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管理及考评,2,3,4,自愿申报 逐级申报(区/县 地市 省 国家) 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均可申报,5,有效期:3年,提交 材料,材料 审核,现场 考评,综合 评审,授予称号,国家级示范区-卫生部审批 自治区级示范区-自治区卫生厅审批,8,考评内容,截止时间 材料真实、齐全 提交下列材料: 申报表 自评表 示范区工作报告 社区诊断报告,注意事项,相关文件、记录、照片、报表 工作总结、评估报告,12,一、综合评审专家不少于20人,推选组长。 二、评审流程:1.签订责任书; 2.选取小组负责人; 3.形成初评意见;4.有争议的问题提交全体专家讨论。5.评审组组长汇总初评意
2、见,进行讨论并传阅有关材料;6.无记名投票; 7.选定2名专家作为监票人和计票人;8.同意票数达到或超过专家总人数的80%及以上为通过;9.项目办公室完成评审记录。10.归档并上报。,14,2011年:39/49 2012年 : 101/136,示范区组织管理,卫计委,省级卫生厅,国家工作 办公室,国家,省,地市,区/县,示范区领导小组,示范区工作 办公室,专家组,省CDC,专家组,地市级卫生局,地市级CDC,督导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16,卫生部牵头,对已命名国家示范区每3年进行1次考核,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强考核评估。考核不合格者,限期改进,逾期仍未达到要求,取消国家级示范区称号。,谢 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