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资助管理科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号 邮编:252000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07 室 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6101文学院学团工作会议要点(2018 年第 1 期总第 11 期)时 间: 2018 年 9 月 18 日(星期六)上午 8 点主管领导:辛 业(党总支书记)审 批 人:石 勇(团委书记) 、孙 哲(辅导员)组织部门:勤工助学部审 核 人:潘晓寒(分管主席)起 草 人:尚玫珊(部长) 、英淑婷(副部长) 、王 驰(副部长)方 式:飞信、QQ、微信通知会议要点:一、关于 2018 年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
2、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 (教财厅函201016 号) 、 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鲁财教200737 号)、 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鲁财教200735 号) 、 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鲁财教200733 号) 、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鲁财教201417 号) 、 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鲁财教200736 号) 、 山东省普通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鲁财教201443 号) 、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
3、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鲁学助201211 号) 、 关于规范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鲁学助201418 号) 、 关于做好 2018 年高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鲁学助201831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 2017 至 2018 学年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以及2018 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奖励资助对象1.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不含 2018 级新生) 。学
4、生资助管理科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号 邮编:252000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07 室 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61022.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 2018 级新生) 。3.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学生(不含 2018 级新生) 。4.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 2018新生) 。特别提示: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
5、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必须是经我校认定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否则不予申请。(二)标准及名额1. 国家奖学金的额度为每人每年 8000 元,奖励名额为 2 名学生。2. 省政府奖学金的额度为每人每学年 6000 元,奖励名额为 1 名学生。3.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额度为每人每年 5000 元,奖励名额为 50 名学生。4.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额度为每人每学年 5000 元,奖励名额为 9 名学生。5.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额度平均为每人每学年 5000 元,具体分为三个等次 6000 元(一等奖) 、5000 元
6、(二等奖) 、4000 元(三等奖) ,奖励名额为 14 名学生(二、三等各 1 人) 。6. 国家助学金共分三档,额度分别为每人每年 2000 元(一档) 、3000 元(二档) 、4000 元(三档) ,资助名额 235 名学生(一、二、三档分别为 78、79、78 人) , 。本次国家助学金按半年预算下达,即每人 1000 元(一档) 、1500 元(二档) 、2000 元(三档) ,按月发放。(三)申请条件1.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参见关于印发聊城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聊大校发【2
7、013】131 号) 、 关于印发的通知 (聊大校发【2013】132 号) 、 关于印发的通知 (聊大校发【2015】42 号)中有关要求,两个文件内容详见2018 版学生手册 308331 页。2.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西藏自治区或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民族为非汉族。(2)原则上,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可以位于前50%。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学生具体情况,评出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相对优秀的
8、学生。3. 申请奖学、助学金说明:(1)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中的一项。(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同一学年
9、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6)同一学年内,获得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生资助管理科 地址:山东省聊城
10、市湖南路 1 号 邮编:252000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07 室 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6104(7)结合我院实际,为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覆盖面,获得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或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学校“2017-2018 学年校级优秀特困生”评选活动,但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学校“2017-2018学年校级优秀特困生” 。(四)评审程序1.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程序:(1)符合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须向班级提出申请,并分别填
11、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 2) 、 ( 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 3) ;(2)各班对学生进行量化考评,依据考评结果,按照学院下达指标确定初评名单;(3)我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汇总名单,并将申请审批表报学生工作处评审。2.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程序:(1)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各班提出申请,并分别填写(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 4) 、 ( 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 5
