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员工作服管理规定1、员工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和公司发放的工作服。 3、穿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4、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2、工作服配制说明 1、员工入职后,发放工作牌、视情况发放工作服。2、驾驶员冬装2年发放一次,第二年必须穿着去年发放的工作服。春秋共发放2套工作服,夏天发2件短袖。如发生破损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3、员工离职(辞退)收取
2、服装费用时,按以下标准执行: (1) 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1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2) 员工在离开公司时,工作服完整归还的,不收取服装费用。(3) 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辞职者,工作服不能完整归还的,收取服装成本价的5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成本价的25%费用。(4) 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辞职者,工作服不能完整归还的收取服装成本价100%费用;工作不满半年被辞退时,工作服不能完整归还的收取服装成本价 20%费用。3、处罚措施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2、工作时间不穿着工作服者,按车队管理制度进行处罚。3、工作服破损的,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4、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五、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为: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