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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劳动价值论与分配理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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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讲劳动价值论与分配理论,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分配理论的逻辑起点 二、劳动价值论与按生产要素分配三、劳动价值论与按劳分配 .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结合 五、收入分配与政府调节 .,前一章我们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目的之一就是要解决分配领域中的深层次问题。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劳动价值论既研究了价值创造和价值决定问题,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了价值分配问题。理论界存在的对劳动价值论的种种误读和责难,一个重要的理论说法,就是劳动价值论只解决了价值的创造和价值的源泉问题,而没有解决价值的分配问题,他们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理论依据,不能用劳动价值

2、论来说明,而只能从要素价值论中寻找理论依据。因此,探究劳动价值论与分配理论的关系是深化劳动价值论研究的重要内容。,一、马克思劳动劳动价值论是价值分配理论的逻辑起点,(一)理论界关于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关系的讨论,第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的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原则与西方市经济条件的收入分配原则并无区别,其理论基础都是要素价值论。他们认为,从劳动价值论得出的逻辑结论必然是按劳分配,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理论依据只能是要素价值论。传统的按劳分配原则根本无法贯彻到市场经济中来,因为马克思设想的按劳分配必须有严格的假定条件,而这样的条件至今还不具备。于是他们到要素价值论中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寻找依据

3、。,第二种观点认为,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是两回事,二者没有必然的联系,进而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收入分配理论也没有必然联系。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在分配问题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仅仅回答了分配的对象和分配的数量两个问题,但没有进一步回答如何分配的问题,这不是价值理论的任务,而是分配理论的任务。马克思提出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制度与劳动价值论也没有关系,我国现阶段分配制度的理论依据不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第三种观点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并不违背劳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指商品的价值是由人的活劳动创造的。它涉及的是生产领域,而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价值如何分配,它涉及的是分配领域,根本不涉及

4、价值如何创造的问题。因此,按生产要素分配并不是说生产要素能够创造价值。,我们认为,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的基础和出发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收入分配理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简单化理解。分配问题涉及对剩余劳动的分割,因此它与劳动价值论有着必然联系。坚持劳动价值论,才能为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导,才能保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结合。,(二)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辩证关系,首先,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具有内在联系。分配理论实质上是价值创造理论的延伸或者说是价值创造理论在分配领域的具体运用,分配的对象是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也就是说,揭示商品价值或社会生产成果如何在社会成员之间分解为

5、各种收入的逻辑起点应该是研究取得收入的各个社会成员是否参与了价值的创造过程。,其次,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又有明确的区别。这是因为,价值创造要说明的是价值源泉问题,它与劳动者的劳动相联系;而价值分配要说明的是社会生产成果如何在社会成员之间分解,创造的理论适用于各种商品经济社会,它与生产要素的所有权相联系。而价值分配的理论往往与特殊的社会经济性质相联系,不存在适用于任何经济形态的分配理论。因此,分配问题不能完全由价值创造理论来说明。,马克思的资本论正好体现了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之间既联系又区别的关系。 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 第一,品有二因素:价值和使用价值。 第二,生产商品的劳动有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

6、之分 。 第三,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有着密切关系。 第四,劳动力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在资本论中分析了价值的形成和价值的增殖过程,揭示了剩余价值的来源及其分割。马克思关于价值分配的理论回答的是实现了的价值如何分配的问题。在资本主义社会,价值创造同价值分配出现了分离。但资本主义的按资分配并不构成对劳动创造价值的否定,相反,它必须以已经生产出来的价值为基础,承认劳动创造价值这个前提。,(三)马克思关于收入分配公平的观点,第一,不同利益集团、不同阶级有不同的公平观。第二,公平观具有历史性,是随生产力和与其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第三,公平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第四,实现社会公平的前

