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桩 基 工 程 施 工清 包 工 合 同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江南花园 工程地址: 清包人: 万年根 签定日期: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2桩基工程施工清包工合同协议条款施工单位(甲方) :洪宇建设集团公司基础分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江南花园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住宅小区图纸内桩基工程 承包范围: 清包工(成孔、钢筋笼制安、混凝土灌注)开工日期: 2014、 竣工日期: 2014、 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 12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二条:合同使用标准和法律21 合同使用标
2、准:GBJ7-89 、 JGJ94-94 。2.2 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第三条:图纸、资料提供日期和天数 31 图纸、资料提供日期:开工前 3 天。32 提供工程勘察报告、工程设计平面布置图、桩基结构施工场地管线(电、上下水、防空洞、通讯线) 、 ) 、文物分布图各 2 套,地面高程点 1-2 个。第四条:派驻工地代表41 甲方派驻工地代表 ,其职责为负责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甲方联系,在工程开工前在建城管、质检部门办理好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各种证件,负责处理乙方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负责处理现场签证与施工技术监理工作;42 乙方派驻工地代表 万年根 ,其职
3、责为配合甲方和甲方驻工地代表一道搞好现场施工管理、技术管理、抓好文明生产,严把质量关。第 5 条:甲方工作51 开工前,甲方应办好一切开工手续,并承担一切办理手续的费用;52 开工前 3 天,甲方对施工场地平整好,水、电、路开通到施工场地.53 开工前 3 天,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1 份,工程桩基图 2 份,水准点与座标点资料 1 份;54 工程开工前,甲方要组织有关设计人员、质检人员到现场会审图纸和设3计交底;55 甲方应及时供应乙方施工中所需的主材(钢筋、混凝土、砂、黄土等) 。第六条:乙方工作61 合同一旦签定,乙方应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工程进度计划、材料计划,送交
4、甲方,参加施工图会审工作;62 认真做好现场施工记录,并于当天交甲方、现场监理签证认可;63 根据工程需要要做好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64 乙方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若因技术发生的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返工工资费用由乙方自理。65 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负责整理原始施工资料,报监理业主验收。66 负责施工用电、用水水管材料及敷设。67 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第 7 条:工期进度及延误工期损失的计算71 合同一旦签定,应以工程施工总日历天数检查工期,由于甲方原因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5、,停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延期开工、中途停工、除工期不能顺延外,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第 8 条:工程质量等级及检查验收81 质量等级: 合格 82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现场代表进行签验后,乙方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83 工程桩基检测,由甲方指定检测单位,按规定进行检测,其检测费由甲方承担;84 质量评定仲裁部门由业主指定。第九条:工程价款及调整91 工程量计算:以设计图纸、变更设计通知书和经甲方现场代 表及监理签证认可的工程量签证单为依据计算工作量桩工作量=设计桩截面面积(有效桩长+超灌 0.80m)。空孔工作量=设计桩截面
6、面积(地面标高 m桩顶标高 m超灌 0.50m)92 工程造价:工程桩承包单价 250 元/M3。空孔单价 120 元/M3。93 乙方所收工程款向甲方提供收款凭据,税收部分由甲方承担;此合同综合单价为:含人工费、打桩机械费、打桩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入岩、泥浆池围堰、资料整理装订的费用。此清包工综合单价中不包括以下费用:钢筋、砼、围泥浆池用砂等材料费、施工用水电、到现场后的材料抽样送检费用、配合费、成品保护费、公司管理费、税金、桩基检测的费用、桩头凿除及桩基检测的桩帽制做(含土方开挖)等配合的费用、施工后桩顶标高超出设计桩顶标高所需凿除桩头等的一4切费用、泥浆外运的费用、施工便道的所有费用、施
7、工场地回填平整并满足施工机具行走作业的所有费用、遇原场地障碍物处理的费用。第 10 条:工程款预计和进度款101 工程预付款的支付金额和时间:无预付款。102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金额和时间:每施工完 500 根钻孔灌注桩,即日付足该钻孔灌注桩工作量工资款的 80。工程桩全部完成后设备撤场前,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 80%,检测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第十一条工验收11.1 乙方应在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前 3 天内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11.2 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7 天内组织各部门进行验收工作。第十二条:工程竣工结算12.1 结算方式:按本合同第九条(办法)结算;12.2 乙方提交结算资料时间为工程完工 5 天内;12.3 甲方审定结算资料时间为接到乙方决算后 7 天内完成第 13 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合同签字之日生效,工程完工、工程款全部付清后合同自行终止。第十四条:合同份数;正本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第十五条: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用补充协议或协商解决。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2014 年 8 月 20 日 2014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