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赵官能源公司掘进现场管理制度第一节 巷道开、竣工管理制度1、开工前,由工区技术副区长提前一天填好开工通知单经有关部门和分管副总签字后,送生产技术部掘进、地测专业、安监处、调度室、通防工区等有关单位,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按规定办理相关事宜。2、巷道开门前后,开拓、准备巷道开门位置及方位必须由生产技术部掘进、地测专业和工区技术副区长三方根据设计现场确定,其他一般巷道由工区技术副区长按设计现场确定开门位置及方向,巷道开门 58m 内,必须到现场标定中腰线。3、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设计和规程、措施施工,未经生产技术部门许可,严禁随意改变开门位置和私自改动中腰线,开门后,生产技术部有关人员及工区技术
2、副区长下井必须对各迎头开门位置、中腰线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4、巷道竣工或停工前一天,由工区技术副区长填写巷道竣(停)工通知单经有关部门和分管副总签字后,送生产技术部、地测专业、安监处、调度室、通防科等有关单位,各单位加到通知两天内进行迎头测量、质量验收、设备材料准备及撤除等工作。第二节 现场交接班制度1、掘进区队各生产班组及岗位工必须现场交接班。2、交接班时,两班班长、安监员必须现场亲自交接,必须将本班遗留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3、工区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各班组现场交接班情况,发现不现场交接班者,对责任者按违反劳动纪律论处,同时依据工区内部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3、4、掘进管理人员要不定期抽查现场交接班情况,发现不现场交接班者,除对责任者按规定处罚外,同时对该工区区长、支部书记联责罚款 20 元。第三节 巷道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各掘进工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内部工程质量验收办法,并通过安监员对当班工程质量严格验收。- 2、掘进巷道每月进行一次进尺验收,由经营管理部牵头,联合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地测科、机运部等部门进行验收。3、质量考核办负责每月对工程质量验收情况考核和汇总。4、锚杆支护巷道检查工具必须齐全,否则工程质量按不合格。5、分管矿长、副总及专业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对锚杆锚固力等进行实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生产技术部要建立工程档案,做到真实齐全准确
4、。第四节 巷修维护制度1、生产技术部每月组织人员对全矿掘进巷道的维护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专业管理人员下井要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失修巷道,要立即向矿分管领导汇报。2、正在施工的掘进巷道,由掘进专业负责组织巡查,进行整修。其他的巷道由生产技术部分管巷修人员负责组织进行巡查。3、巡查结果处理,各专业在每月的 10 日、20 日前,将巡查结果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将巡查结果汇总,并在每月的 15 日、25 日分两次,把巷道巡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进行通报。生产技术部根据巷道巡查情况,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安排施工。4、巷道维修施工前要由分管领导带领有关技术、安监及施工单位的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查,根据现场的实
5、际条件,确定维修支护形式和安全措施,并编制规程措施。5、巷道修复仪锚喷支护和锚网带支护为主要选择形式。在动压区及顶板破碎的地方要采用锚网喷联合支护进行维修,具体支护形式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6、在维修时必须按照正规操作程序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第五节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掘进机电设备由机运部管理考核,机运部要对所有机电设备统一编号、建立台账。2、各掘进区队由机电副区长分管机电工作,机电班长负责具体管理工作。3、各掘进工作面实行设备包机到人,维修人员要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杜- 绝设备带病运转。4、各掘进区队要建立设备检查维修记录,对检查维护不及时,造成设备损坏的,要对包机人联责处罚
6、。5、充分利用交接班时间及矿井停产检修时间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与检修工作,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6、检修好的设备验收,由机运部、使用单位共同参加,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可由使用单位领出。7、井下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验收合格,贴防爆合格证后方可使用,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 100 元。8、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罚款全部由使用单位承担,并由机运部、调度室组织分析,找出责任者,依照矿有关规定处理。第六节 特殊地点管理制度1、三岔门、四岔门在施工前,技术人员要到现场进行勘查,依据现场情况,合理确定开门及预透位置,并在规程中对开门位置、支护形式、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作出明确的规程,并绘有切合实际的施工大样
7、图及支护图。2、三岔门、三岔门必须严格按设计、规程要求进行施工,并要一次成巷,不得出现二次返工整修。3、巷道开门前,要对开门地点附近巷道进行加固。4、三岔门、三岔门施工前,安监员必须盯在现场,技术观察顶板情况,严格监督检查。5、巷道贯通前 20 米,地测部门必须现场用红漆标出预透点,并向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下达预透通知单,两个掘进工作面相向掘进时,必须停止一个掘进工作面掘进。6、巷道贯通前,施工单位区长必须现场查看预透点的支护情况,并按规程要对对预透点进行加固。7、巷道贯通时,由分管矿长指派调度督察员现场盯班。8、所有巷道贯通前,必须由生产技术部地测专业对原施工导线进行复测,进行闭合计算,确保巷
8、道准确贯通。9、巷道贯通 50 米前,生产技术部安排施工单位工区技术副区长,提前编- 制防止透水、冒顶、崩坏设备、贯通伤人的安全技 术措施和通防技术措施,防止贯通后风流紊乱。10、两条巷道相向掘进当迎头相距 20 米前,必须停止一个掘进头施工,实行单工作面施工。相距 20 米前,由地测专业下达预透通知单,报施工单位、生产技术部掘进专业、通防工区、调度室、安监处、总工程师。11、贯通地点按三岔门、四岔门,由施工单位提出支护措施,确保安全。12、巷道贯通由掘进经理组织实施,贯通时,通防工区区长必须在现场负责按措施调整通风系统,保证系统合理,风量满足要求,否则不得贯通。13、贯通管理纳入生产调度内容
