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内容,一、大学生的就业权益 二、求职过程中常见的侵权、违法行为 三、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签订 四、违约责任与劳动争议 五、社会保险的相关知识,一、大学生就业权益,我国宪法、劳动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了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公平竞争、平等就业等权利。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就业信息知情权 就业信息是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关键因素,大学生就业知情权主要包括:了解就业形势与政策法规,及时获取用单位的需求信息及用人单位的真实情况。 2、职业选择权 大学生毕业就业只要符合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就可以自主选择行业、职业、用人单位
2、、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干涉毕业生的选择自由 。,3、公平竞争权毕业生享有公平参与竞争的权利。除特殊行业和特殊岗位外,求职者不能因民族、种族、宗教信仰、性别、户籍、身高、相貌等因素受到歧视。4、平等择业权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与用人单位法律主体地位平等,信息知情应对称,对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福利等内容享有协商的权利。,5、隐私保护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毕业生的个人信息随意发布和使用;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过程中不得侵犯毕业生个人的隐私权。6、要求赔偿权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后,因用人单位违约,毕业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相应的赔偿。,7、寻求保护权,在权益受到损害且无法得到合
3、理补偿的情况下,毕业生有寻求就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保护的权利,或寻求劳动部门的调解、仲裁及人民法院的裁决。,二、求职过程中常见的侵权、违法行为,1、发布虚假招聘信息 2、招聘过程出现歧视条款 3、侵犯求职者隐私 4、收取求职者的财物或扣压证件 5、不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6、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条款,1、发布虚假招聘信息,(1)主体合格(合法)的用人单位召开专场招聘会,名为招聘,实际上却大肆宣传单位形象;或者以提供实习机会为名,窃取毕业生的智力成果,如创意或设计等。 (2)主体不合格(非法)的机构,如非法人才中介机构借收取信息介绍费为目的,发布过时或子虚乌有的招聘信息
4、;传销机构假借某知名企业的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高薪诱骗毕业生进入传销队伍。,2、招聘过程出现歧视条款,(1)性别、户籍、身高、相貌、学校出身、学历、专业、家庭关系、血型等歧视。(2)工作经验歧视(用人单位在招聘中需要大学生有实际工作经验)。,3、侵犯求职者隐私,(1)将求职者的姓名、住址和电话号码及身份证号码转让给他人或中介机构。 (2)询问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信息,如询问女性求职者有无男朋友,有无结婚计划等。 (3)非行业需要,强行要求求职者检查乙肝指标。 4、收取求职者的财物或扣压证件 1)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培训费、押金或服装费等。 (2)扣押求职者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5、档案等。,5、不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1)签订就业协议时,对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户口迁移地址不明确,对工作内容、合同期限、工资福利等协商条款不明确注明。 (2)签订劳动合同时,为逃避责任,签订口头合同、“两张皮”合同、生死合同等。 (3)只签订就业协议,以就业协议代替劳动合同。 (4)只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就业协议。,6、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条款,(1)就业协议签订后,违约或不按时接收毕业生到职。 (2)不按就业协议安排工作岗位、不能兑现协商好的工资福利等。 (3)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4)不按劳动合同条款履行合同(延长试用期、不支付加班费、不按时加薪
6、等),劳动者要求解除合同不支付补偿金。,三、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签订,1、就业协议书的内涵 2、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3、劳动合同的内涵 4、劳动合同的签订 5、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与联系,1、就业协议书的内涵,(1)就业协议书的概念 毕业生就业协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就需要以协议的形式加以确定。,(2)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 毕业生基本信息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包括档案接收单位和户口迁移地址) 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协商达成的条款
7、 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三方签名、盖章 (下面以湖北省高校就业协议书为例),2、就业 协议书的签订,(1)就业协议书签订的基本原则 1.1主体合法原则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对毕业生而言,必须取得毕业资格。 用人单位必须是合法的主体。 高校而言,要如实介绍毕业生情况,如实将用人单位的信息发布给毕业生。,1.2 平等协商原则就业协议书的三方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学校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的单位(不包括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高额的风险金、保证金等。,(2)就业协议签订的
8、程序,2.1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2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主要指无人事权的单位)。 2.3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10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2.4 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给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各一份。,(3)就业协议书的履行,3.1 毕业生要在毕业后规定的时间内(一般1个月)到用人单位报到,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3.2 用人单位根据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3.3 学校经审核就业协议书后,列入就业计划,报主管
9、部门批准,办理派遣手续。 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责任。,(4)就业协议的变更,就业协议书的变更是指协议当事人对依法签订的协议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法律行为。下列情况允许变更就业协议: 4.1 订立就业协议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 4.2 用人单位严重亏损或发生自然灾害,确实无法履行就业协议规定的义务。 4.3 用人单位转产或者调整生产任务、改变生产任务。 4.4 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 4.5 法律和有关规定允许的其他情况。,(5)就业协议的解除,就业协议的解除包括单方和三方解除 5.1 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解除单方擅自解除是指未经另两方同意,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
10、为,需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解除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或协议上的依据,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5.2 三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三方均不担承法律责任。,(6)无效协议的界定,所谓无效协议是指违反就业协议订立的原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协议。 6.1 用人单位采取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如用人单位没有营业资执,无录用权力而与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 6.2 毕业生采取多头签约的方式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无效。,(7)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1)档案接收和户口迁移地址不明确
11、或空白不填。 (案例见下页) 档案和户口涉及到职称评审、办理社会保险,出具相关证明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档案、户口接收权(人事权),民企、私企、外资企业没有档案、户口接收权,其应委托当地的人才交流机构(中心)代理毕业生档案、户口。人才交流机构(中心)即为此类企业的人事主管理部门。,(2)双方协议条款不明确 就业协议中条款是毕业生将来报到上班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协议书上不明确双方协商好的内容,为将来签订劳动合同埋下隐患,容易引起劳动纠纷。,(3)违约金条款较苛刻,提示: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往往在附加条款中明确报到时间、毕业资格、体检要求及违约金等。因用
12、人单位事先拟好,所以毕业生没有协商的余地。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一定要履行协议,否则浪费用人单位的招聘成本、抢夺了其他毕业生的就业机会,对学校的信誉造成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用人单位从此不招该校的毕业生)。违约金对用人单位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国家有关部门曾规定毕业生签订协议书时违约金不能超过一个月的工资,所以对用人单位设置的过高甚至天价违约金要协商,争取限制在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4)强制进行乙肝检查,毕业生中乙肝病毒携带者为8%左右,他们以往在就业过程中遇到无法跨越的障碍,屡因体检 “不合格”而被用人单位退回学校。为了保障毕业生公平的就业权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三部委发通知规
13、定,除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外,就业体检一律取消乙肝项目检测。 但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强制进行乙肝检查,损害毕业生就业权益。,3、劳动合同的内涵,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1)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2)劳动合同的形式:书面合同(3)劳动合同的类别:固定期限、无固定期、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4)劳合同的主要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此外,用人单位与劳
14、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4、劳动合同的签订,(1)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1.1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1.2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1.3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2)试用期的约定,所谓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相互了解、考察的时期。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2.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2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