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级建造师考试简介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 14 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 年 2 月 27 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 5 号) 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人事部、建设部依据国务院上述要求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 号 )。建造师级别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
2、为:Constructor 和 Associate Constructor.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 ,参加 4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
3、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 2 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在省内有效。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2012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解说专题(一)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4、 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二) 符合上述( 一)的报考条件,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
5、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 年。(三)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 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 10 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
6、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考试成绩实行 2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办法(一) 报名时间:各省、市 2012 年一级建造师的考试报名工作预计将在 5 月开始,具体时间请参看各地报名通知。(二) 报名方式和地点:一般采用网上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地点在各地人事考试中心。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根据往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预计,2012 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工
7、作将于 2012 年 4-5月开始。2012 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2012 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9 月 22、23 日。请广大报考学员做好相关考试、备考准备。考试吧祝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一级建造师考试题型题量一级建造师考试职业定位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近期以施工管理为主。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