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论与战略篇 75我国小额信贷应借鉴的国际经验及教训张波(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市行署审计局,黑龙江加格达奇 165000)小额信贷的做法于1976年在孟加拉国首先推行,小额信贷本质上是一种信贷方式,但因它在一些地区比较成功地解决了正规金融机构长期以来没有解决的为穷人提供有效的信贷服务和同时实现信贷机构自身的持续发展的问题,而被众多发展援助机构和发展中国家的政府视为一种有效的扶贫方式。在中国,小额信贷更多地被当成一种扶贫方式而非信贷方式对待。上世纪90年代初,自社科院农发所在河北易县建立第一家小额信贷机构以来,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扶贫方式和金融创新,在中国已经走过了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并先后在云南、陕西等
2、lo多个省、区进行试点。当前全世界有上亿人受益于小额贷款运动。很多国家都创造了很多成功的经验,但同时也有不少失败的教训。这些国际经验与教训对我国进一步大规模开展农村小额信贷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作用。一、应吸收的国外成功经验(一)以贫困人群为对象,提供以免担保贷款为主体的综合服务。小额信贷首先是信贷额度小,需要这种资金的人,一般是穷人。孟加拉国的小额信贷主要面向贫困地区的极贫户,尤其强调以贫困妇女作为主要贷款对象。GB明确规定只有土地少于半公顷的人或全部财产折合成现金不到一公顷土地价值的人才有资格成为其成员。马来西亚利用GB模式实施的AIM扶贫项目,其对象为国家贫困线以下80最贫困的人口。被视为福
3、利主义的代表的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Bill),其贷款对象一般是在农村收人较低的20人群中选择有还贷能力,而正规金融系统无法覆盖的小农。由于贷款对象是穷人,而且一般是贫困地区的极贫户,因此,自然无担保能力,所以,贷款只能是免担保的。(二)以自愿为原则,建立民间金融机构和相应的运行机制。孟加拉GB是非政府的民间金融机构,具有自愿参加、相互帮助、相互监督、责任连带、高效运行的特点。大部分国家的小额信贷都严格按GB模式组织小组和中心,即使变更,但其基本特点一致。菲律宾ESAK项目,由25人组成一个小组,相当于GB的“中心”。虽然没有严格的小组会议制度,但成员必须自愿参加,达成共识:增加资金的积累,扩大
4、经营规模,改进管理能力,并承诺在其他成员发生还款困难时给予帮助。成员在一起共同接受技术和管理等培训,每25个小组组成一个大组,由项目工作人员与之保持联系。(三)以非政府组织为主体,建立依赖于市场化经营的组织体系。尽管成功的小额信贷模式都有政府支持,但以NGO为主体,以金融市场规则为基础独立运行是其基本特征和当前主流。前已述及,孟加拉的GB,按市场化机制运作和管理。巴基斯坦从事类似于GB活动最有效的组织是非盈利、非政府的第一妇女银行。印度成功的小额信贷组织“自我就业妇女协会”是一个非盈利、非政府的准金融机构。国际经验表明,即使政府实施小额信贷项目,也应以非政府组织和市场化运作为基础。由政府或国有
5、商业银行,以行政组织加上行政手段直接从事的小额信贷项目大部分是失败的。强调NGO的作用,并不是说NGO模式是唯一的,事实上,以NGO为主体,以市场化经营为基础,包括政府在内的多种组织及其运行形式,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组织和制度体系才是小额信贷的最优模式。(四)以政府支持为前提,主动与政府保持密切合作和良好关系i孟加拉国不仅政府对GB的发展在态度和政策上是宽容和支持的,而且GB也始终和政府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孟加拉国政府对GB,首先是提供资金支持,以4一5的利息向GB提供贷款,累计已超过50亿塔卡。其次提供法律支持,允许GB以非政府组织的形式从事金融活动。第三提供政策支
