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家庄廉租房申请条件楼主冷酷到底 2010 发表于 搜房网 - 石家庄业主论坛 - 华林国际 按照石家庄市区 2010 年廉租房住房保障工作安排,经过 13 日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之后, 14 日各区主管部门将石家庄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发放到各社区居委会。从 7 月 15日起至 31 日,新申请家庭即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证明文件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凭廉租住房保障证(含临时)领取申请表,如果无法提供廉租住房保障证的,需按照新申请家庭进行受理,所涉及到的各项政策按新受理家庭对待。申请表也可以从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上打印,网
2、址为 ,网上打印截止时间为 7 月 31 日 17:00。一个家庭只能按照一种形式申请,且只能在一个居委会申请。8 月 14 日前,所有领取申请表的家庭须填写好表格,并将 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凡超过领取表格日期和受理日期的,将不再受理。经过各居委会初审及信息录入,各街道办事处、区住房保障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局等部门审核公示之后,石家庄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将在接到申报材料 30 日之内完成最终复核和审批,为复核条件的保障家庭发放廉租住房保障证,并将审批结果在石房网站进行公示。 据了解,6 月底廉租住房保障项目太华家园的主体顺利封顶,已进入全面装饰、装修阶段。目前石
3、市在建的廉租住房有 5034 套,4 个廉租住房项目整体将于今年 12 月 25 日前竣工。此外,下半年石市还将开工新建 6630 套廉租住房。此番廉租房申请受理紧锣密鼓的展开,显示今年石家庄廉租保障工作正在全面提速。链接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 35 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 2 年的;(三)在 5 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
4、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廉租房保障下月开始申请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处处长牛景林介绍,2009 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请受理工作拟定于 3 月 20 日至 4 月 10 日集中申请受理,虽然申请受理时间推迟,受保时间并不推迟,仍从今年 1 月份开始计算。居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时仍同过去一样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具有石家庄市区常住户口;
5、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 50 平方米以下;符合石家庄市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0.8 倍。其中,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是按照石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0.8 倍确定的,具体界定标准待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目前暂按去年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0564 元标准执行。“今年的申请审批程序流程不变。由户主或推举一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向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牛景林说,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可由单位开具住房和收入证明,没有单位的申请人则由所在区居委会开具住房和收入证明。此外,孤寡、年老、残疾和大病证明是为解决实物配租按序排分提供的
6、证明。廉租房保障将可随时申请“今年的保障政策还有一大亮点,即从 5 月份开始,为方便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将实行随时申请、随时受理、及时审核、按时发放的办法,即每月的 10 日前为申请受理时间,审批通过的,从受理申请当月开始实施保障。”牛景林说,去年以前都是一年申请一次,受理一次。据牛景林预测,随着政府保障范围的不断扩大,预计今年会有 15000 户达到住房保障条件。而在 2008年,石市市区共审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3168 户、34198 人,并给予保障。已是廉租户别忘年度复核需要提醒的是,凡是 2008 年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证的低保或低收入家庭均要申请年度复核。牛景林提醒廉租住户
7、,年度复核申请已于本月 25 日开始至 3 月 10 日结束,过期不申请复核的廉租住户将按照自动退出保障处理。据介绍,为方便居民,进行年度复核的流程大大简化。由申请人带廉租住房保障证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石家庄市廉租住房保障年度复核申请表;收入、住房、家庭人口等有变化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居委会受理申请后对外公示 7 天,没有异议后进行上报,3 月底前发放补贴申请条件要点 1:具备三条件可申请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含单身)应当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申请家庭成员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满 3 年,且在市区实际居住;二是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低收
8、入家庭界定标准;三是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 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 50 平方米以下(1 人户在 30 平方米以下)。其中,父母与子女同住或子女与父母(岳父母)同住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申请家庭住房面积:申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申请人夫妇的父母或子女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总和房屋所有权人夫妇及未婚子女的总人口数30,如果得数小于等于零,则均按零计算。如申请人夫妇的父母或子女有单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或两套及以上普通住宅的,不论同住与否,均要按上述公式进行核定。要点 2:实物配租实行打分正在享受社会租赁实物配租的家庭,在同年度内优先选择直接实物配租。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也可享受实
9、物配租。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则不在实物配租范围。此外,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 18 周岁以下孤儿,只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不实行实物配租保障。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总的原则是评分排队、按序配租,量入为出、递次配租。相关部门将对享受实物配租的申请人,依据低收入家庭住房、收入等状况评分排队。按照实物廉租住房的可配租数量和保障对象在住房、收入、孤老病残等方面的状况,从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开始实施配租,逐步扩大到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同一类别家庭按照总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排队配租,如总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孤老病残、住房、收入等情况进行排序。此外,已确定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自签订租赁协议下月起
10、,停发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情况要点 3:保障标准人均 15 平方米如果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被保障对象可享受哪些廉租住房保障呢?办法称,石市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人均 15 平方米,每户最低 30 平方米,最高 50 平方米。市政府将根据家庭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实时调整并公布。廉租住房租金方面,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在保障面积标准之内的免收租金;超过保障面积标准的,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执行。对低收入家庭,在保障面积标准之内的按照现行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执行;超过保障面积标准的,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
11、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执行。据悉,租金标准执行时不考虑楼层系数、结构朝向、地段位置等因素。要点 4:每套廉租房都得独门独户据了解,新建廉租住房,将按照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石市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主要有六大来源,包括在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建廉租住房;在城市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区域,利用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城中村改造、存量闲置土地或新征土地集中建设部分廉租住房等。针对市民比较担心的廉租住房建设问题,办法对廉租住房规定了一个基本标准:房屋结构安全;单套建筑面积不低于 30 平方米,不高于 50 平方米;每套独门独户,设有卧室、厨房
12、、卫生间和上水、下水、供电、供暖、有线电视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室外配有硬化道路,环境良好。要点 5:廉租房租赁合同期 1 年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拆改房屋结构;不得改动房屋的设施;不得擅自进行装修。租赁期间室内自用部分的维修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廉租住房小区按规划建设的经营性用房只租不售,租金收入主要用于管理经费的不足和房屋修缮。承租家庭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 25 日前到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指定的地点缴纳下一季度租金。逾期不缴的,按照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对不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并经催交无效的,可以通报承租人所在单位并从承租人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此
13、外,实物配租的家庭必须与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为 1 年,合同期满前 1 个月,廉租住户经个人申请、逐级复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到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续签合同。处罚措施要点 6:七种行为将取消保障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保障资格、解除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并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未按规定时间入住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无正当理由累计 6 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
14、租金的;利用租住的廉租住房从事违法活动的;其他违反廉租住房管理规定行为的。凡是取消实物配租资格的保障家庭,其承租的廉租住房从第 2 个月起按市场租金收取租金,并给予其 6个月的过渡期。对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或有违反廉租住房管理规定被取消保障资格的廉租住户,未在规定时间内腾退的强制清退,不得再次纳入保障范围。此外,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或有违反廉租住房管理规定被取消保障资格的廉租住户,能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清各项费用并腾退所租住廉租住房的,其以后又具备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仍可纳入保障范围。各区住房保障局对实物配租家庭的资格进行动态管理,对已经骗租的廉租住房,除收回廉租房外,将按市场租金补交以前房租,并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