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肉品编码说明书各县区商务局(商业总公司)、全市各定点屠宰厂(场):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25 号)、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商务部令第 13 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肉品品质检验相关证章制作式样的通知(商秩字200911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省自 2010 年 9 月1 日起实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制度,并统一制作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新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相关证章。现就使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肉品品质检验相关证章分类及使用范围 肉品品质检验相关证章包括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标志、“种猪和晚阉猪肉品标识”印章、“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
2、处理”印章四部分。 (一)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分为两种式样:供定点屠宰代码为 A 序列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专用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供定点屠宰代码为 B 序列的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参照使用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分为大小两枚印章。大圆形章加盖在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胴体上,小圆形章加盖在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标志采用对人体无害的硬质纸标签、不干胶贴等形式粘贴或者印制在分割肉品的外包装上。 (三)“种猪肉品标识印章和“晚阉猪肉品标识印章分别分为大小两枚印章。按照肉品品质检验标准合格的分别加盖在猪胴体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 (四)“病害生猪
3、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印章分为四枚,分别根据国家标准的规定使用: 1.“非食用印章”:用于非人畜共患的传染病生猪和肉尸、非人畜共患的寄生虫病生猪和肉尸、息性和慢性中毒生猪和肉尸、严重放血不良肉尸和内脏、种用公猪肉尸和内脏、黄疸和其他异色异味异臭的肉尸和内脏等; 2.“化制印章”:用于非传染性疾患的肉尸和内脏、放血不良肉尸和内脏; 3.“销毁印章”:用于人畜共患的烈性传染病生猪和肉尸、人畜共患寄生虫病生猪和肉尸、死亡原因不明的尸体、瘦肉精和其他药残超标的生猪及其产品、肿瘤肉尸及其内脏、尿毒症肉尸及其内脏、脓毒症肉尸及其内脏、严重变质的生猪产品等需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病害猪加盖; 4.“复制印章”:用
4、于母猪、晚阉猪肉等肉品进行深加工的标识印章。 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分为白条肉和分割肉两种使用 (一)白条肉的使用方法: 1.在表格内“产品名称”栏填“白条肉”; 2.在“产品数量质量”栏填上该头猪产品重量; 3.在“生产日期”栏填上生猪屠宰日期年、月、日; 4.在“购货方”栏:属于屠宰厂自宰自营批发有特定购买人,填写购买单位或个人名称,属于屠宰厂自宰自营零售的填写屠宰厂名称,属于代宰的直接填写“代宰客户名称”; 5.在“生产单位”栏填上屠宰厂的全称; 6.在“定点代码栏填上本屠宰厂定点屠宰代码。该代码为各屠宰厂生猪定点屠宰证书上的编号; 7.在“企业等级(星级)”栏可暂时不填; 8.“肉品编
5、码”栏:该编码由屠宰厂(场)点代码 AB(其中 A 为屠宰厂或屠宰场代码,B 为定点屠宰点代码)、定点屠宰企业代码、生产日期、批次、屠宰生猪编号、左片肉 R右片肉 L、校验码组成。编码共有 26 位。 (1)屠宰厂自营猪肉编码方法:例如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年 1 月 1 日自宰自营第一批第 9 头生猪的肉品编码应为A05120501100101010009RL002。其中:第 1 位 A 为屠宰厂序列编号,第 29 位数05120501 为定点屠宰代码,第 1015 位数 100101 为屠宰日期 2010 年 l 月 1 日,第 1617 位数 01 为批次编码(每天可编
6、到 99 批),第 l 821 位数 0009 为当天屠宰的第 1 批第 9 头猪(每 1 批头数依次从 0001 号编至 9999 号),第 22 位数 R为左片肉代码、第 23 位数为 L 右片肉代码,第 24-25 位数 00 为分割肉不同部位的编码,在白条猪肉上用 00 代替,第 26 位 2 为校验码。校验码可为 l、2、3 等数字任意一个数,也可用 A、B、X、D 等任意一个英文字母,校验码由屠宰厂自行编制或电脑自动生成。若该头生猪仅上市左片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编码应为A05120501100101010009R0002,因右片肉未同时出厂,代码 L 用 0 代替。若该头生猪仅上
