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也尔乡木材加工厂火灾事故调查情况汇报2012 年 7 月 11 日凌晨 4 时 30 分,英也尔乡加纳村 1组 1 号村民买买提托合提吐尔逊家的木材加工厂发生火灾。一、木材厂基本情况买买提托合提吐尔逊家的木材加工厂未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属于非法经营,该厂于 2009 年至今在自家院内从事木材加工,于今年 3 月份扩大了经营场所。二、火灾调查情况买买提托合提吐尔逊等 3 人,于 7 月 10 日在做门框,由于木材未全部烘干,工人用钻孔机在木头上钻孔,发热的锯末落在地面上,工人于 7:30 分左右下班,买买提托合提吐尔逊于 10 点关闭了电源总闸,未检查加工现场就直接回家,约凌晨 4 时 30 分由于锯末引发火灾,此次火灾,烧毁了 2 个电锯的马达、10 个门框和木材加工厂的顶棚,总计损失 3000 元,无人员伤亡。三、处理意见买买提托合提吐尔逊家的木材厂未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属于非法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进行处罚。(1)责令买买提托合提吐尔逊家的木材厂停业。(2)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价值 3015 元) 。(3)罚款 3015 元。 (现场的成品木材 3.35 立方米,按市场价每立方米 900 元计算,3.359003015 元)墨玉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二 0 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