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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 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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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政府采 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鑫华社区居民委员会提质提档文化设计、标识标牌采购项目采 购 人: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鑫华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采购编号:雨财采计 2018-FW218委托代理编号:HNJX-YH-JZ2018036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鉴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8 年 12 月2目 录第一章 谈判通知第二章 谈判须知谈判须知前附表谈判须知正文一、说明二、谈判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其他规定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 采购需求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3第一章 谈判通知(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2、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鑫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鑫华社雨财采计 2018-FW218,区居民委员会提质提档文化设计、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HNJX-YH-JZ2018036)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确定,通知你单位参加谈判。1、请你单位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 2:00 5:00(北京时间),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长沙市长沙县板仓南路 19 号明城公寓 B 座 1601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

3、:400.00 元/套,售后不退。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雨花公共资源服务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政府大院南门会议中心后院)。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4、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按委托代理协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5、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 17 时前来函以确认是否参加谈判。6、联系方式:采 购 人: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鑫华社区居民委员会联 系 人:丑莎电 话:0731-82787726

4、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与桂友路交叉口西 150 米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鉴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徐凯睿、唐润霞电 话: 13548614839 、0731-84220886地 址:长沙市长沙县板仓南路 19 号明城公寓 B 座 1601保证金汇至:长沙市雨花公共资源服务中心开 户 行:中国银行长沙市马王堆支行银行帐号:5898 6516 9922购谈判文件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汇至:湖南鉴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花支行银行帐号:800810700169152030122018 年 12 月 5 日4第二章 谈判须知谈判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

5、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 款采购项目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鑫华社区居民委员会提质提档文化设计、标识标牌采购项目第二章第2.1 款采购人名称: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鑫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与桂友路交叉口西 150 米电话:0731-82787726 联系人:丑莎第二章第2.2 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鉴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长沙县板仓南路 19 号明城公寓 B 座 1601电话:0731-84220886 、13548614839联系人:徐恺睿、唐润霞供应商的邀请方式(1)发布邀请公告 (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 3 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

6、供应商 (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第二章第2.3 款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1) 谈判通知;(2) 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3.1 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2018 年 09 月、2018 年 10 月、

7、2018 年 11 月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2018 年 09 月、2018 年 10 月、2018 年 11 月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2018 年 09 月、2018 年 10 月、2018 年11 月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2018 年 09 月、2018 年 10 月、2018 年 11 月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

8、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18 年 09 月、2018 年10 月、2018 年 11 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6)其他说明。(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非法人组织参与响应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2、 特定资格条件:无。第二章第6.1 款联合体形式

9、 不接受 接受6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6.2(3)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第二章第7.1 款现场勘察 自行踏勘。第二章第8.1 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 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否 是,采购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第二章第9.2 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其他。(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24 期) 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 5%-10%的价格扣

10、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 。(2)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22 期)内的:应给予 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应给予 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

11、体扣除比例为 3 。7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 1 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 2 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 3。第二章第9.6 款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

12、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信用记录的有效时间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止。二、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0.3 款谈判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根据谈判情况确定。第二章第11.1 款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2018 年 12 月 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第二章第12.1 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 年 12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5 款采购项目预算411366 元第二章第17.

13、4 款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8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17.5 款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 、地点 。第二章第18.1 款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保证金数额:7500 元(人民币)2、缴纳方式: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长沙市雨花公共资源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沙市马王堆支行账 号:5898 6516 99223、缴纳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第

14、二章第19.1 款响应文件有效期60 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0.1 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肆份(1 正 3 副);U 盘正本扫描电子文档一份(其内容必须完全与正本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放入小信封,否则视为不合格)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1.2 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鑫华社区居民委员会提质提档文化设计、标识标牌采购项目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雨财采计 2018-FW218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JX-YH-JZ201836包或品目名: 在 2018 年 12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3.1 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长沙市雨花公共资源服务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政

15、府机关大院内)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二章第37.1 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9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39.3 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 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一并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第二章第 42.1款其他规定 无附页 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 联系人 职 务 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刘 波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1387499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肖勇光 分行高级经理 137

16、55192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黄飞燕 营业部总经理 1330846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蒋寒奇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13548982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刘栅延 支行行长 13337316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蒋修远 支行客户经理 18607310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邓永胜 岳麓支行副行长 13617319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蔡学军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13055167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宋学农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0731-845822141附页 210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17、何 嘉 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蔡建雄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 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11附页 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

18、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

19、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

20、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12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

21、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13谈判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

22、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3 “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谈判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谈判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谈判通知,供应商应持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谈判文件。2.4 “谈判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

23、义务的机构。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2.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2.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2.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2.9 “进口产品

24、”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 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4(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

25、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谈判的费用 4.1 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 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 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

26、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 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

27、除谈判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8.2 本章第 8.1 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谈判。9.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 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15谈判须知前附表。9.2 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

28、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谈判须知前附表。9.3 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 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9.5

29、符合本章第 9.1 款、第 9.2 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 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谈判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二、谈判文件10谈判文件的组成10.1 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 谈判通知第二章 谈判须知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 采购需求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10.2 本章第 11.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0.3 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

30、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11.1 谈判文件自开始发出之日起至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16不少于 3 个工作日。谈判文件提供期限见谈判文件前附表。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 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3.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 在本章第 12.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3.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

31、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本章第 12.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

32、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谈判响应声明(2)保证金(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4)货物说明(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7)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8)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5.2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

33、3 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响应与偏离表、17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 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 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和交纳的税款和费用。(3)谈判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16.3 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

34、写。供应商在本章第 12.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24.1 款的有关要求。16.4 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5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 在谈判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

35、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7.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7.3 证明货物及其服务与谈判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2)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或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7.4 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18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

36、明文件。17.5 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谈判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8.保证金18.1 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 12.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 19.1 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8.2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

37、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8.3 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8.4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8.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本章第 12.1 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

38、,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9. 响应文件有效期19.1 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 12.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0.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0.1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正19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0.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

39、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0.3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1 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在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1.2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1.3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

40、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1 供应商在本章第 12.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3.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3.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 12.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23.2 在本章第 12.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

41、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24.供应商资格审查24.1 供应商有本章第 17.1 款情形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4.2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 6.2 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4.3 除本章第 17.1 款、第 17.2 款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2025.谈判程序25.1 谈判程序:初步审查、谈判(

42、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谈判按本章第 30.1 款或者第 30.2 款情形进行。26.初步审查26.1 谈判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27.实质性响应27.1 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谈判

43、文件的要求。27.2 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8.澄清28.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4、。28.2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9.符合性审查29.1 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谈判),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不满足本章第 27.1 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2129.2 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

45、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30.谈判30.1 对于本章第 10.3 项未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谈判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 29.1 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谈判。(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谈判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

46、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不另行通知。30.2 对于本章第 10.3 款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谈判小组可以组织多轮谈判。在每一轮谈判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 29.1 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谈判,也不得要求提交

47、最后报价。(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3 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 20.3 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谈判小组。30.4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谈判小组应召集所

48、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5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 18.4 款规定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30.6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及谈判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 30.5 款规定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231.提出成交供应商31.1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供应商符合本章第9.2 款关于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最后报价按本章第 9.2 款、第 9.3 款、第 9.4 款规定进行价格扣除,并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31.2 按本章第 31.1 条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2.确定成交供应商32.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2.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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