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仁康医院员工行为缺陷管理规定1、总则条 1 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强化内部管理,完善约束机制,确保医疗安全,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经董事会研究同意,特制定本 规定。条 2 条 本规定适合仁康医院全体员工。- 2 -条 3 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府各部门的相关行业规定,遵守职业 道德, 树立白衣天使良好形象,全心全意为患者及健康需求者服务。条 4 条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消极怠工,不遵守医院管理制度(特别是医疗核心制度)视其情节后果每次扣300-500 元。条 5 条 不爱护医院荣誉,制造或
2、散布流言诽语或从事损害医院形象、 利益之行为者,每次扣 500 元。- 3 -条 6 条 服从医院管理,保持政令畅通,医院职工不服从安排、不听从指挥或不按时完成指令性任务,每次扣 200 元,医院中 层以上负责人通讯不畅,突发事件无法联系者, 视其情节每次扣 100-200 元。2、履职缺陷条 7 条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熟练掌握本岗位工作要求的理论知识、 专业技术、工作技能,因业务 不熟练、操作不规范、履职不满意或导致病人投诉者,每次扣 200 元。 条 8 条 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程、规范,违 者每发现一次扣 200 元。 违反操作规- 4 -范,造成不良后果者,自动承担全部责任(包括
3、经济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条 9 条 认真执行查房、会诊、疑难危、急、重病例讨论,输血、病 历书写、 查对等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并做好记录 ,违者扣责任人每次 100 元。造成误诊、漏诊、错配、 错发、打错针、做 错治疗等情况者,每次扣 500 元。条 10 条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加 强院内感染防范,做好基础台账 及各种消毒记录,各项治疗操作时必须按要求戴口罩,违者发现一次扣 200 元。条 11 条 爱护医院财物,按要求做好医 疗- 5 -仪器、设备及家用电器的规范保养,建立健全仪器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台账、操作规程,违者发现一次扣 50 元。条 12 条 院科两级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科室
4、、深入一线充分了解临 床一线人员的思想情况、履职情况、病员动态,对一线情况应知未知或不作为者,每次扣 200 元。条 13 条 发现医疗纠纷安全隐患、苗头不及时予以纠正、处理、上报,以致纠纷形成、事态扩大或出现安全事故者,每次扣 300 元。条 14 条 实物(药品、食品、一次性耗材)管理负责人对所管理物品应定期进行检查,- 6 -出现过期、失效、变质、霉变等情况之一者,每次扣 300 元。条 15 条 院科两级负责人不及时反应情况、传达会 议精神导致信息不 畅、工作次滞后引起误会者,一次扣责任人 200 元。条 16 条 按医疗相关制度要求,各种 记录不及时、不 认真、不规范、不完善 导致缺
5、失、缺项者,每次扣 50 元,由此引起医疗纠纷的扣 500 元。条 17 条 各种医疗报表、资料、疫情等未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出现迟报、漏 报、错报、虚报、谎报 者,每次扣 100 元。- 7 -条 18 条 因管理不善,造成病历、检查报告、各种记录、标本等资料丢失者,扣 责任人100 元。3、职业道德缺陷条 19 条 救死扶伤实行社会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作想,千方百计为 病人解除病痛,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因个人情况导致病人延误治疗者,每次扣 200 元。条 20 条 对病人及家属应热情大方、言 语文明、态 度和蔼、关心体贴和同情病员,对病员采用生、冷、硬、顶、推、拖等态度者,每次扣 2
6、00 元。- 8 -条 21 条 与病人或陪伴发生争执、吵架、有损医院形象者扣 500 元,甚至发生肢体冲突者,扣当月工资的 50%。条 22 条 巧立名目超标收费、分解收 费,增加病员负担者,每次按乱收 费金额加倍处罚。条 23 条 为病人保守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泄漏病人隐私与秘密者,每次扣 300 元。条 24 条 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 处理同事同行之间关系,故意设 置障碍、搬弄是非、挑拨同事或医患之间关系,不 积极支持、配合、协同完成医疗工作任务或因医方原因导致病- 9 -员流失者,每次扣 500 元。条 25 条 弄虚作假。出具假病情报告、假诊断证明书,每次扣 200 元。条 2
7、6 条 合理用药、合理检查,造假、空挂、故意骗保、套保者,每次扣 500 元。条 27 条 科室或个人私自经销药品或卫生材料,与院外医疗机构或 药品、 药械经营单位挂钩、收受好处费者,每次扣 500 元。条 28 条 凡暗示或接受病人及家属宴请,每次扣 500 元,接受病人及家属红包及贵重礼品者,除如数退还外并处 以 2000 元的处罚。- 10 -4、行为养成缺陷第二十九条 仪表整齐(胸卡 衣 帽 鞋子等)行为端庄,精神饱满 ,诚挚亲切,举止得体大方,站有站姿、坐有坐相,不得化妆(淡妆除外)上班,不得披长发 ,戴首 饰及穿高跟鞋(行政、后勤除外)和拖鞋上班。不得穿白大衣进入食堂和上街,违者每