7、提是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二、劳动价值论与按生产要素分配,( 一)西方经济学按生产要素分配论的理论缺陷有的学者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理论依据不能从劳动价值论中寻找,而应当从收人决定论或生产要素论中去寻找。这种观点存在漏洞,首先它无法解释:使用价值生产的规律怎么成了价值生产的规律?其次这种观点似乎也接近于马克思早就批驳过的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西方不同的经济学派为其收入分配原则提出过不同的理论,其中混杂着的非科学成分大多来源于古典学派亚当斯密的理论混乱。斯密认为,在分工社会中,一个人的贫与富,取决于他能支配、交换或购买多少劳动这是他谈论价值问题的一个总的纲领。问题是:这个所能支配、交换或购买

8、的劳动,又取决于什么呢?斯密对这个问题提出了两重的答案,一个答案是说,它取决于取得物品时所付出的辛苦和麻烦即所花费的劳动;另一个答案是三种收入,即工资、利润和地租。于是就出现了两种价值论。,萨伊沿着由斯密开出的三种收入构成价值的路径,从生产三要素出发,建立了三位一体分配论。萨伊完全从一般意义上观察生产,他认为“所谓生产,不是创造物质,而是创造效用”,而“创造具有任何效用的物品,就等于创造财富。这是因为物品的效用就是物品价值的基础,而物品的价值就是由财富构成的。”萨伊把土地、劳动和资本归结为生产的三个要素。萨伊的分配理论被马克思称为“三位一体”公式,即土地的报酬是地租,资本的报酬是利息,劳动的报

9、酬是工资。依照萨伊的价值理论,土地、劳动和资本都是价值的创造者,他们都有生产性,当然也就都有从他们共同生产的价值中分得相应部分的权利,所以不存在剥削。,总之,斯密和萨伊价值理论中为按要素分配所提供的理论依据具有明显的缺陷或困难。一是循环论证,本应作为分配原则理论基础的价值论反而要由收入分配的形式来说明,这等于说分配的基础和依据是由分配自身决定的。二是用以解释分配理论的效用价值论是主观性、心理性的因素,因而借以确定分配份额的尺度也就不是客观的,而是主观的,这与任何时候的分配现实都不相符。三是分配从本质上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作为解释分配原则的理论必须反映分配的这一本质,但西方经济学是用要

10、素价格来说明收入分配的,因而分配就只是停留在各要素按价格获取各自报酬的表象上,使得分配理论离开其本质越来越远。斯密和萨伊的分配理论被后来的西方经济学所继承,当代西方经济学对分配理论的解释,基本上没有超出斯密教条”和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一般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主要集中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中,但 完整意义上的劳动价值论应该包括整个资本论以及马克思经济学手稿中的有关论述。从价值创造到价值分配,在理论的逻辑上是一个从本质到现象的转化过程。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但剩余价值或平均利润的分配却是由生产要素所有权决定的。只有在理论的逻辑上说清了价值向生产价格

11、的转化,才能说清楚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与劳动创造价值并不矛盾。,(三)马克思按生产要素分配与西方经济学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的区别,第一,马克思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是本质分析和现象分析的统一。 第二,。西方经济学从效用价值论出发,混淆了使用价值的生产和价值的创造,马克思从劳动价值论出发认为各种生产要素在使用价值生产和价值创造中的作用是不同的,土地、资本只是生产使用价值的要素,不可能参与价值的创造,价值作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体现,只有人的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惟一要素。,第三,西方经济学把价值创造的源泉和价值分配的源泉合二为一,他们认为劳动、资本、土地创造了价值,因此,分配就自然而然在它们之间进行。马克思认

12、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与这一生产要素在使用价值生产和价值创造中的作用没有必然的联系。第四,在西方经济学看来,按生产要素分配是人类社会永恒的经济现象,而马克思主义则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特殊现象,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按生产要素分配也就失去了它的存在理由。,第五,马克思揭示了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实质和根源,马克思认为:“一定的分配形式是以生产条件的一定的社会性质为前提的,因此,一定的分配关系只是历史地规定的生产关系的表现。”也就是说,只有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形式才能决定分配关系的性质和形式,而不是相反。国内外有些学者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按生产要素分配只归结为各种要素投入