12、) 、 ( 学年)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 6) 、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 7) ;(2)各班对学生进行量化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和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按照学院下达指标确定初评名单;(3)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汇总名单,并将申请审批表报学生工作处评审。(五)发放办法1.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由学校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发放到学生银行账户) 。2. 在一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或暂停发放国家助学金:(1)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学生资助管理科
13、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号 邮编:252000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07 室 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6105(2)平时有高消费行为,抽烟、酗酒、铺张浪费且屡禁不止;(3)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4)学期内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考试有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或经补考仍有不及格记录;(5)其它不符合国家助学金资格的情况等。(六)评选要求(说明)1.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评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班要严格掌握评审标准、严格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
14、在正式确定推荐名单之前,学院将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要进行公示,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坚决杜绝不按规定标准评审、平均分配、劝捐、 “轮流坐庄”等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取消相关学生评选推荐资格,且推荐名额不再递补,导致今年经费有剩余的,由学校专款专用,结余部分统一结转下年使用。2. 各班在开展评选工作前,要认真学习关于印发聊城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聊大校发【2013】131 号) 、 关于印发的通知 (聊大校发【2013】132 号) 、 关于印发的通知 (聊大校发【2015】42 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严格公示制度,将在院内公示三天。同时,对公示有异议的学生要
15、进行调查、讨论,确保整个评审工作的严肃性。3. 各班在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 2018 级新生和在校生资助工作的同时,要密切关注来自灾区学生及孤残学生的学习和生活。4. 请各班严格按学院文件规定的奖助学金标准和名额发放,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额度,不得调减资助名额。5.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期间,学校统一开设电子邮箱() ,专门接收有关国家奖助学金的举报、监督。6. 各班要切实做好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生的管理和考核工作,保证国家奖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生资助管理科 地址
16、: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号 邮编:252000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07 室 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6106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正常发放。7. 各班要通过本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推荐活动对全院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党、国家对优秀、困难在校大学生的关怀及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七)相关材料书面稿及电子版报送要求1. 关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报送要求:(1)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一式
17、三份) 、 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一式两份)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一式两份)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一式两份) 、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一式两份)需从评审系统中导出后统一用 A4 纸反正面打印,全部上交至学院 B204 房间。国家事迹材料格式如下:正标题(黑体 2 号)记 XX 奖学金候选人 XX(宋体三号)(横版生活照片)第一部分 个人基本情况个人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家庭所在地,学院专业班级,增任职,现任职等,为事迹的展开作铺垫。第二部分 个人主要事迹。第三部分 获奖情况。(正文仿宋三号,行距 26
18、磅;页面设置为上下左右 2.5 厘米;A4 纸打印。 )电子版发送至 (2)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统一用 A4 纸提供,一式一份。2、关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所推荐学生名单审核汇总表,统一用 Excel 电子表格进行上报,要求如下:学生资助管理科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号 邮编:252000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07 室 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6107(1)关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
19、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审核汇总表:文件名命名为“学院 2018 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名单” 。表格格式见聊城大学 2018 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推荐汇总表(附件8),如下表一(须用 Excel 设计):A B C D E F序号 学生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院系 专业 学号1 张三 372501199808121145 文学院 文艺学 20151245015G H I J K L M性别 民族 入学年月 户籍性质 出生年月 类别 学院代码男 回 2015-9-1 城镇 1998-8-12 1表一 聊城大学 2018 年度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推荐汇总表有关内容输入要求:、“A”列为学院
20、自 1、2、3依次编排的数量,且分别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分别进行编排;、“C”列为 18 位数,后一位为X的统一大写;、“I”列须输入入学当年的 9 月 1 日,如2018-9-1、“J”列输入“城镇”或“农村”;、“K”列须输入年-月-日,如1998-8-12,不得为其它格式;、“L”列为推荐类型,只可输入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少数民族励志奖学金。、在国家奖学金汇总表中,专科学生,需要在专业后用括号注明专科,如文艺学(专科)。(仅限于国家奖学金汇总表中。)(2)关于国家助学金所推荐学生名单审核汇总表:文件名命名为
