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轻型活动房购置合同合同编号: 中 建 一 局 集 团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China Construction First Group Construction & Development Co., Ltd.XXXXXXXXX 项目之轻 型 活 动 房 购 置 合 同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日期: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轻型活动房购置合同目 录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第二条 分包范围及内容 1第三条 工期 .1第四条 质量标准 1第五条 二次搭拆及回购(可选项) .2第六条 承包形式 3第七条 计价方式与合同价款
2、.3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4第九条 竣工结算 4第十条 甲方责任 5第十一条 乙方责任 5第十二条 授权管理 6第十三条 现场及人员管理 6第十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 .7第十五条 检验与验收 .7第十六条 保修 .7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8第十八条 违约 .8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9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9第二十一条 其它 .9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轻型活动房购置合同1轻型活动房购置合同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项目名称】工
3、程 轻型活动房 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分包范围及内容2.1 分包范围:【项目名称】工程 现场办公室/生活区 用轻型活动房。2.2 分包内容:2.2.1 提供临建活动房基础工程图纸,指导基础预埋件安装;2.2.2 轻型活动房的设计、加工制作、运输、安装、维修及保修;2.2.3 两年内外墙清洗、粉刷一次;2.2.4 场地内(市内)运输、拆除、安装;(若有二次拆除安装)2.2.5 轻型活动房的拆除及拆除后外运输;(若回购)2.2.6 临建活动房室内装修工程。(选择项)第三条 工期3.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4、 日,计 日历天。3.2 乙方必须按甲方总控进度计划施工,确保每周之工作均在甲方之总控进度计划内完成;如果乙方不能按甲方总控计划完成其工作,乙方必须按甲方指令无偿追加各项投入,以达到甲方的合理工期要求为止。3.3 非甲方原因(含业主方的原因、不可抗力除外)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罚款人民币 元,并承担甲方一切相关损失。第四条 质量标准4.1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之要求,并满足甲方、监理(包括业主)的其他合理要求。4.2 甲方临建施工方案及乙方构件说明。4.3 材料要求: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轻型活动房购置合同24.3.1 地梁、圈梁、一字梁、楼面檩条、人字梁
5、用材:8#C 型钢,C 型钢壁厚不小于2mm;4.3.2 立柱:双 8#C 型钢, C 型钢壁厚不小于 2mm;4.3.3 屋面檩条:L40#角钢;4.3.4 楼梯:钢制楼梯;4.3.5 走道板:3mm 厚花纹钢板;4.3.6 板房外墙体及屋面板均采用 50mm 厚岩棉复合彩钢夹芯板。钢板厚度需保证不低于 0.326mm,岩棉夹芯板容重不小于 120kg/m3。4.3.7 楼板:15mm 厚木胶合板;4.3.8 拉杆为 8 圆钢;4.3.9 门窗:型钢门框、彩钢复合门板,办公区门为钢质门、塑钢窗; 4.3.10 以上为质量标准为最低要求,实际施工中,材料品质不得低于上述要求。4.4 装修标准:
6、(可选项)部位及做法 1 层办公 2-3 层办公 卫生间 厨房 贮物间地面 瓷砖 地板革 瓷砖 瓷砖 水泥地面吊顶 矿棉板 矿棉板 铝板 铝板 无照明 日常灯 日常灯 日常灯 日常灯 日常灯给排水 无 无 给水:PPR管(带 30厚橡塑保温)排水:PVC-U阀门:铜阀门洁具品牌:给水:PPR管(带 30厚橡塑保温)排水:PVC-U无4.5 以上主材均按乙方提供之样品(已封样)进行施工。4.6 乙方应特别注意业主、监造、监理和甲方对乙方质量的严格要求,凡是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业主、监造、监理的任何处罚,甲方将会对乙方处理双倍处罚。第五条 二次搭拆及回购(可选项)5.1 使用期间,根据场地规划或
7、安排需对临建设施进行移位的,乙方应按甲方指令进行轻型活动房的移位施工,费用按下述约定执行。5.2 工程竣工后,若甲方需要对活动房屋进行拆除并同城或异地安装时,乙方应按甲方指令要求及时完成相关拆除、运输、保管、安装工作,费用按下述约定执行。5.3 乙方承诺在甲方要求乙方回购时,乙方应无条件回购。5.4 回购价格按购置价格及已使用的时间按每月折旧 %进行计算。甲方保证交付乙方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轻型活动房购置合同3完整的彩钢板房墙板、屋面板及钢骨架;乙方不得以任何材料磨损等原因向甲方索赔或调整回购价格。5.5 若乙方回购活动房,则甲方需提前 5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在约定
8、的时间和期限内将临建设施及其附属物清退出场。5.6 退场时需进行吊装、剔凿、拆除、清理等相关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括在合同相关价款之内,乙方不得另行索要。退场拆除产生的垃圾、渣土由甲方负责外运消纳,乙方负责配合装车。退场拆除时发生的破损、毁坏由乙方自负其责。第六条 承包形式6.1 包工包料。第七条 计价方式与合同价款7.1 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总价 元整(人民币大写: 元整)7.2 价格组成明细序号工作内容 单位数量 固定综合单价金额 备注1 活动房(岩棉复合板)购置m22 二次搭设的运输安装 m2 可选项3 竣工后拆除、运输及保管m2 可选项总计7.3 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本合同固定
9、综合单价包括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包含的工作应视为满足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达到业主、监理、甲方满意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即本固定综合单价应是包工、包料、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及满足业主、监理和甲方的合理要求,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械进出场费、运输装卸费、安装费、附件或配件费、试验检验费、冬雨季施工费、成品保护费、清洁费、工具费、赶工费、食宿交通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除发包方提供之外的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临时设施)、保险费、技术资料费、与其他分包商的配合照管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相关所有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已包含在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