9、,由分管副总负责,协调地测、掘进、回采、通防、机电的专业部门的工作,确保贯通符合 要求,新采区、新水平贯通、特殊地点贯通由总工程师负责。14、生产技术部应根据生产接续情况,对需要排放瓦斯的接续地点各专业内部之间协调,并负责安排巷道排放瓦斯的具体工作。第七节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1、掘进区队的特殊工种包括放炮员、小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电瓶车司机、扒装机司机、溜子司机、综掘机司机等。2、特殊工种人员下井时必须随身携带上岗证。3、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要现场将隐患、设备状况及应注意的问题详细向下一班交接清楚。4、交完班后,交班岗位工要将上岗证从牌板上取下,接班岗位工将上岗证挂在牌板上。5、各
10、特殊岗位工种要严格按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正规操作。6、安监员必须每班检查施工地点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严禁无证上岗。7、掘进专业每周对各迎头安全质量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无证上岗者一律按“严违”论处,对不正规操作者按违章作业论处。第八节 通防设施管理制度1、隔爆设施:(1)与矿井井筒相连的主要进回风巷道;采区进回风巷道;煤层之间进回风石门都要安设主要隔爆设施。设施由大于 40L/ 个的水袋组成,- 水量按 400L/ W 巷道断面积( )计算。(2)主要隔爆水棚的排间距为 1.23 米,棚区长度 30 80 米。水棚距顶板两帮间隙不小于 100mm, 距轨面不小于 1
11、.8 米,高度要保持一致。(3)煤巷、半煤巷(见煤)掘进面;独立通风的巷道都要安设辅助隔爆设施。水棚距工作面 60200 米,分散安装时 30 60 米,辅助隔爆设施水量按 200L/ W 巷道断面积( )计 算。(4)辅助水棚排间距为 1.23 米,棚区长度 2040 米,分散安装棚区长度不小于 200 米。水棚距顶板两帮间隙不小于 100mm,高度要保持一致。 (5)隔爆设施吊挂。每排中水袋间隙与水袋至两帮间隙的 总和及水袋底部到顶板的距离不得大于 1.5 米。(6)安装设施要规范。挂钩选用 48mm 的圆钢制作,角 度为 605 度,弯钩 25mm,将弯钩按水袋规格尺寸焊接在废旧 钢管上
12、。 (7)水袋采用易脱钩的布置方式。将带有弯钩的旧钢管横 向固定在巷道中 (不牢固的安设走向固定钢管或采用其它固定措 2 2 2 2 施)挂钩对正,相向布置,钩尖对钩尖,水袋要撑开挂平,水量 充满,保证水袋迎冲击波侧能首先脱钩。禁止将水袋安装在支柱 和其它设施后面。 风门管理: (1)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采区主要进、回风道之间和其 它全风压大的地点必须建三道风门。 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一列车 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 5 米。永久风门必须设反向风门(单 向风门加设碰锁除外) 。所有风门能自动关闭并有说明牌。 (2)严禁同时敞开风门。永久通车风门实现自动化,其它 风门要有可靠的闭锁装置。 (3)风
13、门墙垛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四周与煤岩体接实, 厚度不小于 5 米,墙面平整、严密不漏风。电缆、管路过墙时要 有套管并堵严,风筒过墙要设铁风筒。 (4)所有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门扇要平整不漏风。 门扇与门框不歪扭,四周接触严密。严禁跨皮带建筑风门。 (5)水沟过风门时要设反水池或挡风帘。通车风门要设底 坎。溜子道风门要设挡风帘。(6)风门前后 5 米内巷道要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 杂物、积水、淤泥。 调节风窗: (1)调节风窗的墙体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2)调节风窗必须可调并有锁定装置。 (3)调节风窗前后 5 米巷道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淤 泥,有标明断面、风量等内容的说明牌。 (
14、4)调节风窗的墙体四周与煤岩- 体接实。 第九节 事故分析制度1、发生轻伤事故时,由事故专业与安监处组织分析,并制 定防范措施,同时对事故单位罚款 3000 元。 2、发生重伤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由专业领导与安监处 - 组织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事故单位区长在全矿专业例会上作 出检查, 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 追究现场管理者的管理责任。 3、因个人违章造成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二级以上重大非 人身事故及直接损失 5000 元以上的责任者,是干部的撤职,是 工人的调离工作岗位,是劳务工的除名。 4、因个人违章造成轻伤或三级非人身事故办理“三双”程 序教育的取消本人月度奖励,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
15、并按标准对 等罚款。 5、发生二级及以上冒顶事故和严重重伤事故,责任督察员、 安监员调离工作岗位,并按规定处罚。 6、发生工亡事故时,由专业领导与安监处组织人员,配合 集团公司对事故进行认真分析,接受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7、发生工亡事故单位的正职、盯班包头副职免职。对其他 有关人员根据分析情况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下文处理) 。 8、发生技术事故时,由分管副总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分析,对责任者按技术管理考核程序文和矿有关规定处理,并报 技术委员会批准。 9、发生质量事故时,由掘进矿长和总工程师组织人员进行 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和责任者,除对原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外,还 要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10、发生影响生产 8 小时以上的其他事故,由调度室分管掘 进的副主任组织分析,对责任者按翟镇煤矿生产保障体系有关规 定进行处罚,报掘进矿长批准。 11、由于工作不到位,本单位或分工管辖范围内发生事故, 造成严重影响的,分管领导都要组织认真分析,对单位负责人给予降职使用,对矿有关领导给予严肃处理。由于管理人员工作失 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给予撤职- 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