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ETARON NO 版 本 A1IETARON NO 文件编号ISSUE DATE 发行日期擎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品外观检验通则 PAGE NO 页 次 1/7一、 目的:为成品外观的检查判定立可行的标准。二、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成品外观(包含喷油印刷件)之检验。三、 定义:1.缺点分类: 严重缺点:对客户使用、维护可能带来危害或不安全因素。 主要缺点:此项将会影响产品的使用特性或导致客户不购买。 次要缺点:此项不降低产品之可靠性,在外观上与常规标准有轻微差别。2.外观部位划分:A 视区面:容易被察觉到的表面,如:产品正面或使用面;B 视区面:较为不容易被察觉到的表面,如:产品
2、侧面或顶面;C 视区面:不易被察觉到的表面,如:产品底面或背面;D 视区面:不会被看到的内表面,如:产品的内部表面。四、检验内容:1. 外观检查:采用规定的距离、视角、光照度、时间检验:30cm、40W 日光灯或正常日光度(250-300LUX)、3s检验距离: 300mm 眼睛上下检验视角: 左右检验视角:45 观察点45 观察点 观察点 120 120 观察点编制/日期:陈一平 2014-10-09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IETARON NO 版 本IETARON NO 文件编号ISSUE DATE 发行日期擎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品外观检验通则 PAGE NO 页 次 2/7A类产品(
3、外销)序号 缺点分类 区域 MIN 接受范围A区 0.2D 接受 1个B区 0.3D 间距80mm 接收 2个C区 0.5D 间距60mm 接收 2个D区 不限制 可接收1塑胶外壳或镜片异色(黑点)、杂质、混色整机 整机 A区、B 区、C 区合计所有黑点不超过 3点A区 L1.5 W0.05 接收 1条B区 L2.5 W0.05 间距60mm 接收 2条C区 L3.5 W0.05 间距40mm 接收 2条D区 不限制 可接收2 塑胶外壳或 镜片划伤整机 整机 A区、B 区、C 区合计所有划伤不超过 3条A区 0.2H 配合间隙 0.2H 接收(例如上下壳)B区 0.3H 配合间隙 0.3H 接
4、收(例如前后壳)C区 0.5H 配合间隙 0.5H 接收(例如底壳与底座)4 配合间隙D区 配合良好,间隙不作要求A区 0.2D 接收 1个B区 0.3D 间距60mm 接收 2个(限制台灯类触摸圈)C区 0.3D 间距40mm 接收 2个(限制台灯类触摸圈)5电镀、喷油漏底D区 不限制 可接收,但影响功能电镀区域拒收,例如 9003A/B触摸圈内一螺丝柱A区 内容缺划:W0.051mmL0.2 接收 1条,丝印内容错、印反拒收B区 内容缺划:W0.051mmL0.3 接收 2条,丝印内容错、印反拒收C区 内容缺划:W0.051mmL0.3 接收 2条,丝印内容错、印反拒收6丝印内容不良(印错
5、、印反、内容缺划)备注 此标准限制图案尺寸在 30X30mm范围内的丝印内容,如超出则此范围的则根据品质主管或 QE签样判定,丝印倾斜角度在 3度以下 OK编制/日期:陈一平 2014-10-09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IETARON NO 版 本 A1IETARON NO 文件编号ISSUE DATE 发行日期擎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品外观检验通则 PAGE NO 页 次 3/7A类产品(外销)序号 缺点分类 区域 MIN 接收范围7 显示屏起泡 0.2D 四周接收 1个(中心主显区域不接收)A区 0.2S 接收 1个B区 0.3S 间距80mm 接收 1个8脏污C区 0.4S 间距60m
6、m 接收 1个A区 不接收B区 限度接收 具体接受范围以实际情况由品质主管或 QE工程师签样为准9喷油少油、飞油/拉丝C区 限度接收 具体接受范围以实际情况由品质主管或 QE工程师签样为准10 批锋 0.3H 并有刮手感不允许刮手,装配位置有披锋不按此标准(如按键孔、装配孔)11 缺胶、多胶、 断柱、堵孔 机器外表面不允许缺胶、多胶、堵孔 在内部,既不影响功能,也不影响装配情况下,多胶可接收。12 机器内有异 物 非导体(如异物为导体则判定 MAJ)离耳朵距离 10CM,轻摇机器来回 3次,如未听到异物声响则 OK13贴纸漏贴、贴斜、未贴正贴纸漏贴不接收贴纸贴斜,斜度在 5以内接受专利贴纸未贴
7、正超出专利贴纸槽 0.2mm以内接收14 显示屏重影 限度接收具体参照开发样机,如无法判定则以实际情况由品质主管或 QE工程师签样为准备注:1、 上表中: D 代表直径 L 代表长度 H 代表高度 S 代表面积 W 代表宽度2、 性能检验:喷油印刷件需做介格/胶纸,具体测试方法见下页。( MAJ)3、 面积小于 30X30mm 的产品表面划伤、 黑点、间隙等不良不参照以上标准编制/日期:陈一平 2014-10-09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IETARON NO 版 本 A1IETARON NO 文件编号ISSUE DATE 发行日期擎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品外观检验通则PAGE NO 页 次