10、至总承包工程竣工)内各种损坏构件的维修及更换,如:门窗开启不灵、锁具失灵、屋面或墙体渗漏、安装或装修质量缺陷以及产品质量缺陷等。7.4 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不再做任何调整。任何因市场物价波动、生活费用提高、人员工资的提高、政府税收与收费的调整以及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红头文件的颁发等因素引起的乙方的成本的增减,均属于乙方自身经营风险,视为已经事先充分估计并已经包含在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之中。7.5 工程量计算规则:7.6 所有工程量均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按下列规则计算: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轻型活动房购置合同47.6.1 (1)房屋建筑面积按外墙边长宽计算乘以层数;7.6.2 (2)室外楼梯、走道
11、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7.6.3 (3)雨棚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7.6.4 (4)总面积=(1)+(2)+ (3)。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8.1 本分包工程无预付款。8.2 付款前提:8.3 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承包工作内容。8.4 材料质量及安装质量达到甲方要求,并提供了相应的试验报告及技术资料。8.5 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8.6 付款程序8.6.1 本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本分包工程完工后一年后 7 天内甲方支付剩余款项。8.6.2 回购款在回收当月,由乙方支付给甲方。8.7 资金风险共担8.7.1 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甲方不能
12、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乙方郑重承诺,为共同开拓占领市场,对甲方未按时收到业主相应款项情况下,乙方表示理解与宽容,并愿意与甲方一起承担资金压力,乙方也不要求甲方每月付款均按时足额到位。8.7.2 乙方同意甲方按业主实际支付给甲方的比例来支付其进度款,此时也应扣留资料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计取利息。8.7.3 乙方应当具备一定承担风险的能力。如果乙方承担的分包工程施工中,乙方向甲方所递交的索赔要求,在甲方向业主方递交的相应索赔要求未获得批准,则乙方的索赔要求亦将不会得到批准。如果因为双方合作的工程的业主方破产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甲方已经无法全部
13、或部分得到工程款,甲方亦将不会支付乙方工程款,所造成的损失双方按照所完成的工作量的比例共同承担,即使乙方的结算数额已经获得甲方的批准。第九条 竣工结算9.1 有效结算凭证:9.1.1 本合同书及其附件;9.1.2 甲方签字的进场临时设施验收单;9.1.3 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并经甲方经营管控中心审核同意的合同外签证与索赔;9.1.4 除此以外的任何资料都不能作为结算依据。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轻型活动房购置合同59.2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后 14 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以及价款调整方式,进行工程竣工结算。9.3 甲方
14、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9.4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甲方认可后 14 天内,乙方未能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5 甲方与乙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条款的约定处理。第十条 甲方责任10.1 甲方驻现场代表【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10.2 负责编制临建方案以及布置图。10.3 负责协调乙方与现场其它分包商之间的关系。10.4 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指令、指示、洽商等相关施工文件。10.5 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施工便利:10.5.1 提供满足施工要求的照
15、明设施;10.5.2 协调现场施工安排,确保场内运输通道的通畅;10.5.3 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点,并承担水电费。10.6 甲方项目经理部负责定期召开的现场协调例会。第十一条 乙方责任11.1 乙方驻现场代表【项目经理】姓 名: 。11.2 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严格按规范、方案进行施工。11.3 自备施工所需机具、工具及其它随身工具。11.4 自备符合规范要求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口罩等。11.5 乙方施工前需向甲方提供完整技术方案,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11.6 施工依据现行国家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其它相关规定;11.7 主要施工方法;11.8 根据工期
16、要求和现场情况为每阶段施工安排的机具型号、数量;11.9 每一阶段现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数量;11.10 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组织结构系统和隶属关系以及通信联系方式;11.11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可能出现的情况【包括有毒害环境作业】,所采取的保证措施。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轻型活动房购置合同611.12 负责自行施工范围的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害其它施工方已完项目,如有损害乙方应自费予以修理。11.13 乙方应随时准备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检验、检查,并为检验、检查提供便利条件。11.14 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无论何种原因发生交通事故,自行承担相关责
