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济南)毕业设计(论文)题 目: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业务现象分析专业班级: 医疗保险实务 姓 名: 学 号: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目 录一、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定位.1二、商业保险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1(一)商业保险直接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分析.1(二)商业保险间接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分析 . 1三、商业保险介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模式选择与利弊分析.2(一)商业保险独立经营模式 2(二)商业保险委托代办模式2(三)政府主导的商业团体保险合同模式.2(四)政府与商业保险合作管理模式.3参考文献41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农
2、合业务现象分析摘 要:随着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建立,我国农村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社会保障缺失问题,商业保险作为整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当发挥其应有作用。商业保险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区分为两类不同的制度安排,即直接参与式和间接参与式。按照政府与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中各自的职能和责任,商业保险公司可以有四种介入方式与模式作为选择,即商业保险独立经营模式、商业保险委托代办模式、政府主导的商业团体保险合同模式和政府与商业保险合作管理模式。关键词:商业保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分析;模式选择;协同发展一、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定位2006 年 10 月召开的党的十六
3、届六中全会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这无疑对商业保险进行了定位。2006 年 6 月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提出要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各类商业保险,要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效方式。但事实上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是否能发挥重要作用,还是有一些不同看法。商业保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中应当而且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二、商业保险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经济学分析我们可以将商业保险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区分为两类不同的制度安排,一是商业保险作为二级制
4、度安排成为农村社会保障的一个组成部分,可称之为直接参与式;二是商业保险作为其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运行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发挥其独有功能,可称之为间接参与式。(一)商业保险直接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分析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和舒尔茨关于制度模式的分类,商业保险属于影响所有者配置资源的一种制度安排,它可以较好地促进农民之间,农民和保险公司之间配置风险。由于制度可以为合作创造条件,而农民缺乏风险分散和转移的渠道,且农民自发组织建立某种风险分担制度的交易和谈判成本很高,而商业保险制度则可以大大降低这种成本。(二)商业保险间接参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分析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政府和市场就是两种最
5、基本的制度安排,但任何单一的制度安排通常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具体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以商业保险为中介有几大优势。首先,实施一项农村保障制度安排,制度设计成本和未来的制度运行风险较高,政2府必须基于审慎原则进行全方位调研与分析,政府虽然在宏观制度设计上有优势,但对于具体的技术性项目的设计则缺乏专业经验其次,通过商业保险作为中介可以有效疏通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中的其他制度障碍。第三,以商业保险为中介可以有效减少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供给的实施成本。三、商业保险介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模式选择与利弊分析按照政府与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中各自的职能和责任,商业保险公司可以有四种介入方式与模式作为选择
6、。(一)商业保险独立经营模式在该模式之下,商业保险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直接向农民提供风险保障。这种制度安排的优越性在于其运行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一方面,它体现了市场意义下的“公平”,这对于一部分支付能力较强的农民特别有吸引力;另一方面,农民群体可以根据自己的保险需求偏好和支付能力选择合适的产品和保额,也有权选择不投保,避免了其他社会保险违背“一致同意”原则实施强制性制度安排的弊端。但是,由于商业保险只具有市场意义上的公平,而不具有福利价值评判上的公平,会导致部分农民由于支付能力受限而无法享受保障,也无法实现不同经济水平农民之间的财富互济效应。从保险公司角度看,其好处是可以根据各地农村市场状
7、况自主确定业务发展目标。(二)商业保险委托代办模式在该模式下,保险公司受政府委托管理和经办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包括政策咨询、业务管理、费用报销支付、管理专项基金等,其管理服务费用由政府财政支付,不从保障基金中提取,基金透支风险由政府承担。(三)政府主导的商业团体保险合同模式在该模式下,政府以投保人的身份将所筹集到的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为农户投保团体保险,与保险公司就保障条件、保险责任、赔付限额等一系列项目达成一致协议,签订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按约定事项向农民提供保障,并承担全部风险,政府不再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与基金透支风险。(四)政府与商业保险合作管理模式在该模式下,政府负责政策制定和农保费用的筹
8、集,保险公司负责经办农保业务和管理农保基金,有的规定可从基金中提取一定的管理费用,基金发生盈余时公司可在一定限额内按比例提取,如发生赤字,由政府和保险公司分担。这种模式目前应用不多,但仍有一些案例,以保险业参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例,截至 2005 年 6 月,在江苏、山东等六省 68 个试点区市县中,按上述标准分类,使用代办模式的有 36 个,团体保险3合同模式的有 22 个,合作管理模式的有 10 个。综合来看,上述模式各有优缺点,相对而言,从控制风险的角度看,委托代办模式相对较好,其次是保险合同模式,而合作管理模式则必须要求合作机制设计科学合理,但在严格风险管理的情况下,从长远来看,合作
9、管理模式值得推广。当然,具体采取哪种模式,还要考虑各地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的保障项目和保障群体,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加以探究。最终,提高农村合作医疗的社会化程度,要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加强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医疗服务监管,加强农村基层医疗队伍和医疗设施建设。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制度会越来越完善。4参考文献: 1 赵丽娅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对策研究.河北大学,2011(7)2 王天鹅.“新农合”与商业保险“亲密结合”J.中国社区医师,2007,23(11):3-4. 3 刘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影响农民参合率的因素分析J经济师,2009(4). 4 李倩,秦炜.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模式探索J.中国社会医学杂志,2007,24(2):97-98.5 李攀.对商业保险试水新农合的思考J.时代经贸,2009;6(9):9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