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职交接期的考勤管理如何做公司制度是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以实现公司发展战略为目标,最大化获取经济效益为中心,防范和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为目的,规范公司各种业务流程为内容和员工行为准则的一系列体系。从案例公司的离职管理规定来看,“离职员工必需要有 1 个月交接期,如果未交接完,就继续延长,如果是提前交接完毕的,员工也要待满一个月才能走,以便留出一段适应期”。该公司离职管理规定是否合法、合理,需要进行合理的分析:一、该公司规定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分析:1.“离职员工 1 个月的工作交接期”,符合现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
2、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对于“员工提前交接完毕,也要待满一个月才能走”的规定,因为没有相关明确法律的解释和界定为不许可,所以并不与法律条款相悖;3.“满 1 个月后,仍未交接完毕,继续延长交接”,这个规定是和现行法律相违背,是不合法的,存在风险。如果因为离职员工本人的原因,拒不交接工作或造成交接手续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有权依法向员工进行追偿。二、对员工离职交接工作是否合理的分析:1.从公司管理的层面上看,公司的考勤制度是从规范大众行为和防范经营风险为出发点的,需要遵守。员工离职必然涉及工作交接问题,如果工作交接时间不充分、交接
3、手续不严密、交接项目有遗漏,就会给公司的后续工作带来很多的难点,特别是一些管理岗位和核心技术岗位。案例公司对员工离职交接规定肯定也是通过仔细考虑和利弊衡量后做出的,作为公司员工,要在公司工作就必须遵守相关制度规定,遵守游戏规则,是起码的职业道德,这个是无需置疑的;2.从离职员工的角度来看,肯定是希望手续简便为好。现在一般员工离职,都属于“找到了马再踢掉了驴”,当然都是希望离职手续办理越快越好,“人还在、心已远”,对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及工作都抱有无所谓的态度。为了避免离职员工的负面情绪在公司中的蔓延,影响其他在职员工的工作热情,该公司在员工离职交接手续清楚、交接无误且公司已安排好接任工作的情况下,
4、可以酌情适当考虑缩短员工离职交接时间;3.对提出离职的员工,交接期内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公司的考勤制度对所以在职员工适用,只要员工在职一天,就必须要遵守。对于员工提出离职后经常请假、早退等现象,按公司管理规定处理即可,一视同仁、没有特殊。三、对离职员工的管理既要防范风险又要尽量画圆。1.做好员工培训工作,强调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相关法律法规,一定要注重宣导植入和培训教育工作。让员工了解公司管理制度的意义和目的、尊重公司制度规范,同时清楚自己合法的权利、应尽义务和违纪成本等,自觉遵守公司制度规范;2.公司制度不合法的纠正和调整。没有一家公司敢说自己的制度是完美的、也没
5、有一家公司能够一项制度维持不变。公司的制度的实施过程,也是调整完善过程,出现不合法和不合理的地方,就需要适时调整和规范,不断修正和完善。对于公司一些不合法的规定,人力资源部门要收集证据和法律条款,做出修正计划和调整思路,向上沟通反应,及时调整改善,预防和杜绝风险;3.公司对员工离职交接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可以针对不同岗位和层级员工,进行工作交接项目和时间规定,按交接流程规定逐项进行交接。重点加强对财务工作交接、未完成工作项目移交、涉及公司专项技术、重点客户资料移交与维护工作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管,引导和帮助离职员工标准规范和及时快捷地完成离职交接工作;4.对重点岗位员工,在离职交接期间,进行适当岗位调整,防范员工离职造成公司核心数据、重要资料、技术项目、管理指标等机密内容的不当流失给公司带来的各方面损失。四、总结:“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任何公司都会经历员工的来来往往、去去留留。公司给了员工学习成长的机会和发展提升的平台,员工为公司付出了时间精力、青春和热情,既然到了最后的分手时候,再计较鸡毛蒜皮也于事无补。就算做不到“笑着离开”,但最起码也能做到理智告别,让彼此多留些美好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