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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大中型企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doc-关于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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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我区大中型企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桂财会200946 号各市财政局,区直各大中型企业,各会计师事务所: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快速推进,2006 年,财政部发布了由 1 项基本准则、38 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自 2007 年 1月 1 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要求其他大中型企业(大中型企业划分标准见附件 1)在 3 年左右执行。之后,财政部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碰到的问题,先后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 号、第 2 号、第 3 号。为了规范我区大中型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企业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自

2、 2010 年 1 月 1 日起,我区各大中型企业要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意义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程、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实质性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建成。这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企业改革和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举措和基础性工程。(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优化企业投资和信贷决策。新企业会计准则强化了会计信息决策有用的财务报告目标,首次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会计信息质量标准体系和较为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不仅强调真实与公允兼具的会计信息

3、质量,而且对会计信息披露时间、空间、内容等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将大大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对于提高投资和信贷决策的有效性,降低资金成本,提高经济资源使用效率,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有助于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新企业会计准则确立了资产负债表观的核心地位,打破了传统的单纯利润考核观念,有助于促使企业改善资产负债管理,优化资产和资本结构,避免一味追求短期利润和操纵利润的行为,提高决策水平,促进企业实现长期发展战略。(三)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新企业会计准则改变了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的做法,将企业的技术研发活动划

4、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对于符合条件的开发支出允许资本化,这将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技术升级、产品升级和产业结构优化。(四)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有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新企业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目前正在大力推进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等效认可工作。随着新会计准则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会计准则等效认可工作的加快推进,将直接减少我国企业在境外融资的会计报表转换成本,促进我国企业以更低的成本贯彻“走出去、请进来”战略,全面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二、大中型企业要严格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一)我区大中型企业必须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5、新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会计准则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四个部分构成,适用于各个行业、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大中型企业。我区大中型企业,无论是制造行业的企业还是其他行业的企业,也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都应当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行业会计制度、原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以下简称“旧准则”)。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当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大中型企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应当于 2010 年 3 月 31 日前,向主管

6、财政机关报送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备案表(见附件 2)(二)切实做好新准则执行的前期准备工作1.要成立新准则执行工作组。新准则是一项重要的企业管理制度,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执行新准则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单靠财务部门的力量难以执行到位,难以使新准则的管理功能得到充分发挥,需要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需要企业内部各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各企业应当成立新准则执行工作组,整合企业内部各相关方面的力量,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沟通、协调、配合机制,为顺利执行新准则提供组织、制度保障。2.要扎实开展新准则培训。准确把握、深刻理解新准则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是贯彻执行新准则的重要前提。各企业要采取集中培训、

7、内部研讨、专题讲座、业务竞赛、专家咨询等行之有效的形式,来提高全体财会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学习、领会、应用新准则的能力。3.要修改本企业的会计制度。新准则适用于各个行业、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是通用的会计技术标准。各企业不能简单、机械地搬用,要根据新准则,结合自身的业务范围、管理要求等具体情况,遵循合法、合规、合理、适用、科学的原则,修改、完善本企业原来的会计制度,经企业管理当局讨论通过后,形成文件,作为本企业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依据和标准,并按有关规定报相关政府部门备案。4.要做好会计软件系统的升级维护工作。大中型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基本上已实行会计电算化或网络化。新准则实施后,原有

8、的核算软件、管理软件面临升级换代和更新维护的现实需求。为此,各企业要及时与软件开发商联系、沟通,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做好软件的修改、调整工作,为新准则的顺利实施提供技术支撑。5.要做好新旧账务衔接工作。在 2010 年 1 月 1 日,即首次执行日,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2、3 的规定,做好新旧账务的衔接工作,使 2010 年 1 月 1 日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余额符合新准则的规定,并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见附件 3),于 2010 年3 月 31 日前报主管财政机关(会计管理机构)备案。三、财政部门要做好新

9、准则的推行工作(一)要深入开展新准则的宣传、培训。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争取国资委、税务局、会计师事务所的支持,形成合力,通过召开新准则执行布置会议等方式,让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知晓新准则的执行要求和执行新准则的好处。要对大中型企业的财会人员进行新准则培训,让他们掌握新准则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正确应用新准则。(二)要对新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要督促当地大中型企业按时执行新准则。要通过开展新准则执行情况备案、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跟踪当地大中型企业执行新准则的进展情况,了解当地大中型企业在执行新准则的过程中碰到的问题,指定业务骨干,做好新准则贯彻实施中的政策解答和业务

10、指导工作,督促、指导当地大中型企业全面、正确地执行新准则。各市财政局应当于 2010 年年底,向我厅(会计管理处)上报本地大中型企业执行新准则的专题总结。(三)要开展新准则执行情况检查。2011 年,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当地大中型企业 2010年执行新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大中型企业是否执行新准则、在新旧准则转换之际是否存在不规范行为、是否正确运用相关的各项具体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等。对未执行新准则的大中型企业,要责令限期执行,期满仍不执行的,要根据会计法予以处理处罚,并公开曝光;对执行新准则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要责令其纠正。四、会计师事务所要积极促进新准则的贯彻执行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向大中型企业