21、“学院 2018 学年度国家助学金推荐汇总名单”。表格格式见聊城大学 2018 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推荐汇总表(附件8),如下表二(须用 Excel 设计):A B C D E F G序号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户籍性质 出生年月 入学日期1 张三 男 汉 农村 1998-6-8 2016-9-1H I J K L M N O P Q身份证号 专 业 受助档次 学生生源地 学院名称 学号 学 号学生资助管理科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号 邮编:252000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07 室 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61081档 2档 3档 东部 中部
22、 西部370253199901011111 文艺学 1 1 文学院 201654554表二 聊城大学 2018 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推荐汇总表有关内容输入要求:、“A”列为学院自 1、2、3依次编排的数量,按照受助档次从 1 档、2 档、3 档顺序,以此连续编排。、“F”列统一为“年-月-日”,如1998-6-8,不得为其它格式。、“G”列统一为入学当年的 9 月 1 日,如2018-9-1,不得为其它格式。、“J”至“L”列“受助档次”列中,在相应受助档次中统一填写“1”。、 “I”列所输入专业名称,必须与学生资助管理奖学金评审系统中注册的学院专业信息一致,否则学校无法导入。、 “M”至“
23、O”列“学生生源地”列中,在相应栏中统一填写“1”,其中: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 12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9 个省、自治区;西部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 9 个省、自治区、其它内容按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格式要求填写。3、报送时间及地点安排:(1)国家奖学金部分:各班请于 9 月 24 日上午 11 点前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聊城大学 2018 年度学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推荐汇总表(仅指国家奖学金)(一式一份)书面
24、稿直接送交文学院 B204 房间;聊城大学 2018 年度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推荐汇总表(仅指国家奖学金)(须用 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部分:各学院请于 10 月 8 日上午 11 点前将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学生资助管理科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号 邮编:252000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07 室 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6109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
25、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聊城大学 2018 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推荐汇总表(含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一式一份)的纸质版报送至文学院 B204 房间;聊城大学 2018 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推荐汇总表(含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须用 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国家助学金部分各班请于 10 月 15 日上午 11 点前将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聊城大学 2018 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推荐
26、汇总表(一式一份、书面稿,A4 纸提供)的纸质版报送至文学院 B204 房间;聊城大学 2018 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推荐汇总表(须用 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二、关于开展 2017-2018 学年校级优秀特困生评选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 (聊大校发【2004】126 号)文件精神,决定进行 2017-2018 学年校级优秀特困生评定工作。现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已取得正式学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专科在校优秀学生(不含 2018 级新生) 。(二)名额分配聊城大学文学院 2017 年国家奖助学金及 2016-2017 学年校级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分配名额
27、12 人。(三)评选条件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艰苦朴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高尚。3、学习刻苦,成绩优异,2017-2018 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居班级中等以上。4、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工作积极主动,学生资助管理科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号 邮编:252000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07 室 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61010在同
28、学中享有较高威信。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艰苦奋斗,积极交纳学费。6、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在班内民意测验支持率超过 50%以上。(四)申请说明获得 2017-2018 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学校“2017-2018 学年校级优秀特困生”评选活动,但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学校“2017-2018 学年校级优秀特困生” 。(五)评选要求1、各班要根据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评选,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在校学生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校级优秀特困生
29、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2、各班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掌握标准,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评选质量,不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3、学院将对评选出的特困生名单在学院张榜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广泛征求全院师生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六)评选日程安排学院自接到通知之日起至 10 月 17 日进行评选、张榜公示,于 10 月 17 日上午 11点前经院党总支盖章后统一将校级优秀特困生推荐表 (见附件 10,须用 A4 纸,可在“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网站上下载) (一式两份) 、 校级优秀特困生学生信息统计表 (一式一份)书面稿送交文学院 B204 室;校级优秀特困生学生信息统计表 (须用 Excel 表,格式如