6、持,对GB提供免税的优惠政策。第四是组织支持,为支持GB发展,孟加拉国政府成立了政府小额信贷组织BRDB和PKSF以及政府小额信贷项目、国有商业银行小额信贷项目。马来西亚用GB模式实施的AJM扶贫项目,全部资本中,政府的无息贷款约76 九三论坛农村金融问题与新农村建设占59,其规模和影响仅次于孟加拉国的GB。小额信贷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它是一种利用金融与市场的手段来帮助广大农民增加收支的一个极好办法。然而农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农民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农业又不是我国经济的比较优势所在。农村问题的解决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首先要解决的是信贷资金的问题。如前所述,在农村信用社吸储能力不足,而贷款需
7、求较大时,应通过中央银行扩大再贷款的方式,或通过市场机制从邮政储蓄中拆借。金融系统每年从农村抽调巨额资金的现象应通过合理的方式逐渐扭转过来。国家还可以通过减少税费来帮助小额信贷。小额信贷的高成本问题可以一方面用适度提高利率加以缓解,另一方面通过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小额信贷给予减免营业税与所得税,来减少农村信用社的操作成本。国家还可以承担一部分对农民的培训费用。这可以与地方的科技推广,农田水利建设、环保以及企业的市场开发等项目结合起来。最后,小额信贷主要是为种植、养殖业服务的。而这些行业受天气、市场的影响很大。除小额信贷机构本身要建立风险储备金之外,国家可以从每年的救灾款中拿出一部分来建立小
8、额信贷的保险基金,减少信用社在小额信贷上的风险。(五)指导穷人投资,鼓励穷人储蓄,帮助穷人理财,提高穷人素质。缺少资金和收入只是贫困的表现,而非原因。贫困更多的是因为素质低下,在有少数收入时不善投资和管理。对于没有储蓄观念的穷人来说,在提供信贷支持时帮助其寻找投资项目,在项目实施获得收入后,要求他们定期、少量储蓄,不仅是小额信贷机构扩大资金来源的手段,更是帮助穷人了解储蓄和资本积累方式的一种手段,从而树立理财观念。巴基斯坦MARVI福利协会的上述做法受到了国际组织的普遍推崇。MARVI是一个村庄,1993年,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ILO)资助了4150美元开展小额信贷项目,建立了MARVI福利协
9、会,通过吸收储蓄、发放贷款促进妇女自我就业,当年吸收的储蓄达到1550美元。现在,ILO正在孟加拉国、哥伦比亚、尼泊尔、印度尼西亚推广这个经验,并已经开始在中国进行试验。(六)保持合理的贷款利率。首先,要让参与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能赢利,这是这些金融机构愿意扩大并能持续提供小额信贷的根本保证。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逐渐深入,银行商业化的程度提高,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是如果农村信用社在小额信贷项目中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又得不到有关部门的补助,那么目前开展得轰轰烈烈的小额信贷工作就不可能持久,也不可能更大规模地深入发展下去。世界上不少小额贷款项目半途而废的原因归根到底都是因为亏损,特别是由国际组织,国外资金所
10、资助的小额贷款项目,往往是国际组织撤出之日,就是小额贷款活动的完结之时。这与这些项目长期依靠国际上资金补助不无关系。要使参与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能赚钱,国际经验证明,最关键的是利率的高低。小额信贷与银行一般贷款的操作程序不同,有额度小成本高的特点。有较高的存贷差才能弥补操作成本。不能用一般银行对工商业,甚至较大的农业项目的利率水平来套小额信贷的利率。在国际上成功小额贷款的存贷差要高达8一15左右。在中国,由于不需要建立新的金融组织来发放小额信贷,加之贷款的方式也较国外简便,因此成本可能比国外同类贷款低一些,但可能也需要5一7左右的利差。在目前农村信用社资金成本在35左右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在8一1
11、0左右才能使项目自负盈亏。当然各地的情况有所不同,应测算后确定盈亏平衡点,再加上正常利润来算出小额信贷的合理利率水平来。关于小额信贷的利率问题,不仅在中国,在全世界都是一个相当重要的课题。各国政府都十分关心农民贷款,特别是扶贫贷款的问题。经过了多年的实践,人们也慢慢地领悟出合理利率对小额贷款可持续性的重要性。到目前为止,除了个别国家之外,几乎所有的亚洲国家都已经放开了小额贷款的利率限制。由执行小额贷款的机构来决定利率水平。制定一个较合理的利率水平对农村信用社开展的小额信贷来说还有着特殊的意义。中国农村对小额信贷的需求很大。从试点地区所揭示出来的趋势来看,当小额信贷比较成熟,群众与信用社的积极性