7、市右片肉,编码应为 A051205011001010100090L002,因左片肉未同时出厂,代码 R 用 0 代替。 (2)代宰猪肉编码方法。例如,漯河市金运食品限责任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1日有 45 人要求代宰生猪 100 头。其中张三的代宰客户编号为第 45 号,其要求当天屠宰生猪 5 头,则第 l 头猪肉编码应为 A05120502100101450001RL002。其中:第1 位 A 为屠宰厂序列编号,第 29 位数 05120502 为定点屠宰代码,第 1015 位数 100101(即屠宰日期 2010 年 1 月 1 日),第 1617 位数 45 为批次编码,也就是张
8、三的代宰客户编号,第 1821 位数 0001 为当天屠宰的第 45 批第 l 头猪,第22 位数 R 为左片肉代码、第 23 位数为 L 右片肉代码,第 2425 位数 00 为分割肉不同部位的编码,在白条猪肉上用 00 代替,第 26 位 2 为校验码校验码可为1、2、3 等数字任意一个数,也可用 A、B、X、D 等任意一个英文字母。校验码由屠宰厂自行编制或电脑自动生成。张三的第 5 头猪肉编码为A05120502100101450005RL002。生猪代宰肉品编码除了第 1617 位批次编码使用当天的代宰客户编码、第 1821 位使用该客户屠宰数生猪依秩编码外,其他编码方法与屠宰厂自宰自
9、营猪肉编码方法一致。 9检验员(签章)栏加盖检验人员印章,企业肉品检验印章栏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小圆形章)。 (二)分割肉的编码方法 1“产品名称”栏直接填上肉品分部位名称,如 21 号脆骨、11 号肥肉等(部位编号由企业自定,但要固定使用)。 2“肉品编码”栏:该编码由定点屠宰企业代码、生产日期、批次、分割肉的不同部位编号、校验码组成。如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1 月 1日屠宰分割包装的第 l 批 50 头猪板油,编码为 A0512050110010101005000342。其中:第 1 位 A 为屠宰厂序列编号,第 29 位数 05120501 为定点屠宰
10、代码,第1015 位数 100101 为屠宰日期 2010 年 1 月 l 日,第 1617 位数 01 为批次编码,第 1821 位数 0050 为第一批屠宰 50 头生猪编号,第 2223 位应为左片肉、右片肉代码,在分割肉中用 O 0 代替,第 2425 位数 34 为分割肉中板油编码,第 26位 2 为校验码。校验码可为 l、2、3 等数字任意一个数,也可用 A、B、X、D 等任意一个英文字母。校验码由屠宰厂自行编制或电脑自动生成。又如该公司 2010 年1 月 15 日生产的第 3 批 30 头猪五花肉,编码为 A051205011001150300300030X。其中:第 1 位
11、A 为屠宰厂序列编号,第 29 位数 05120501 为定点屠宰代码,第1015 位数 100115 为屠宰日期 2010 年 1 月 15 日,第 1617 位数 03 为批次编码,第 l821 位数 0030 为第三批屠宰 30 头生猪编号,第 2223 位应为左片肉、右片肉代码,在分割肉中用 00 代替,第 2425 位数 30 为分割肉中五花肉编码,第 26位 X 为校验码。校验码可由 A、B、X、D 等任意一个英文字母,也可用 1、2、3 等数字任意一个数。校验码由屠宰厂自行编制或电脑自动生成。分割肉部位编码由各厂根据分割加工情况自定,但必须固定使用,不随意变更。如某厂加工的猪共分
12、为40 个部位,则每个部位的编码必须固定。例如:板油编码定为 33 就应把其固定下来使用。不要随意改动,避免造成编码的混乱。校验码同上。 分割肉中会在同一个批次中产生同一个部位的多箱产品编码是一样的,建议使用不同的校验码加以识别,其它部位的分割肉以此类推进行编码,并在外包装上粘贴“肉品品质检验合格”标志。其余的栏目与白条肉的填写方法一致。 三、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于 2010 年 9 月 1 日起配合全市统一执行新的检验合格证及新印章,之前各定点屠宰厂使用的证章一律作废并上交市商务局。 四、各定点屠宰企业实行一猪一证,生猪产品(分割肉)一个包装一证。填写新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时必须按要求填写,保
13、证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加盖检验人员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小圆形章)印章”同时要贴上合格标志。对于种猪或晚阉猪猪产品必须在猪酮体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加盖“种猪、晚阉猪肉品标识”印章方能出厂。 五、接此通知后,各定点屠宰厂要严格执行;同时,肉品检疫工作仍由畜牧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一并进行,畜牧部门在对检疫合格的生猪产品上仍应盖上检疫印章。具体程序为:畜牧部门发放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后,屠宰厂再对肉品品质进行检验,合格后在猪酮体上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大圆形章)。并随附填制完整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实行双重负责制,印章齐全后肉品方可出厂。 六、从 2010 年 9 月 1 日起出厂的猪肉产品必须同时具备畜牧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厂方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实行猪肉市场肉品质量溯源制度,确保人民群众食肉安全。对不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或对种猪、晚阉猪猪产品肉品不盖章注明的、对病害猪不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将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