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 体 废 弃 物 清 运 协 议(表 1)甲方:乙方:内容:甲方为了保证施工生产、生活及办公固体废弃物得到有效控制与管理,本着减少环境污染的原则,确保固体废弃物在清运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特与承运单位签订本协议。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负责监督乙方废弃物处理情况,如乙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 造成严重污染,甲方有权取消其固体废弃物收购资格。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对甲方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必须执 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部门环境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如乙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一切 责任由乙方负责。2.负责向甲方提供固体废弃物收购资格及证明材
2、料。3. 乙方在储运甲方固体废弃物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3.1 乙方应保证运输、处理状况良好,车辆排放的尾气、噪声及车辆冲洗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3.2 运输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化学品时,应事先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3.3 粉尘固体废弃物的运输,要采取封闭措施,对液体固体废弃物的运输应使用防泄漏的容器,防止运输途中粉尘飞扬、液体泄漏而造成的环境污染。3.4 乙方在搬运废弃油桶等固体废弃物时,应开口向上,不得有残留液体外泄。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