17、任。11.15 负责对进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承担乙方人员不遵守需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11.16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因乙方过失、失误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和索赔,另外还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抚恤费和其它相关开支。11.17 乙方作业人员应服从甲方的指挥,进入现场施工区域后,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卸货。11.18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以及需方的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并遵守工地所在地,如:院落、街区、小区、场所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任何因违法相关规定、要求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11.19 乙方现场负责人需按时参加
18、甲方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各种会议、检查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若乙方代表临时有其它紧急事物无法出席,须指派全权代表参加。会议所作出的决议、事项,双方需共同恪守,严格遵照执行。11.20 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外来人员需经当地市建委外管处备案】及特殊工种的上岗证。11.21 乙方有义务保管、维护施工范围现场临水、临电、临时消防设施。第十二条 授权管理12.1 乙方领用甲方提供材料的唯一授权人为 ,同时甲方确认发放甲方提供材料的唯一授权人为 。双方特此约定,本工程所有甲供料的领用单必须同时具有上述二人的签字。12.2 对于本工程承包范围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双方约定:甲
19、方的项目经理仅有对施工工作的确认权;涉及该工作的工作量及金额必须得到甲方高级项目总监 或项目经理 或商务经理 的书面签认,方能作为该工作结算的依据;签证应当天办理,每月汇总上报甲方;除此以外的零工签证,均作无效处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乙方承诺不发生零星用工。12.3 凡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结算、付款的,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商务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买方与本合同相同的印章。甲方项目经理部其他任何人员的任何形式的签字不作为合同价款变更、付款及结算的依据。12.4 甲方项目经理部公章(方章)的使用范围为往来函件、会议纪要、洽商变更等履约过程中的文件,但不包括签署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办理结算。”中
20、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轻型活动房购置合同7第十三条 现场及人员管理13.1 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地方以及甲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13.2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配戴安全帽及胸卡。施工人员须持证进出现场。13.3 现场不允许出现宣传乙方单位的标识、标语。13.4 禁止将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人员带到施工现场。13.5 乙方所有现场非当地户籍人员施工人员需持有当地劳动局核发的外来人员就业证、当地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当地政府指定卫生防疫部门核法的健康证。凡因为乙方承担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办理证件所需费用乙方自理。13.6 施
21、工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当地劳动局和建委颁发的上岗证,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甲方备案。13.7 乙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人员发生任何违法犯罪或妨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并有完全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周围其他人员和财产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13.8 严格遵守有关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环卫社会治安方面的规定。凡是由于乙方在上述要求贯彻执行不得力而造成的一切事故、灾害,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第十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14.1 乙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业主、监理及甲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乙方应为其进入
22、施工现场的人员之安全承担全部责任。14.2 若乙方在合同履行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未能达到上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违约罚款。第十五条 检验与验收15.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施工质量未达到验收合格标准而导致的一切返工及修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任何因返工及修补导致的甲方损失亦由乙方承担。15.3 乙方为达到上述技术和质量要求而采取之措施的所有费用应被视为已全部包含在乙方的固定综合单价
23、中。若乙方在合同履行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未能达到上述技术和质量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技术质量违约罚款,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第十六条 保修16.1 使用期间非人为损坏和非易耗品非人为损坏由乙方免费维修。如:如门窗开启不灵;锁具失灵;开关、插座失灵;供电线路不通畅;屋面或墙体渗漏;安装或装修质量缺陷;产品质量缺陷等。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轻型活动房购置合同816.2 由于使用不当等造成的临建设施损坏,甲方负责承担重置或维修费用。易耗品损坏,甲方自行维修或重置。如:灯泡、灯管损坏;门槛;玻璃裂缝、破碎;开关、插座破损;装修面层污损、损坏。16.3 乙方应在项目所在地区设有常驻维
