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478Y 章拒绝就发给高级水手合格证书的申请的决定规则三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第 478Y 章拒绝就发给高级水手合格证书的申请的决定规则的主要内容。第 478Y 章 第 12 条证书纪录监督须备存根据本规则所发出的所有高级水手合格证书的纪录,以及该等证书的暂时吊销、撤销或更改的纪录,并须备存影响该等证书的其他事项的纪录。(1996 年制定)第 478Y 章 第 13 条上诉任何人因监督作出以下的决定而感到受屈,可向行政上诉委员会就该项决定提出上诉(a)根据第 6(3)条拒绝就发给高级水手合格证书的申请的决定;或(b)在该人是有关考生的情况下,根据第 10 条作出的决定(不论是确认、更改或推翻
2、主考人员的有关决定,或以其他决定予以替代)。(1996 年制定)第 478Y 章 第 14 条保留条文根据已废除的规则发出的而在紧接本规则生效日期前有效的证书,须当作根据本规则发出,而本规则的条文亦须据此适用。(1996 年制定)第 478Y 章 附表 1 高级水手合格证书考试范围纲要第 3 条第部航海知识1.常用航海术语的涵义2.船舶各部分的名称及功能,例如甲板、舱间、压载舱、船、通气管、吸水滤网3.对罗经咭 0 度至 359 度的认识,能以船首度数或点数报告物体的大约方位。4.阅读、展开和回收拖曳式计程仪。5.测深绳上的标记,以手锤测深,并准确报告所得水深。6.锚炼上的标记。7.明白舵令。
3、8.使用救生及灭火装置。实际工作(尽可能以实际示范方式测验)9.常用绳结、系结及绑结平结船首缆及双套结圆材结双编结及单编结丁香结缩结轮结旋圆两半结8 字结绳针结绳端冠状结以绳头缠扎及尖尾缠扎方式缠扎绳端,以捆结加于绳索及钢索,以制缆索加于缆索或钢丝缆,及吊杆起重机。10.插接包芯及多股的白棕绳及化纤缆索、琵琶头绳结、短插接及索尾插接。以锁定呆木插接钢索、琵琶头绳结。小心使用绳索及钢索。11.架起台架,装妥吊座及领港员梯。12.装配吊杆。操作绞车;在操作绞车之前和在操作中(不论是为起卸货物或绞船)须采取的一般预防措施。13.起锚机在锚泊作业及绞船时的使用和操作。安全处理系泊,尤其着重化纤缆索及自
4、动张索绞车。在积载锚炼和将锚系牢以准备出海时须采取的预防措施。14.对在起卸货物时所用起卸装置的认识以及了解其用途。一般保养,尤其着重钢索、滑车及卸扣。15.安全使用舱盖包括机械舱盖;封舱和系牢舱口及水箱盖。第部英语理解能力每名考生须令主考人员信纳他所具备的英语知识,足以使他能够明白或发出他在执行船上职责时可能需要收取或发出的命令。(1996 年制定)第 478Y 章 附表 2 航海训练学校第 5 及 8 条地点学校名称符合资格所需的海上服务缩减的期间香港香港航海学校3 个月香港香港理工大学6 个月香港职业训练局海员训练中心不作缩减(1996 年制定)第 478Y 章 附表 3第 6 条表格高级水手合格证书香港香港徽章高级水手合格证书证书编号全名出生日期雇用登记簿编号/服务纪录簿编号/辞职证书编号*相片中文相片位置出生地点英文兹证明上述人士已按照商船(海员)(高级水手合格证书)规则的条文妥善符合资格。海员事务监督证书持有人签署主考人员海管处日期印章*将不适用者删去。(1996 年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