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怀化市菜篮子工程发展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摘录)(根据 2009 年 9 月 15 日市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修订2009 年 10 月 30 日第十六次市委常委会通过)一、成立怀化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市农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业产业化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市规划局、市市场服务中心、市蔬菜办、鹤城区政府、中方县政府、芷江县政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全市菜篮子工程的发展规划和措施,协调解决菜篮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
2、蔬菜办,归口市政府办管理。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的领导小组抓菜篮子工作。二、土地流转政策对城郊和适宜发展蔬菜生产的土地实行分类管理,制订蔬菜用地和占补平衡规划,鼓励大户、专业合作社、城市资本到农村集约土地发展蔬菜生产。凡规模流转土地从事蔬菜生产 200 亩以上的,市政府给予每亩 50 元的一次性奖励,地租的一半连续三年由政府补贴,资金来源从“菜篮子”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其集约的土地可以按 58的比例用于建生产用房等配套设施,办理备案手续时免除一切费用。三、资金扶持政策对发展菜篮子产业的企业、大户和各类合作组织连片种植蔬菜 100 亩以上,其中发展蔬菜设施栽培 50 亩以上的,给予每亩 100
3、0-2000 元的设施建设补助;对畜牧水产养殖小区建设实行建成一个补助 5 一 lo 万元。资金来源从新菜地、新鱼塘开发建设基金中列支。对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 500 亩以上,国土局、发改委和农业综合开发办等有关部门优先安排土地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加大资金投入1、蔬菜管理部门要依法足额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进一步规范减免审批权限。各级财政部门要按要求编制基金预算。作为政府投入,全部用于蔬菜基地建设、科研、质量安全、农民培训以及新品种、新设施和新技术的推广等项目。2、国土部门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按照项目管理的原则,列入蔬菜基地建设。市本级每年安排 700 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蔬菜基地生产条
4、件的改善。3、市农业综合开发办争取土地治理项目每年支持专业蔬菜基地建设 200 万元;产业化经营项目每年支持菜篮子工程生产加工企业 200 万元。4、物价部门每年安排 40以上的价格调节基金用于发展蔬菜种植和肉禽养殖基地。5、财政部门要整合相关资金,加大政府投入。市财政每年安排蔬菜预算资金 300 万元,鹤城、中方、芷江每年安排 200 万元,其他县市不少于 100 万元。五、推进机制创新凡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申请离岗从事投资开发商品菜篮子基地及加工企业的,经所在单位同意,直接投资 10 万元以上的,验收核准后,前三年按年度发给基本工资,第四年可回单位上班或经批准继续从事菜篮子项目,不作经商对待。目前,据市蔬菜办负责人介绍,2010 年市蔬菜办的各项财政预算由去年的10 万元调整为 400 万元,同时用于菜篮子工程的各种社会资金达 2490 万元。今年市本级扩建 5000 亩标准化蔬菜基地形势喜人,蔬菜产业大有可为。同时,要求县、区蔬菜办汇好报,力争在此次工程中做好本行政区域的蔬菜工作,为民生工程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