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桩后压浆分包合同.doc

上传人:wo7103235 文档编号:6273913 上传时间:2019-04-03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16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桩后压浆分包合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桩后压浆分包合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桩后压浆分包合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桩后压浆分包合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桩后压浆分包合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桩后压浆分包合同合同编号: 中 建 一 局 集 团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China Construction First Division Construction 严格按甲方的方案施工 ,根据甲方月/周施工计划组织施工;14.3 乙方驻现场代表【项 目 经 理】 姓 名: 【技术负责人】 姓 名: 14.4 自备施工所需机具、工具及其它随身工具;14.5 自备符合规范要求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带、口罩等;14.6 乙方施工前需向甲方提供完整技术方案,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1) 施工依据现行国家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其它相关规定;

2、2) 主要施工方法;3) 根据工期要求和现场情况为每阶段施工安排的机具型号、数量;4) 每一阶段现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数量;5) 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组织结构系统和隶属关系以及通信联系方式;6)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可能出现的情况【包括有毒害环境作业】 ,所采取的保证措施。14.7 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需经当地建委备案】及特殊工种的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4.8 乙方负责自行施工范围的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害其它施工方已完项目,如有损害乙方应自费予以修理。14.9 乙方应随时准备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检验、检查,并为检验、检查提供便利条件。14.10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

3、担因乙方过失、失误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和索赔,另外还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抚恤费和其它相关开支。14.11 乙方负责己方施工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及时将己方施工区域的施工垃圾清理到甲方指定的区域。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组织他人完成该项工作,费用从乙方款项中扣除。14.12 乙方项目经理需按时参加甲方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各种会议、检查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若乙方项目经理临时有其它紧急事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桩后压浆工程分包合同12 BZTF-031-2011物无法出席,须指派全权代表参加。会议所作出的决议、事项,双

4、方需共同恪守,严格遵照执行。14.13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在现场包括生活区私搭乱建临时用房;14.14 乙方的食堂和宿舍需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并严格执行 XX 市卫生防疫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蚊蝇、老鼠、蟑螂等疾病传染源的孳生和疾病流行。14.15 乙方应按照本工程技术说明书、技术规范、合同文件、图纸等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工作和义务,并依照保修书的要求和履行工程保修义务和职责;14.16 乙方应为工程的设计、实施、竣工以及修补缺陷而提供所需的全部工程照管、监督、劳务、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机械、临时工程以及其他所有相关物品或工作;14.17 如果合同中约定由乙方进行部分永久工

5、程的设计,则在开始此类设计之前,乙方应完全理解甲方的要求及甲方可能为此目的而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或文件。乙方应将甲方的要求或上述的资料或文件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错误、失误或其他缺陷通知甲方进行改进。乙方须完善施工图达到顺利施工的目的;执行甲方书面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要求编制详尽的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批后贯彻执行。14.18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都是甲方现有的和客观的,并力求真实的反映施工现场的实际。但甲方不对所提供的资料、数据、图纸等的准确性负责。乙方将根据自身的施工经验、对现场周边及基坑内工程施工进行调查以及必要的补充勘探,对工程的现场地质水文条件、包括原有基础、管线等处

6、理进行充分的估计和自身施工等因素,制定切实可靠和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并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困难和紧急情况制定预防和应急措施。乙方已充分考虑与本款相关的风险,不会对因上述情况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和工期拖延提出额外费用要求。14.19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作施工、竣工并保修。在涉及或关系到该项工程的任何事项上,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是否写明,乙方都要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的指示。乙方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以应有的精心和努力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如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乙方在审阅分包合同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果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技术要求存在任何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有义务以最

7、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14.20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对已完分包工程进行保护。该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行予以修复,并由甲乙双方共同追究责任原因,由责任者赔偿乙方损失。14.21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以及甲方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相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14.22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满足甲方关于统一着装及完成甲方关于企业形象宣传要求的有关工作;自备符合甲方 CI 工作及安全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所有防护用品,工程施工现场统一以甲方的名称和字样出现,以及办理出入证,相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14.

8、23 乙方应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按甲方要求提交一份详细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批准,乙方予以执行。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调整或修订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桩后压浆工程分包合同13 BZTF-031-2011工。14.24 乙方须在甲方总体计划下按甲方要求的格式编制月度、周生产计划和材料需用计划;每月 22 日前上报次月施工进度计划及材料需用计划,每周末前上报下周的施工进度计划;经甲方审批后的施工进度计划一旦下达,必须保证全面完成;乙方每月 25 日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当月形象进度统计报表;14.25