8、次扣 50 元。第三十条 工作期间,禁止干私活、吃零食、闲谈 嬉笑、大声喧哗、打瞌睡、听音乐、玩手机(查阅医学专业知识和工作需要除外)、带小孩(哺乳期每次喂奶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看非专业书刊杂志,违者每次扣 50 元。- 11 -第三十一条 擅离工作岗位(上厕所除外),私自更换岗位,每次扣 50 元,脱岗超过 30分钟按旷工处理。第三十二条 任何职工只要见到外来人员者均应主动热情接待、询问 是否需要帮助,实行首诊首见负责制,主动积 极为外来人员提供帮助,违者每次扣 100 元。第三十三条 禁止酒后上班,在公共 场所吸烟,违 者扣 100 元。第三十四条 爱护公共环境,保持 环境卫生,不
9、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损坏花草树木,违者每次罚款 50 元。- 12 -第三十五条 下班前应再次检查医疗设备、家电 等运行情况,关好门、窗、水、电, 违者每次扣 50 元。第三十六条 实物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定置管理规定,所有物品、药品、器械、耗材等摆放整齐,排列有序,干净清爽,违者每次扣 50 元。第三十七条 丢失、 损坏医院财物(包括病历、文件、档案)视其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者加倍赔偿。第三十八条 未经允许,违规使用、转借医院车辆及各种设施、设备 者,每次扣 500 元。- 13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到院外行医、手术者,扣当事人当月工资 。第四十条 利用医院设施、设备以个人名
10、义或科室名义承揽获利性服务者,扣罚当月工资。第四十一条 停水、停电、上 级检查,医院职能部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传达至相关科室,导致 损失者,扣责任人 200 元。第四十二条 后勤保障,物质供应、设备维修等相关责任人,未主动 与临床科室衔接、导致临床工作不畅或未向临床说明缺货,维- 14 -修不及时的原因,扣责任人 200 元。第四十三条 任何科室(收费室除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钱物,发现 一次,按所得金额的 10 倍处罚。第四十四条 未经医院批准,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减免医疗费用,违 者扣当月科室绩效工资的 20%,责任人绩效工资的 100%。第四十五条 职工之间或科室之间发生吵骂,影响正常工作,
11、有损医院形象者,每次扣责任人 500 元,发生肢体冲突者扣当月工资的 50%,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第四十六条 厉行节约 ,水、 电、气、 纸、- 15 -笔各种办公耗材,能省则省,不得浪费,违者一次扣 50 元。五、劳动纪律缺陷第四十七条 不遵守作息时间,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 5 分钟扣 10 元,超过 10 分钟扣20 元,超 过 20 分钟每次扣 30 元,超 过 30 分钟按旷工处理。第四十八条 旷工一次扣 3 天(全月工资总额除以 26 天,为一天的工 资)以此类推, 连续旷工 5 天以上或全年累计达十天以上者,予以除名。第四十九条 值班人员未执行面对面或- 16 -到病床交接班,
12、造成脱岗者,扣交班人 200 元,不按时接班者按第四十七条处理。第五十条 医院各种会议、学习应到未到,无故缺席者,每次扣 100 元,迟到、早退者每次扣 20 元。第五十一条 会议、学习期间,不专心听讲、不认 真笔记、交头接耳、 打接电话、 无故离席、劝 阻无效者,每次扣 50 元。第五十二条 职工请假均以书面假条为准,按程序交办公室备案为 有效,否 则按旷工处理。第五十三条 后勤职能科室临时外出办- 17 -事须向办公室说明事由,外出时间和地点,否则离岗时间 30 分钟以内的扣 50 元,超过 30分钟者按旷工处理。第五十四条 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疲劳驾驶或开带病车,导致安全事故或造成车辆财
13、产损失者,驾驶员承担损 失部分的 50%。第五十五条 会议请假由会议主持人批准,其他请假:事假 1 天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批准,2 至 3 天由科主任或 护士长批注意见后交分管领导批准,3 天以上由院科两级批注意见后报执行董事(总经理)批准,病假凭疾病诊断书,请假逐级批报 ,3 天内科室分管领导同意有效,超过 3 天由 总经理同意有效,- 18 -无假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六、附则第五十六条 在进行投诉核实或例行检查过程中,被询问人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包庇他人过错,查证属实 后加倍处罚。第五十七条 认为事实有误,处罚不当者,可以在接到处罚的三日内向医院主要领导或总经理提出申诉,在申诉期 间,不影响 处罚。第五十八条 凡出现本规定未涉及的缺陷行为,由院务会临时讨论 ,作出 处理。第五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19 -第六十条 本规定从 2018 年 6 月 1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