30、表四) 发送至电子信箱 :A B C D E F G证书编号 学院代码 姓名 性别 学 号 年级及班级 12-13 学习名次/班级人数1 张三 男 2016200301 201607 4/42表四 聊城大学 2016-2017 学年校级优秀特困生学生信息统计表备注:表中“A”由学校统一编写。(七) 、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集中评审并进行表彰(奖金数额每人 1000 元) ,并发放荣誉证书。四、相关说明本期会议要点电子版已上传至文学院班长团支书群。学生资助管理科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号 邮编:252000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07 室 办公电话:0635-8239608
31、、823961011附件:1. 聊城大学 2018 年国家奖助学金及 2017-2018 学年校级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2.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年) (样表)3. ( 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样表)4. (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样表)5. ( 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样表)6. ( 学年)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样表)7.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年) (样表)8. 聊城大学 2018 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推荐汇总表9. 聊城大学 2018 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推荐汇总表10. 聊城大学校级优秀特困生推荐
32、表(20 20 学年) 11. 聊城大学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量化评选办法(试行) 聊城大学文学院2018 年 9 月 18 日学生资助管理科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号 邮编:252000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07 室 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61012附件 1: 聊城大学文学院 2018 年国家奖助学金及 2017-2018 学年校级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预分配)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2018年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代码学 院 国家奖学金(8000)省政府奖学金(6000)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
33、000)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生均5000) 小 计 其中一档(2000) 其中二档(3000) 其中三档(4000)17-18学年校级优秀特困生备 注1 文学院 21 50 9二等 1、三等 1235 78 79 78 12预分配学生资助管理科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号 邮编:252000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07 室 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61013附件 2: (样表,以系统导出为准)(20172018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校:聊城大学 院系:文学院 学号:2015210125姓名 测试名 性别 男 出生年
34、月 1998-10-13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民族 汉族 入学时间 2015-9-1专业 文艺学 学制 4 年 联系电话 0635-8238422基本情况身份证号 3 7 2 5 0 1 1 9 9 8 1 0 1 3 2 9 3 X成绩排名: 2 / 56 (名次 /总人数)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学习情况必修课 8 门,其中及格以上 8 门 如是,排名: 3 / 56 (名次 /总人数)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2017 年 10月 聊城大学英才奖学金 聊城大学2017 年 12月 山东省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山东省团省委2017 年 3 月 聊城大学勤工助学活动先进个人 聊城大学学生工
35、作处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2018 年 5 月 聊城大学宿舍管理先进个人 聊城大学学生工作处申请理由(200 字)(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 200220 字之间)申请人签名(手签):测试名2018 年 9 月 20 日学生资助管理科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号 邮编:252000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07 室 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61014第 1 页,共 2 页推荐理由(100 字)(严格控制在 100110 字之间)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石勇2018 年 9 月 2
36、1 日 院(系)意见(需对学生进行简单的综合评价+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相关规定同意推荐)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于东恩(院系公章) 2018 年 9 月 28 日 学校意见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五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学校公章)2018 年 10 月 11 日第 2 页,共 2 页备注:本表为样表,学院(学生)使用时,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必须从学生资助管理奖学金评审系统导出后 A4 纸双面打印。学生资助管理科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号 邮编:252000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07 室 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610
37、15附件 3: (样表,以系统导出为准)(20172018 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校:聊城大学 院系:文学院 学号:2015202561第 1 页,共 2 页姓名 测试名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98 年 2 月政治面貌 团员 民族 汉 入学时间 2015 年 9 月专业、班级文学 2015级 1 班 学制 4 年 联系电话 13806351234基本情况身份证号 3 7 2 5 2 4 1 9 9 8 0 2 0 2 3 8 1 9成绩排名: 2 / 40 (名次/总人数)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 否学习情况 必修课 8 门,其中及格以上 8 门 如是,排名: 2 / 40 (名次/总
38、人数)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2017.9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聊城大学2017.9 院级优秀团员 文学院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 2017.9 英才奖学金 聊城大学申请理由(200字以上)(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主要情况,字数在 200 字以上)申请人签名(手签):测试名2018 年 9 月 20 日学生资助管理科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号 邮编:252000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07 室 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61016制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科 2012 年版第 2 页,共 2 页备注:本表为样表,学院报送时需从学生资助管理奖学金评审系统导出后
