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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权益保护.ppt

上传人:hyngb9260 文档编号:6404703 上传时间:2019-04-11 格式:PPT 页数:30 大小:1.18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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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求职中的权益问题“双项选择”:单位的用人自主权毕业生的平等就业和择业权,平等就业权与就业歧视,例:某医院欲招聘5名医生。登出了这样的招聘启示:“应聘者须满足下列条件:(1)男性;(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专业是临床医学”,常见的就业歧视形式,一、常见的就业歧视形式 (1)性别歧视 (2)民族歧视 (3)其他各类歧视,如血型、地域等歧视 (4)侮辱人格的条件二、就业歧视与否的判定标准,35周岁以下,男性,血型为O型或B型,身高1.68以上,河南安徽籍免谈。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有较强的银行业务开拓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英语

2、水平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年薪十万人民币。 2004年元月,中行诚聘中层管理人员,所谓知情权,简单地说,就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相互了解有关信息的权利。,求职知情权,不可滥用知情权,书面形式(要式合同) 订立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具体内容: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取消内容: 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约定终止、约定终止责任 (规定只有在依法约定的培训服务期以及竞业限制

3、条款中,用人单位才能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必备知识,劳动合同的期限,延续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期限分类的规定,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类型;并且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任何类型的劳动合同。 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更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新法:不愿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办?,一是放宽了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二是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

4、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是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是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与劳动法不同的新规定:,一是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是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

5、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三是规定在法定情形下,如果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种法定情形:,(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以下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与劳动法不同的新规定:,一是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6、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是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是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前面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例1:在本合同期内,若乙方因本人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一些常见的合同陷阱条款

7、,例2:本合同期内,乙方不许结婚,也不许怀孕,一些常见的合同陷阱条款,例3: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入职时要向用人单位交纳押金、保证金等。,一些常见的合同陷阱条款,例4:合同约定,在工作期间企业只负担工资,不负责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发生工伤一律自负,企业概不负责 。,一些常见的合同陷阱条款,例5:合同中,既不写明工作岗位,也不写明工资标准或数额。,一些常见的合同陷阱条款,例6:本合同无论因何原因解除或终止,乙方均不得在离职后三年内,在同行业的其他企业就职;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一些常见的合同陷阱条款,例7:合同中约定,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或出现歧义时,企业有解释权。,一些常见的合同陷阱条

8、款,工资权益问题,1、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不得低于最低工资。2、怎样看待“零工资”就业。,社会保障基本权益,法律强制要求企业为职工缴纳下列五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一、平等就业的权利,二、平等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四、休息、休假的权利,五、获得劳动安全和卫生保护的权利,最主要内容,前提条件,平等签订合同的权利,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平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休息、休假权,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

9、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劳动法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防骗:招聘广告的分析,()分析真假招聘广告。招聘骗局广告一般特点:、对应聘者的条件要求过低,学历、工作经验,甚至年龄等条件都可放松或根本没有要求,但承诺的工资待遇却比较高。、一个小公司,却招聘工种、职位繁多的人员。、招聘程序简化,只留地址或联系电话,让求职者直接前去面试。,(一)使用廉价劳动力“陷阱” (二)施压在职人员“陷阱” (三)岗位骗招、高薪引诱“陷阱” (四)套取私人信息骗取财产“陷阱” (五)借考试试用之名骗取劳动成果“陷阱” (六)传销“陷阱” (七)非法中介“陷阱” (八)目的不纯的招聘“陷阱” 1、虚报招聘人数 2、进行人才储备 3、追求广告效应 4、进行商业推广活动,招聘陷阱,各项收费陷阱,1、报名费 2、保证金 3、工装费 4、培训费 5、面试费 6、服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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