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川羌族自治县关于 120 急救车管理的通知为加强救护车管理,充分发挥救护车使用效率,现将救护车规范使用管理通知如下:一、要进一步加强救护车使用管理,健全完善本单位救护车管理规定。二、救护车作为医疗卫生单位的专用车辆,只能用于抢救、转运危重伤病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工作,严禁挪作他用。三、要切实加强救护车安全管理,保持车况良好,随时保证医疗和急救用车。四、救护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人,热心为伤病员服务。五、将救护车安全管理列为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将救护车用于非救护和公务用途的,一经查实,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资格,并严肃追
2、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六、以下列情形将追究责任:1、不执行院前急救负责制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的医院扣 1 分。2、如发现 120 紧急救护车停放公共场所 ,经查核实扣 1 分。 3、拒绝“120”指挥、调度或者拒绝推诿收治急、危、重伤病员急救的,扣 2 分。4、擅自挪用救护车执行非急救任务的,扣 2 分5、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未取得院前急救培训合格证的急救人员独立值班的扣 1 分。6、值班车遇到意外情况不及时向“120”调度汇报的,扣 0.5 分。7、不执行信息报告制度,谎报、漏报和瞒报情况,扣 0.5。8、违反收费规定超收院前急救费用的,或出车人员私自收费的,扣 2 分。9、违
3、反规定,延误急、危、重伤病员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2 分。10、对违反急救原则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扣 0.5。11、群众对辖区内各网络医院进行投诉扣 1 分。12、不尊重病人意愿选择(有能力的网络医院进行救治或转院)扣3 分。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负责对各型分站进行动态管理,实行考评百分制。考评包括组织管理、制度职责、“六统一”(即统一“120”急救电话;统一院前急救指挥调度;统一救护车标志、急救设备、药品;统一院前急救病历;统一收费项目标准;统一急救服装)、电话回访、满意度调查、急救出车时间等内容。凡考评达不到 80 分的,要求整改或停业整顿;对违反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有关规定,拒绝接诊病人或拒不服从“120”调遣的急救分站要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急救分站资格。各单位要对照救护车管理的相关规定,迅速对救护车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全县急救分站考核另行制定细则。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北川羌族自治县紧急救援指挥中心2014-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