11、宣传新准则的执行要求,为大中型企业执行新准则提供技术指导。从 2011 年开始,要严格按照新准则对大中型企业的年报进行审计。要及时将本所审计的大中型企业是否执行新准则、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等信息上报当地财政部门,以便财政部门及时跟进,指导、督促企业实施好新准则。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大中型企业 2010年的年报时,要特别关注企业是否已经执行新准则,应将“2010 年度企业财务报表经本所审计的大中型企业名单”(见附件 4)填好后,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报送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和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附件:1大中型企业划分标准2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备案表3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

12、差异调节表42010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经本所审计的大中型企业名单广西财政厅二九年九月八日附件 1 大中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算单位 大型 中型从业人员数 人 2000 及以上 3002000 以下销售额 万元 30000 及以上 300030000 以下工业企业资产总额 万元 40000 及以上 400040000 以下从业人员数 人 3000 及以上 6003000 以下销售额 万元 30000 及以上 300030000 以下建筑业企业资产总额 万元 40000 及以上 400040000 以下批发业企业 从业人员数 人 200 及以上 100200 以下销售额 万元 30

13、000 及以上 300030000 以下从业人员数 人 500 及以上 100500 以下零售业企业销售额 万元 15000 及以上 100015000 以下从业人员数 人 3000 及以上 5003000 以下交通运输业企业销售额 万元 30000 及以上 300030000 以下从业人员数 人 1000 及以上 4001000 以下邮政业企业销售额 万元 30000 及以上 300030000 以下从业人员数 人 800 及以上 400800 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企业销售额 万元 15000 及以上 300015000 以下从业人员数 人 3000 及以上 5003000 以下农林牧渔企业销售

14、额 万元 15000 及以上 100015000 以下从业人员数 人 500 及以上 100500 以下仓储企业销售额 万元 15000 及以上 100015000 以下从业人员数 人 200 及以上 100200 以下房地产企业销售额 万元 15000 及以上 100015000 以下从业人员数 人 2000 及以上 6002000 以下地质勘察和水利环境管理企业资产总额 万元 20000 及以上 200020000 以下从业人员数 人 600 及以上 200600 以下文体、娱乐企业销售额 万元 15000 及以上 300015000 以下从业人员数 人 400 及以上 100400 以下

15、信息传输企业销售额 万元 30000 及以上 300030000 以下从业人员数 人 300 及以上 100300 以下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企业销售额 万元 30000 及以上 300030000 以下从业人员数 人 300 及以上 100300 以下租赁企业销售额 万元 15000 及以上 100015000 以下从业人员数 人 400 及以上 100400 以下商务及科技服务企业销售额 万元 15000 及以上 100015000 以下从业人员数 人 800 及以上 200800 以下居民服务企业销售额 万元 15000 及以上 100015000 以下从业人员数 人 500 及以上 1005

16、00 以下其他企业销售额 万元 15000 及以上 100015000 以下说明:表中的“工业企业” 包括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及供应业三个行业的企业。从业人员数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末从业人员数代替;工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产品销售收入代替;建筑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工程结算收入代替;批发和零售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销售额代替;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营业收入代替;其余企业的销售额按相关行业的“产品销售收入” 、“ 商品销售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经营收入”、“工程结算收入” 等科目的年发生

17、额计算;资产总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资产合计代替。其他企业是指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 号)和本表中未列示的行业企业,具体包括:从事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行业的企业。大型和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各项条件的下限指标,否则下划一档。附件 2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备案表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企业地址 邮编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工作组成员部门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单位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准则实施负责人 二、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时间年 月 日说明:本表由大中型企业填写,并于 2010 年 3 月 31

18、 日前报主管财政机关(会计管理机构)。附件 3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年 月 日企业名称: (盖章)编号 项目名称 汇总金额2009 年 12 月 31 日股东权益(现行会计准则)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1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2 拟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 因预计资产弃置费用应补提的以前年度折旧等 4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 5 股份支付 6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 企业合并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商誉的账面价值 7根据新准则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9、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0 金融工具分拆增加的权益 11 衍生金融工具 12 所得税 其他 13其中:少数股东权益 2010 年 1 月 1 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 分析与说明:单位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准则实施负责人:说明:本表由大中型企业填写,并于 2010 年 3 月 31 日之前报主管财政机关。附件 42010 年年度财务报表经本所审计的大中型企业名单填报单位: 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财务机构负责人联系电话 是否已执行新准则 何时执行新准则合计 (个) 填报日期: 制表人:说明:本表由会计师事务所填写,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报送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和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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