13、的比例和作出的贡献分配,实际上是认为分配关系仅仅是由生产过程中投入产出的物质和技术关系决定,即由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所生产的使用价值来决定,这恐怕很难揭示出分配关系的实质和依据。,三、劳动价值论与按劳分配,(一)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的形成源于对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不是按劳分配的最初倡导者。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前,空想社会主义者在他们的论著中已经对按劳分配问题作了开拓性的论述。,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那么,在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劳动者如何知道自己生产的产品中投入劳动的多少呢?以什么作为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尺度呢?这些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必须研究并回答

14、的。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相对独立的劳动者可以比较清楚地知道自己生产的每一件产品中投入了多少劳动。,在商品经济社会中,对于劳动者生产的商品劳动量的衡量就变得复杂了。 资本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最典型的形态,在雇佣劳动制度下,特别在机器被广泛使用以后,资本在商品价值的形成中似乎起了很大的作用,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剩余价值理论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按劳分配理论的逻辑起点就是劳动价值论。按照劳动价值论的要求,劳动是价值的惟一源泉,所以劳动者应占有劳动创造的全部价值,(二)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的主要内容科学的按劳分配理论的确立经历了一个逐步完善和不断发展的过程。在哥达纲领批判中,

15、马克思比较完整地阐明了他的按劳分配理论。第一,区分了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两个不同阶段,并依据两个阶段的不同成熟程度,提出两种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分配方式。,第二,在批判拉萨尔所谓“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谬论的同时,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原理。第三,阐明了按劳分配中“劳”的计量尺度。第四,揭示了按劳分配制度在历史发展上的二重性和历史过渡性。 马克思认为,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活劳动是价值的惟一源泉。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由社会共同占有,劳动成果也应由社会共同占有,因此按劳分配的实质是按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的数量的质量为标准来分配个人消费品,,(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按劳分配第一阶段,

16、在生产过程开始以前,劳动者必须经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才能与生产资料结合,进入到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去。第二阶段,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活劳动的效果,要经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检验。第三阶段,在生产过程结束以后,当企业把产品拿到市场上销售的时候,必须又一次接受市场机制的检验。最后阶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存在商品和货币,劳动者得到的劳动报酬形式不是劳动券而是货币,是价值形式。,由此可见,在存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受到市场机制制约和影响的按劳分配,必然呈现出与马克思设想的产品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不同的特点。具体说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按劳分配体现的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还会采取等价

17、交换的形式。第二,按劳分配中的“劳”,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不是自然劳动时间,而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三,按劳分配的主体,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商品经济社会,不可能是国家或行政单位,而是企业或独立核算的生产单位。,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结合,(一)按劳分配与市场经济的相容性首先,按劳分配是与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相联系的分配制度,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以在公有制经济内部仍然能实行按劳分配。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是创造和形成价值的源泉,而按劳分配中的“劳”就是指劳动者体力和脑力的支出,它以时间和强度来计量,在这一点上,两者都带有抽象劳动的性质。再次,按

18、劳分配和市场经济都遵循同一个原则,即等价交换的原则。最后,市场经济强调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这是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内在动力;同样,实行按劳分配也要强调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当然,马克思设想的按劳分配是产品经济条件下的个人消费品分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按劳分配与马克思设想的按劳分配相比,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一,按劳分配不是在全社会性范围内,而是在公有制企业内部进行,按劳分配的范围缩小了;其二,分配的对象不是产品,而是商品、价值,是在税收、利润扣除后的价值分配;其三,分配的手段不再是实物,更不是劳动券、劳动时间证书等,而是工资、奖金、补贴等货币形式;其四,分配的原则不是等量劳动交换,而是等价交