12、都充分发挥起来,信用观念也建立起来后,有60一70的农民都会有小额信贷的需求。如果经若干年后户均贷款达到5000元左右,那么一个成熟的中国小额信贷市场的极限就可能达到3500亿一5000亿人民币。如此大规模的贷款完全靠农村信用社的现行的吸储方法与能力显然不行。而增加农村信用社的吸储的竞争性或间接地通过其他金融机构的拆借(例如把邮政储蓄从农村吸取的存款返回到理论与战略篇 77农村)都需要农信社有一定的付息能力。这只有通过较高的贷款利率才能做到。(七)加强对农民借贷者的培训。各国成功的小额信贷经验表明,对农民借贷者的培训是小额信贷成功的又一关键所在。农民为市场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对迅速变化着的市场反
13、应不够灵敏。对适用技术的了解不够。因此,国际上开展的小额贷款项目都要对贷款户进行大规模培训。提高他们对市场,新技术以及运用贷款的能力。为此,国际小额贷款项目均要拿出一大笔培训资金来。我国农民同样也亟待培训。他们不但需要了解新的技术,特别是要学会如何应对市场的需求来不断调整自己的种植、养殖项目以及生产方式。有了较好的培训,就能大大提高投资项目的成功率,也能减少小额贷款的风险。(二)应吸取国外小额贷款的失败教训要防止政府部门对小额贷款过度干预。政府行为对农村信用的最大破坏莫过于对农业贷款的减免措施。这些出于良好愿望来帮助农民的贷款减免极大地破坏了农村的信用。往往要多年的时间才能恢复老百姓的信用观念
14、。地方政府部门还可能在推行小额贷款过程中过多地干涉了银行机构在挑选贷款户,确定投资方向,投资项目的权力。这往往会造成项目的失败。在我国推行的农村小额信贷中,地方政府与党组织起到了关键的支持与推动作用。实践证明如没有这些支持,靠农信社本身是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内大规模推广农户信用评定,以及小额贷款的发放与回收的。然而,我们也应该注意防止一些基层干部对小额信贷的过渡干涉。例如,一些干部强迫借了小额信贷的农民去投资他们所推行的项目。甚至还有一些地方要求农民用借款来上交税费与提留。这些都会增加小额信贷的风险。在宏观上,中央银行也要对小额信贷的发放与操作严格监管以防止这些问题大面积出现。总之,中央关于构建和
15、谐社会的战略要求,孟加拉乡村银行扶贫小额信贷的成功经验,以及我国公益性小额信贷十多年的试点实践,是推动我国公益性可持续的扶贫小额信贷发展的有利条件。目前,如要推动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的大规模健康发展,从宏观政策层面来看,应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出台相应的鼓励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政策,给予它们合法身份和适当地位;为它们疏通适宜的融资渠道,提供资金支持;提供改善机构管理、提高人员素质的技术支持;鼓励建立促进小额信贷机构健康发展的行业自律组织,等等。总之,应采用多种方法帮助发展公益性可持续性小额信贷的健康发展,因为扶贫小额信贷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必需的,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参考文献1杜晓山,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实践尝试,中国农村观察,2004,(8)。2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小额信贷政策: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政策和宣传文集(第一卷,扶贫和小额信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3吴宝国,扶贫模式中国小额信贷扶贫研究,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4乡村金融帝国孟加拉诞生记, 中国经营报2006(1)。5l熊德平,农村小额信贷:模式、经验与启示。我国小额信贷应借鉴的国际经验及教训作者: 张波作者单位: 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市行署审计局,黑龙江加格达奇 165000本文链接: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