也跟盲人摸象一般。新的国会建立在旧朝象房的基址上,宿命般地预示了民国之初建立民主宪政的艰
22、难性、曲折性。其一,旧朝驯象师袁世凯仍控制着一头“战象”它名义上是中华民国军队,实际上只效忠袁世凯个人,即便袁氏成立的公民党也必须效忠他个人。因此,在两院开会选举总统时,“驯象师”除了收买议员,指使数万士兵冒充公民请愿,强烈要求袁世凯当总统,还以保护为名派军警包围国会数日,令议员们惊恐不安,连投票后照相机发出“啪啪” 响声和浓烟,也让颟顸议员以为是爆炸,有的抱头鼠窜,有的狼狈钻到桌下,高呼:“我选袁项城!”其二,大批豪猪斗士在放弃炸弹和投枪后,并没有及时转换角色;除了宋教仁等人坚持通过选举,在议会中赢得多数席位进而组成“责任内阁”,其余的大都对民主宪政茫然失措,仍做着暴力统一的迷梦。后来孙中山
23、在日本成立中华革命党,要求党员按手印效忠个人,十年后改组国民党并在苏联援助下建立党军,走的也是驯象师的道路国民党取得政权后,党专制将最后一点宪政残余也清灭干净,并继续驯化新的“驯象” 。其三,没有建立干预贿选的有效机制,以致宪政的实施在金元面前变成空谈和怪胎。一九二三年十月九日,胡适在日记中写道:“一觉醒来曹锟已当选总统了。”袁世凯死后,他的党羽都成了驯象师的继承人,曹锟便是其中一个。他以五千银圆支票就将豪猪斗士“烘烤”成了“猪仔”。可笑的是,收买活动竟是由众议院议长吴景濂一手包办,贿选后的宴会有一道菜别有意味:一大盘烤乳猪,令赴宴者无不互咬耳朵,窃窃私语。在“赞成不要脸,不赞成不要头”的两难
24、选择中,他们选择了“不要脸”。然而,双十节那天曹锟就职,安庆、芜湖两地学生怒不可遏,先后捣毁安徽国会议员的住宅,被称作“抄毁猪窝”,他们集资铸造铁猪若干头,将皖籍猪仔议员的姓名刻于其上:猪鼻上刻“张伯衍”,肛门处刻“何雯”。如此,民国国会便再度成为现代“象房”了那儿建有圆楼和红楼,不过圆楼有些怪,从外形看它并非圆形建筑,而是方的。原来,走进去才知道它的主楼呈圆柱形,类似最后死去的那头“驯象”的巨型象腿。宋教仁遇刺后,第一届国会议员们大都经不起五千银圆之“烘烤”,但仍有拒绝做“猪仔”的豪猪斗士,比如浙江淳安县议员邵瑞彭、乐清县议员洪叔翰。他们将五千圆支票拍照后寄往京沪各地报纸发表,还向北京地方检察厅提出诉讼,举国一片哗然。此举自然遭到了驯象师的无情追杀,豪猪斗士们不得不亡命天涯。其实,各种各样的权力就是“驯象”,而专制的魔影便是“驯象师”。面对它,豪猪斗士们除了与之保持距离,便是用浑身的箭刺与之斗争,别无他法。因为这箭刺,正是“豪猪们中夹着一个别的,并没有刺”(鲁迅语)之庶民所赋予的权力。二一二年八月九日(经随笔杂志授权转载,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