19、换;其五,分配的尺度不是自然劳动时间,而是实现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个别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必须由市场加以确认。,(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理论依据,如何利用稀缺的资源来满足人们的需要,是任何社会、任何社会阶层都必须关注的基本经济问题。一般来说,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产权关系清晰;二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调节作用的正常发挥。在现阶段,多元化的所有制形式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成为现实,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并不意味着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相反,它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应用和发展。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决定因素看,价值是劳动创造的它揭示的是价值的本质,因此,

20、价值创造直接与劳动有关,而与劳动以外的要素无关,但是特定分配制度是特定生产关系的反映,由于财产权是生产关系的法律表现,索取权是财产权的一项重要权利,所以法律上的索取权从本质上去决于生产关系,即所有制。,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基本前提要求是:承认各种生产要素的不同所有权,特别是生产要素的私有权。 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入分配由五个方面构成。第一,按资本要素分配。 第二,按劳动力要素分配。第三,按土地等自然资源要素分配。 第四,按技术要素分配。 第五,按管理要素分配。,(三)不能用按生产要素分配取代按劳分配,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是党的十六大对于中国现

21、阶段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作出的最本质、最简明的概括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相比,具有迥然不同的内涵和特征。第一,二者的基本要求不同。第二,二者的所有制基础不同。 第三,二者的分配尺度不同。第四,二者所体现的经济关系以及参与分配的当事人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四)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客观必然性,首先,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决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多层次和低水平的状况是分配方式呈现多样性的最根本原因。其次,我国实行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两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决定因素。再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是市场

22、经济。,(五)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途经与方法,1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允许和鼓励资本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从个人、企业、社会三个层次实现两种分配方式的结合。2按劳分配要借助市场机制的作用,把按劳动力价值分配和按劳动贡献分配结合起来。3按要素分配要正确处理劳动和资本的关系,保护劳动者和投资者各方面的积极性。4在按劳分配中要注意克服平均主义,在按要素分配中则应注意防止两极分化。,五、收入分配与政府调节,(一)公平与效率的内涵及其辩证关系1对效率与公平的界定.效率在微观经济学中一般表述为产出与投入的比率,或劳动效果与劳动消耗的比率。在宏观经济学中,效率一般表述为社会资源配置和利用的合理性和有

23、效性。对于收入分配中的公平,目前又有不同的理解。 结果公平、起点公平、过程公平,2公平与效率的辨证关系首先,在历史上只有当效率提高到剩余产品产生以后,社会才产生公平问题。在效率极低、根本没有剩余产品的情况下,谈论公平显然没有任何意义。可见,效率决定公平的产生。在收入分配的差距上,农业社会大于工业社会,当今世界的经济发展现状也表明,穷国在财富和收入的分配上通常比发达国家更不平等。其次,公平也能促进效率,是提高效率的有力保障。再次,效率与公平不是对抗性的矛盾,,(二)收入分配不公与政府调节,1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与收入分配差距的产生第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结合。第二

24、,市场经济通行的竞争规律,一方面会提高劳动效率,另一方面又必然带来劳动者之间激烈的导致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第三,市场化带来的要素流动和资金积累的“马太效应”,使收入差距呈现逐步扩大的趋势。,2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负面影响 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产生许多负面影响。首先,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会降低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从而影响劳动生产率;其次,收入差距扩大使国内需求受到影响再次,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使低收人群体地位更低,机会更少,他们的人力资源得不到开发和充分利用,出现人力资源的浪费和萎缩;最后,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会导致少数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出现扭曲,甚至出现道德败坏、生活腐败。,3现阶段调节和控制收入分配差距的做法调节和控制收人分配的差距,其实质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政府调节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积极探索多样化的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促进社会成员在收入分配上的合理化。第二,推进教育机会的均等化,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从而增强其致富能力。第三,加强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防止贫困化问题的加剧。第四,发挥政府对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第五,推进政府体制改革,避免行政权力的经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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