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年大学校务会工作职责一、老年大学校务会是老年大学的组织领导机构,全面负责老年大学的各项工作二、根据县老龄委的安排,负责制定老年大学学习计划,规章制度,年度总结。三、定期召开校务会议,对老年大学的学员、学习专业、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作出决定。校务会议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原则上每年举行两次。四、校务会成员按照校务会议的决定,各负其责,重大事务经请示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后决定处理意见。五、校务会对每年的教学计划负责检查、督促、协调和指导。六、校务会要经常深入到学员中去,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形势下老年教育规律、特点,不断提高老年教育工作水平。辅导教师职责一、
2、办好老年大学,搞好老年教育事业必须依靠教师,为此任课教师要按本学科的教学计划,做到认真备课、讲课、辅导,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二、认真教好每一堂课,悉心备课,精心讲授,耐心辅导,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三、配合校务会做好必要的课外参观、指导学习工作。四、开学后向学员公布本学期教学内容和教材,学期结束后向学员布置适量的假期作业或活动,巩固学习成果,提高学习质量。五、关心和尊重学员,既要跟学员交朋友,又要严格要求,主动征求学员意见,不断改进教学工作,做到教学相长,共同提高。学员守则一、热爱学校,勤奋学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荣誉。二、按时办妥注册手册,做到准时授课,不无故缺课,有事请假。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按时完成作业,尊敬教师,服从课堂管理。三、关心同学,团结友爱,互谅互帮互学。四、保持教室清洁卫生,不丢纸屑、杂物、不吸烟;爱护公共财物,不随意搬动课桌。五、学以致用,以学促为,学为结合,展示学习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