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 录 B(规范性附录)储油罐防火间距B1 油罐区内油罐壁间的防火距离油区内油罐壁间的防火距离见表 B.1。表 B.1 油区内油罐壁间的防火距离地上式 半地下式 地下式易燃油(闪点 45以下)D 0.75D 0.5D可燃油(闪点 45以上)0.75 D 0.5D 0.4D注 1:D 为两相邻油罐中较大的油罐直径(m)。 注 2:不同性质的燃油,不同形式油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采用上列数值中的较大值。 注 3:浮顶油罐之间或闪点大于 120的可燃油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上列数据的规定减少 25%。 注 4:直径大于 30m 的地下易燃油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为 15m;直径大于 25m 的地下可燃油罐之
2、间的防火间距为 10m。B2 易燃油、可燃油的储罐与周围建筑物的防火间距易燃油、可燃油的储罐与周围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见表 B.2。表 B.2 易燃油、可燃油的储罐与周围建筑物的防火间距防 火 间 距 m耐 火 等 级名 称 一个油罐区的总储量 m3一、二级 三 级 四 级易燃油15051200201100010015000121520251520253020253040可燃油5250251100010015000500125000121520251520253020253040注 1:防火间距应从距建筑物最近的储罐外壁算起,但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 10m。 注 2:浮顶油罐或闪点大于 120的可燃油罐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表中的规定减少25%。 注 3:一个单位如有几个储罐区时,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中相应储量四级建筑的较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