9、 乙方代表及施工管理人员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月度、周生产例会等会议;14.26 乙方应允许甲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进入分包工程施工现场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现场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并为此种进入提供方便;14.27 乙方委派的现场项目经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有承担类似工程的工作经验。乙方的主要管理人员,一经甲方接受,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不得更换,擅自更换管理人员,罚款 1 万元;擅自减少项目施工人员,罚款 2000 元/人。如果在履约过程中,甲方认为乙方的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则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 3 日内提交拟重新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甲方

10、批准后更换。如乙方在 3 日内未提出新的人选,或两次提出的人选都不能令甲方满意,将被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违约条款处理。乙方不得为此而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上及工期方面的要求。14.28 乙方还须完成在其承包范围内按照技术规范和合约图纸中所规定的乙方应完成的工作、责任;14.29 为满足工期、质量要求,乙方须随时按甲方指令追加现场使用的设备、机具、辅材、安全设施及人员投入,以达到甲方的要求为止,如乙方无力或不愿投入上述资源,甲方将与通知乙方后自行投入该等资源,并按该等资源实际投入价值从乙方之结算总价中扣除其费用;为达到上述要求,乙方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已包含于合同单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11、;14.30 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如由于乙方履约不力时(如乙方不具备工程之施工条件或甲方出于工程进度、质量、劳动力资源、技术等级等方面考虑,其中认为有达不到要求的),不能达到业主或甲方要求时,甲方可另行分包本合同乙方工作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另行分包的费用由甲方经谈判后确定,无须征求乙方意见,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从乙方费用中扣除并追加索赔;14.31 乙方须保管自有及甲方移交、委托乙方管理、使用的材料、机具、设备等,并保证其完好无缺;14.32 基坑开挖后,乙方应派专人定期检查水泥搅拌桩的质量,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引起围护发生渗漏或质量缺陷时,要立即派专业人员进行堵漏,费

12、用由乙方承担。如果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给项目带来损失,则损失由乙方承担14.33 本工程正常的扰民协调工作由甲方和业主负责。但乙方须承担因其自身施工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引起扰民及民扰造成乙方自身、甲方、业主、其他所有参与本工程的分包商所有受到的影响和/或经济损失(包括调解民扰的费用支出)。确保甲方免负由乙方引致的所有责任和损失;14.34 施工中由于发生临时停水、停电,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按计划完成施工。且不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桩后压浆工程分包合同14 BZTF-031-2011得因此要求索要任何费用;14.35 乙方必须有相当的资金筹措实力,工程进度款若因业主原因未支付给甲

13、方,乙方需要筹措资金保证本分包工程的按期施工,不得借故停工,不得对甲方进行工期、费用等方面的索赔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14.36 乙方须负责自身承包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并且须注意保护其他分包商的成品、半成品。14.37 乙方应承诺保证施工现场决不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如出现伤亡责任事故,不论事故的大小,也不论该事故受损方是否为乙方自身的人员,还是其他分包商(供应商)等之人员,该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上的责任。14.38 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损失,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14.39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照甲方的安全管理手册中之安全管

14、理体系和本项目各阶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计方案,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按工程所在地地方建设管理部门规定,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甲方审批,以确保完善该安全体系,如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由于乙方安全意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及时、不力等安全隐患,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该事故不论是乙方自有工人,还是其他分包商,均认为是乙方的责任,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并将向乙方索赔所有的经济上及工期上的损失。14.40 乙方须在进场前自行办理完进入当地施工所需的建设管理部门批准手续,并交纳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规定的有关费用,如因未办完或未办理相关施工手续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为此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已被认为包含于合同

15、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第十五条 双方资源界面划分15.1 甲方提供以下资源和工作:15.1.1 提供水泥原材;15.1.2 提供临电接驳口至一级电箱,临时施工用水及消火栓接口,并负责缴纳水电费;15.1.3 负责搭设现场周边的镝灯照明,基坑周边的围挡;15.1.4 负责组织工程常规试验及第三方检验; 15.1.5 负责工程红线、主定位轴线的测定,并移交给乙方;15.1.6 负责提供现场厕所、垃圾房、现场大门、围挡和现场保卫;15.1.7 负责提供工人住宿的临建房屋。15.2 乙方提供以下资源和工作:15.2.1 现浇钢筋混凝土桩型号 施工机械 台、配套水泥储存罐及施工相关机械设施。乙方应服从

16、甲方总体安排,自行考虑其管理人员办公场地、加工棚、库房、材料堆放等设施的布设;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桩后压浆工程分包合同15 BZTF-031-201115.2.2 由乙方根据其施工需要,自行提供二级电箱及线缆接引至施工地点;乙方根据甲方现场临水临电管线的布设;15.2.3 乙方需提供专职试验员及模具,并负责试验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取送等工作;15.2.4 对甲方移交的红线、主定位轴线进行复核;15.2.5 乙方施工人员被褥、床铺等生活用品、冬季取暖以及工人上下班的交通及二场地水电费。生活区内各项生活条件及管理必须符合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甲方的各项要求(包括 CI 标准以及 I