39、A4 纸双面打印。推荐理由(100字以上)(申请人综合表现情况,100 字以上)经评议,推荐该生为候选人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石 勇2018 年 9 月 21 日 院(系)意见(简单的综合评价+该生符合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的相关规定,同意推荐)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于东恩2018 年 10 月 9 日学校意见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五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公章)2018 年 10 月 16 日学生资助管理科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号 邮编:252000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07 室 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
40、61017附件 4: (样表,以系统导出为准)(20172018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校: 聊城大学 院系: 文学院 学号:2016210655第 1 页,共 2 页姓名 测试名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1998 年 3 月政治面貌 党员 民族 汉 入学时间 2016 年 9 月专业、班级文学 2016级 3 班 学制 4 年 联系电话 13906359651基本情况身份证号 3 7 2 1 1 5 1 9 9 8 0 3 2 5 1 9 6 5成绩排名: 5 / 35 (名次/总人数)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 否学习情况 必修课 9 门,其中及格以上 9 门 如是,排名: 7 / 35
41、 (名次/总人数)家庭户籍 城镇 农村 家庭人口总数 4家庭月收入 2000 人均月收入 500 收入来源 务农家庭详细住址 四川省古州市向邯县城关镇西路 22 号 家庭固定电话 0635-8239111家庭经济情况困难情况认定档次 一般困难 困难 特殊困难 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2017.10 国家奖学金 教育部2017.9 校级优秀学生 聊城大学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 2017.10 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文学院申请理由(200字以上)(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主要情况,字数在 200 字以上)申请人签名(手签):测试名2018 年 9 月 20 日学生资助管理科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42、 号 邮编:252000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07 室 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61018制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科 2012 年版第 2 页,共 2 页备注:本表为样表,学院报送时需从学生资助管理奖学金评审系统导出后 A4 纸双面打印。推荐理由(100字以上)(申请人综合表现情况,100 字以上)经评议,推荐该生为候选人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石勇2018 年 9 月 21 日 院(系)意见(简单的综合评价+该生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的相关规定,同意推荐)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于东恩2018 年 10 月 9 日学校意见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五
43、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公章)2018 年 10 月 16 日学生资助管理科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号 邮编:252000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07 室 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61019附件 5: (样表,以系统导出为准)(20172018 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校: 聊城大学 院系: 文学院 学号:2016210656第 1 页,共 2 页姓名 测试名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1998 年 3 月政治面貌 党员 民族 汉 入学时间 2016 年 9 月专业、班级文学 2016级 5 班 学制 4 年 联
44、系电话 13906359651基本情况身份证号 3 7 2 1 1 5 1 9 9 8 0 3 2 5 1 9 6 5成绩排名: 5 / 35 (名次/总人数)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 否学习情况 必修课 9 门,其中及格以上 9 门 如是,排名: 7 / 35 (名次/总人数)家庭户籍 城镇 农村 家庭人口总数 4家庭月收入 2000 人均月收入 500 收入来源 务农家庭详细住址 四川省古州市向邯县城关镇西路 22 号 家庭固定电话 0635-8239111家庭经济情况困难情况认定档次 一般困难 困难 特殊困难 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2017.10 国家奖学金 教育部2017.9 校级优秀
45、学生 聊城大学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 2017.10 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文学院申请理由(200字以上)(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主要情况,字数在 200 字以上)申请人签名(手签):测试名2018 年 9 月 20 日学生资助管理科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号 邮编:252000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07 室 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61020制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科 2014 年版第 2 页,共 2 页备注:本表为样表,学院报送时需从学生资助管理奖学金评审系统导出后 A4 纸双面打印。推荐理由(100字以上)(申请人综合表现情况,100 字以上)经评
46、议,推荐该生为候选人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石 勇2018 年 9 月 21 日 院(系)意见(简单的综合评价+该生符合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的相关规定,同意推荐)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于东恩2018 年 10 月 9 日学校意见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五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公章)2018 年 10 月 16 日学生资助管理科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号 邮编:252000办公地址:东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107 室 办公电话:0635-8239608、823961021附件 6: (样表,以系统导出为准)( 2017-2018 学年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校: 聊城大学 院系: 文学院 学号:2016210656第 1 页,共 2 页姓名 测试名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1998 年 5 月政治面貌 党员 民族 汉 入学时间 2016 年 9 月专业、班级文学 2016级 1 班 学制 4 年 联系电话 13906359651基本情况身份证号 5 4 2 6 1 5 1 9 9 8 0 5 1 6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