8、4/7B类产品(内销)序号 缺点分类 区域 MIN 接收范围A区 0.3D 接收 1个B区 0.3D 间距60mm 接收 2个C区 0.5D 间距40mm 接收 2个D区 不限制 可接收1塑胶外壳或镜片异色(黑点)、杂质、混色整机 整机 A区、B 区、C 区合计所有黑点不超过 5点A区 L2 W0.05 接收 1条B区 L3 W0.05 间距60mm 接收 2条C区 L5 W0.05 间距40mm 接收 2条D区 不限制 可接收2 塑胶外壳或 镜片划伤整机 整机 A区、B 区、C 区合计所有划伤不超过 5条A区 0.25H 配合间隙 0.2H 接收(例如上下壳)B区 0.3H 配合间隙 0.3
9、H 接收(例如前后壳)C区 0.5H 配合间隙 0.5H 接收(例如底壳与底座)4 配合间隙D区 配合良好,间隙不作要求A区 0.2D 接收 1个B区 0.3D 间距60mm 接收 2个(限制台灯类触摸圈)C区 0.3D 间距40mm 接收 2个(限制台灯类触摸圈)5电镀、喷油漏底D区 不限制 可接收,但影响功能电镀区域拒收,例如 9003A/B触摸圈内一螺丝柱A区 内容缺划:W0.051mmL0.2 接收 1条,丝印内容错、印反拒收B区 内容缺划:W0.051mmL0.3 接收 2条,丝印内容错、印反拒收C区 内容缺划:W0.051mmL0.3 接收 2条,丝印内容错、印反拒收6丝印内容不良
10、(印错、印反、内容缺划)备注 此标准限制图案尺寸在 30X30mm范围内的丝印内容,如超出则此范围的则根据品质主管或 QE签样判定,丝印倾斜角度在 3度以下 OK编制/日期:陈一平 2014-10-09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EDITION NO 版 本 A1IETARON NO 文件编号ISSUE DATE 发行日期擎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品外观检验通则 PAGE NO 页 次 5/7B类产品(内销)序号 缺点分类 区域 MIN 接收范围7 显示屏起泡 0.2D 四周接收 1个(中心主显区域不接收)A区 0.2S 接收 1个B区 0.3S 间距80mm 接收 1个8脏污C区 0.5S 间距
11、60mm 接收 1个A区 不接收B区 限度接收 具体接受范围以实际情况由品质主管或 QE工程师签样为准9喷油少油、飞油/拉丝C区 限度接收 具体接受范围以实际情况由品质主管或 QE工程师签样为准10 批锋 0.3H 并有刮手感不允许刮手,装配位置有披锋不按此标准(如按键孔、装配孔)11 缺胶、多胶、 断柱、堵孔 机器外表面不允许缺胶、多胶、堵孔 在内部,既不影响功能,也不影响装配情况下,多胶可接收。12 机器内有异 物 非导体(如异物为导体则判定 MAJ)离耳朵距离 10CM,轻摇机器来回 3次,如未听到异物声响则 OK13贴纸漏贴、贴斜、未贴正贴纸漏贴不接收贴纸贴斜,斜度在 5以内接受专利贴
12、纸未贴正超出专利贴纸槽 0.2mm以内接收14 显示屏重影 限度接收具体参照开发样机,如无法判定则以实际情况由品质主管或 QE工程师签样为准备注:1、 上表中: D 代表直径 L 代表长度 H 代表高度 S 代表面积 W 代表宽度2、 性能检验:喷油印刷件需做介格/胶纸,具体测试方法见下页。( MAJ)3、 面积小于 30X30mm 的产品表面划伤、 黑点、间隙等不良不参照以上标准编制/日期:陈一平 2014-10-09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IETARON NO 版 本 A1IETARON NO 文件编号ISSUE DATE 发行日期擎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品外观检验通则 PAGE NO
13、页 次 6/7五、抽检标准: (AQL:C0 MAJ1.0 MIN2.5)外观检验依据 MIL-STD-105E (等同于 GB2828-2003,Level 级)进行抽样;六、试验方法:介格/胶纸试验:方法:用小刀在喷油件上划 100个 11的小方格棋图,再用 3M胶纸贴紧,3 分钟后,再以 45方向快速拉掉胶纸。判定标准:重复用胶纸测试 3次,划在表面上的棋图,若能保持 97%以上,而且表面无露底材质地,则为 OK。印刷件(丝印/移印)测试方法: 方法一:对印刷部位用透明胶纸贴紧后,沿 45方向快速将透明胶纸拉掉。在同一位置试做 5次后,不可有明显的掉油墨现象。方法二:用白色棉纱布沾浓度为 95%的工业酒精对印刷部位进行擦拭 15秒后,不可有明显的掉油墨现象。七、检验工具:塞尺、产品外观检验菲林、600 3M 胶纸、小刀、95%的工业酒精编制/日期:陈一平 2014-10-09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注:上图菲林图只做参考不用作测量用,具体实际测试以菲林尺为准。编制/日期:陈一平 2014-10-09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