17、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等),符合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等的要求。各种用电器应符合甲方安全管理要求;15.2.6 除 15.1 条所述由甲方提供的资源以外,其他未列明但需用于或服务于本工程的资源均由乙方提供。所有由乙方提供的材料、机械等资源必须符合工程规范、技术要求等规定,提供相应资料供甲方核查,并在材料进场使用之前,进行相关复试和提供复试报告;第十六条 检查与验收16.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

18、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6.3 甲方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16.4 因甲方指令失误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6.5 乙方质量保证措施:16.5.1 乙方应建立符合甲方的 ISO9002: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及符合工程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在签订合同后 15 天内报甲方审核。乙方提交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一旦通过甲方的审核。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保证质量

19、体系的有效运行,如因乙方质量体系运转不灵、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16.5.2 三检制: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执行“三检制”。在与其它分包单位交叉施工时,上道工序要为下道工序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注重现场的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下道工序要注意保护上道工序。由于交叉施工相互破坏造成的返工、返修、工期损失等由导致破坏的分包单位承担。16.5.3 质量整改通知单:对于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分包合同文件及甲方的要求,甲方向乙方发出“质量整改通知单”。乙方在接到甲方“质量整改通知单”的要求认真、及时整改,若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甲方将根据情况给予 10005000 元的罚款,且甲方有权另行雇佣其它分包单位代

20、替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经济支出及工期损失。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桩后压浆工程分包合同16 BZTF-031-201116.5.4 技术及质量资料: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的制作,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工程所在地建委等有关管理部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或分包工程所在地政府的关于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规定、甲方 ISO9002 质量保证体系及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之规定中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等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的技术及质量保证资料。所有获得甲方审批的文件、资料、材料、设备等,并不能免除乙方之任何责任。16.5.5 乙方的资质、上

21、岗证及工人劳动合同等:乙方在签订合同后 3 日内,乙方必须将企业资质、项目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证等文件的复印件报甲方备案,提供工人花名册、劳动合同、上岗证及提供每月在指定银行办理的工资卡信息(工人最低工资标准及需办理的任何备案取证缴费须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建设管理部门要求)。16.6 质量问题反映: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或隐患须立即通知甲方,不得自行处理,如在施工中发现乙方对质量问题隐瞒不报的,甚至未经总包允许自行处理的,甲方将给予乙方每发现一次 5000 元的处罚,并保留其它向乙方索赔的权利;16.7 隐蔽工程的检查:隐蔽工程是指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达到设计、规范要求和

22、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经自检合格后在隐蔽验收 24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时提供包括自检记录、隐蔽验收的内容(资料)。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重新验收,达到设计要求、规范标准,报监理验收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未按上述约定组织施工,每违约一次甲方将给予乙方 5000 元的处罚,并保留其它索赔的权力。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与环保、职业安全 17.1 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绿色建筑。17.2 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满足甲方制定并经国家权威部门认证的 ISO14001 和OHSAS18001 的要求,保证施工生产符

23、合相关标准的要求。17.3 乙方进驻现场员工需接受 ISO14001 环境管理、OHSAS18000 职业安全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17.4 乙方在运输材料【包括废料】、机具过程中应执行XX 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的规定。17.5 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任何运输对连接现场的或通往现场的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或损伤,乙方特别应该选择运输线路,选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以便使来往于现场的材料、工程设备、乙方设备或临时工程运送所不可避免出现的任何这类特殊交通运输受到尽可能合理的限制,从而避免对这些道路和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或损伤。17.6 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输机械噪声

24、超标或机械漏油污染环境。运输车辆要定期进行噪音检测。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要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17.7 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17.8 【详见安全协议、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协议书】。乙方应遵守工程安全生产有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桩后压浆工程分包合同17 BZTF-031-2011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第十八条 图纸技术资料18.1 甲方将于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一套施工图纸。18.2 乙方具有协助甲方审查本工程图纸和技术说明中可能存在的任何缺陷、疏漏和不足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供图纸后 14 天内

25、将其认为相关图纸(包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可能存在的任何缺陷、疏漏、或不足以书面方式报告甲方,乙方可以在此书面报告中附上关于弥补或修改此类缺陷、疏漏、不足的建议或方案,以及按此建议或方案实施对合同价格的影响。如果乙方迟于上述期限提出图纸的缺陷、疏漏或不足,则在本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乙方只能提出技术变更,必须按甲方批准或指示的变更实施外,并将不会得到任何费用的补偿和工期顺延的许可。第十九条 合同文件组成与解释顺序1) 补充协议书 如有;2) 本分包合同书;3) 明确双方职责的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如有) ;4) 甲方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5) 图纸;6) 本合同所列规范、标准;7) 甲方制定的施

