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土地转让契约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房屋、地产转让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盐池县北塘两间平房及羊棚一座, (墙东北 16 米、南北 14 米,现有墙面和邻居各一半)生活用电齐全和大门,产权归乙方永久性所有。二、房屋面积及门牌号:门牌号:117,占地面积:224 平方米。三、付款方式:总成交价款为拾万零捌仟元整(108000 元整) ,在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全款。四、立约之日起,房屋过户国家补助、扶贫待遇、拆迁、征用、理赔由乙方所有。甲方要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一切手续。土地房屋在乙方的使用中甲方要保证与他人无任何人的侵权。1、房屋成交后,土地及房屋成交前甲方与他人发生的债务抵押等与乙方无关。2、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五、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介人各执一份。六、此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中介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