24、修机构,能及时处理产品所有保修服务,该服务必须是 24 小时全天候提供的,质保期内在接到甲方的保修通知后必须在 小时内予以答复,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免费对所供产品进行连续检修及更换, 小时内完全修理好。如相同问题连续 次维修还不能修好应免费更换新品。16.4 质保期内免费保修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所提供产品的常规检查等内容。当由于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乙方须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该维修机构须备有足够的备件产品,以满足本工程的维修需要。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17.1 不可抗力指业主、甲方、乙方都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超出一般防范能力的事件。此类事件的发生给合同乙方的履约造成不可能。或减
25、弱。不可抗力包括:17.1.1 地震、洪水、海啸、飓风、台风、剧烈雷击等天灾以及恶劣气候;17.1.2 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17.1.3 叛乱、暴动、军事政变、内战;17.1.4 暴乱、骚乱、游行示威(乙方自身及相关联的人员内部发生的事件除外)17.1.5 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恐怖袭击;17.1.6 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物或装置产生的压力波;17.1.7 由于法律法规的变更或后续颁布的法律法规导致本合同在法律上不合法。17.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处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6 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
26、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 3 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7 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7.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7.3.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的损害,由甲方向业主索要回来以后相应支付给乙方:17.3.2 停工期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施工场地及工程进行的必要的管理、保卫,并提供相应的管理、保卫人员及设施。17.3.3 乙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身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有关费用已考虑
27、及包含在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内。17.3.4 乙方的工具及或临时工程、临时设施损坏、损失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费用已考虑及包含在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内。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轻型活动房购置合同917.3.5 延误的工期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并按甲方通知相应顺延。17.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十八条 违约18.1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本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责任如下:18.1.1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乙方损失和/或工期延误,工期予以后延,损失不予赔偿。18.1.2 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和/或工期延误,乙方工期不
28、予后延,且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接受甲方罚款。18.2 除非合同终止,否则违约方承担前述条款违约责任后仍需严格履行本合同。18.3 若因乙方提供的临建租赁物不符合公司和中建总公司的 CI 要求,造成甲方项目经理部在 CI 评比考核中处于不利,则由乙方承担有关责任,租赁费酌情扣减。18.4 甲乙双方明确约定,对于在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宜产生的乙方对甲方拥有的债权,乙方承诺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除非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乙方应在违约转让债权之日起五日内,按照违约转让债权总额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违约金应承担违约付款责任,同时债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第十
29、九条 争议的解决19.1 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时,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甲乙双方愿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决将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19.2 本合同中关于管辖权的约定是唯一的,任何一方不得通过债权转让或其它方式对涉及本合同约定事项或与之相关的事项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另行约定或对本合同关于管辖权的约定进行变更,如发生类似情形,该等约定亦属无效。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20.1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20.2 合同订立地点: 20.3 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且保修期满后即告终止。第二十一条 其它21.1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解决。21.2 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三份,甲方一正两副,乙方一正一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轻型活动房购置合同10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地址 : 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账号 : 账号: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