26、工总进度计划;第二十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及适用法律20.1 合同语言: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的拟定和解释使用中文。20.2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其它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含 XX 市地方行政法规 。20.3 除非本分包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否则本分包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应与总包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相同。分包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可由双方再另行约定。20.4 如果在合同签订日期的 28 天之后,国家或地方政府以及有关管理机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了变更,国家

27、或地方政府以及有关管理机构颁布或采用了任何新的后继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使得乙方在合同中发生了费用增加或减少,此类增加或减少的引用应经甲方书面确定,加入合同价格或从中扣除。第二十一条 违约21.1 乙方的违约21.1.1 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方面的错误: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桩后压浆工程分包合同18 BZTF-031-20111) 乙方被依法判定不能支付到期债务,或者自愿或非自愿地宣告破产、停业整顿或解体(为合并或重建目的而自愿的清理除外) 、或者已失去偿付能力;或者与其债权人做出安排,或做出对债权人的转让;或者同意在其债权人的监督委员会监督之下执行分包合同;或者如果由一个破产案件

28、产业管理人、遗产管理人、财产受托管理人或资产清算人被指定监督他的财产的任何实质部分;或者如果对乙方或其财产采取的任何行动或发生任何事件,根据任何适用法律,具有与前述的行动或事件实际上相似的效果;或者乙方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或者其货物被扣押;或2) 乙方已否定分包合同有效;或3) 乙方无正当理由,未能分包合同约定开工或实施分包工程;或4) 在甲方根据本款的规定做出要求乙方清除有缺陷的材料或修补有缺陷的工作的指示后,乙方拒绝执行或忽视此类指示;或5) 乙方无视甲方的事先书面警告,反而固执地或公然的忽视履行分包合同所规定的其任何义务;或6) 业主或工程师根据总承包合同规定预先通知甲方后,要求甲

29、方将乙方从总承包工程上撤出;或7) 根据分包合同的组成文件的要求,乙方未能完成必要的登记或从有关机构获得必要的认可;或8) 在完工之前没有合理的原因中止完成分包工程;或9) 乙方不能顺利而努力地执行分包工程;或10) 乙方转包本分包工程。如果根据上述情况,且在不影响甲方任何其它权力或采取任何补救方法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根据分包合同,在通知乙方后,立即终止对乙方的雇佣。随后甲方可占有乙方带至现场的所有材料、乙方的设备或其它物品,并由甲方或甲方同意的其它承包商将上述物品用于施工和完成分包工程以及修补其中任何缺陷。如果甲方认为适当,他可以将上述物品全部或部分出售,并将所得收入用于补偿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款

30、额。上述占有或扣押并不影响甲方采取其它维护其利益的权利。21.1.2 对于因终止雇佣而导致的甲方的所有损失将由乙方来承担,包括甲方必须重新雇佣其它分包商而发生的额外费用。21.1.3 对于乙方的雇佣的解除将不免除乙方在解除雇佣之前为履行分包合同的所有行为、工作等根据此分包合同应负的所有责任。21.1.4 发生此类合同终止情况时,受上述条款的约束,甲方与乙方的关系应按下述情况处理:即乙方已拒绝接受分包合同,以及甲方根据上述条款发出通知后决定接受这一拒绝行为。21.2 总分包双方明确约定,对于在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宜产生的乙方对甲方拥有的债权,乙方承诺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除非经过甲

31、方的书面同意后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桩后压浆工程分包合同19 BZTF-031-2011方可转让,否则,乙方应在违约转让债权之日起五日内,按照违约转让债权总额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并应承担违约付款责任。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22.1 不可抗力指业主、甲方、乙方都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超出一般防范能力的事件。此类事件的发生给合同一方的履约造成不可能或减弱。22.2 当不可抗力事件涉及乙方施工现场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根据分包合同的约定处理。22.3 处理措施: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积极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

32、 24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 10 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22.4 费用承担原则:22.4.1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22.4.2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22.4.3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承担,双方另行协商。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移交甲方资料齐全有效,履行完保修职责,保修期结束,本合同即告终止。第二十四条 争议与裁决24.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

33、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4.2 本合同中关于管辖权的约定是唯一的,任何一方不得通过债权转让或其它方式对涉及本合同约定事项或与之相关的事项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另行约定或对本合同关于管辖权的约定进行变更,如发生类似情形,该等约定亦属无效。第二十五条 其它约定25.1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补充协议/会议纪要/谈判记录等形式解决。25.2 双方承诺不将本合同成交价格透露给任何第三方。25.3 本合同所述之内容与条款只限于 XXXX 工程使用,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细节透露给任何第三方。25.4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桩后压浆工程分包合同20 BZTF-031-2011【以下无正文】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地址 : 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账号 : 账号: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商业合同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